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4-02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4年5月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37,2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8.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7.2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7.6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1.2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派前公司总股本为337,220,000股,分派后总股本增至438,386,00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5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5月21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4年5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转增股份于2014年5月21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转股总数与本次转股总数一致。
2、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4年5月2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723 | 伟星集团有限公司 |
2 | 08*****860 | 临海慧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3 | 00*****381 | 章卡鹏 |
4 | 01*****095 | 张三云 |
5 | 00*****454 | 谢瑾琨 |
6 | 01*****267 | 金红阳 |
7 | 01*****529 | 屈三炉 |
8 | 01*****041 | 施国军 |
9 | 01*****105 | 谭 梅 |
10 | 01*****162 | 陈安门 |
11 | 01*****895 | 冯金茂 |
12 | 01*****859 | 郑敏君 |
13 | 01*****167 | 李 斌 |
14 | 01*****692 | 王登勇 |
15 | 01*****593 | 王卫芳 |
16 | 00*****028 | 许小春 |
17 | 00*****771 | 韩燕良 |
18 | 01*****672 | 方赛健 |
五、本次所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2014年5月21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转增数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1,106,000 | 12.19 | 12,331,800 | 53,437,800 | 12.19 |
高管股份 | 41,106,000 | 12.19 | 12,331,800 | 53,437,800 | 12.19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96,114,000 | 87.81 | 88,834,200 | 384,948,200 | 87.81 |
人民币普通股 | 296,114,000 | 87.81 | 88,834,200 | 384,948,200 | 87.81 |
三、总股本 | 337,220,000 | 100.00 | 101,166,000 | 438,386,000 | 100.00 |
七、本次实施转增股后,按新股本438,386,000股摊薄计算,2013年度公司每股净收益为0.72元/股。
八、公司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规定,若在行权前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实施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20万股调整为676万股,行权价格由12.15元/股调整为8.73元/股。
九、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中路 咨询联系人:谭梅、李晓明
咨询电话:0576-85225086 传真电话:0576-85305080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