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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2014-05-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ST东力 公告编号:2014-026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于2014年5月13日上午10点在宁波市江北工业区银海路1号公司行政楼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宋济隆先生主持。现场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共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6,277,844股,占公司总股本445,625,000股的41.80%,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86,277,8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2、审议通过《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86,277,8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3、审议通过《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186,277,8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4、审议通过《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186,277,8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关于201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186,277,8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6、审议通过《<201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186,277,8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186,277,8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8、审议通过《关于2014年度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同意186,277,8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86,277,84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总股份数的100%;反对0股;

      弃权0股。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独立董事刘舟宏先生代表独立董事在会上进行述职,对2013年度出席董事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日常重点工作等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报告。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顾海涛律师、唐芳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0一四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