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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14-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4-02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7,2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7.6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337,220,000股,分派后总股本增至438,386,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2014年5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股东账号股东名称
    108*****723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208*****860临海慧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00*****381章卡鹏
    401*****095张三云
    500*****454谢瑾琨
    601*****267金红阳
    701*****529屈三炉
    801*****041施国军
    901*****105谭 梅
    1001*****162陈安门
    1101*****895冯金茂
    1201*****859郑敏君
    1301*****167李 斌
    1401*****692王登勇
    1501*****593王卫芳
    1600*****028许小春
    1700*****771韩燕良
    1801*****672方赛健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5月2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本次转增数量本次变动后
    数量比例(%)数量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41,106,00012.1912,331,80053,437,80012.19
    高管股份41,106,00012.1912,331,80053,437,80012.19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296,114,00087.8188,834,200384,948,20087.81
    人民币普通股296,114,00087.8188,834,200384,948,20087.81
    三、总股本337,220,000100.00101,166,000438,386,000100.00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438,386,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度公司每股净收益为0.72元/股。

    八、公司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实施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20万股调整为676万股,行权价格由12.15元/股调整为8.73元/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中路 咨询联系人:谭梅、李晓明

    咨询电话:0576-85225086 传真电话:0576-85305080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