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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江西省萍乡市昌盛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4-05-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6版)

    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抵押资产监管人对抵押资产进行日常监管,配合发行人办理与抵押资产的追加、释放和置换相关的登记手续。

    2、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权代理人或抵押资产监管人有合理的理由认为需要对抵押资产的价值进行重新评估的,发行人应当聘请经抵押资产监管人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对抵押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3、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抵押资产价值与本期债券本金和一年利息之和的比率(以下简称“抵押比率”)不得低于150%。

    4、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一旦抵押比率低于150%时,抵押资产监管人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制作《追加抵押资产通知书》,加盖公章后送达发行人;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追加抵押资产后,发行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制作《追加抵押资产清单》,加盖公章后以专人送达的形式通知债权代理人。追加的抵押资产应按照《抵押资产监管协议》的规定进行价值评估、抵押登记。

    5、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在抵押比率不低于150%的前提下,发行人可以向债权代理人申请对超过抵押比率150%部分的抵押资产解除抵押。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解除部分抵押资产抵押后,发行人和债权代理人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制作《释放抵押资产清单》,加盖公章后以专人送达的形式通知抵押资产监管人。

    6、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可根据需要向债权代理人申请置换抵押资产,但必须保证拟用于置换的资产为发行人合法拥有的出让土地使用权,并保证在置换后抵押比率不低于150%。拟用于置换的资产应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置换抵押资产后,发行人和债券代理人双方应制作《置换抵押资产清单》,双方加盖公章确认,并在确认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应的抵押解除和登记手续。

    二、具体偿债计划与安排

    (一)本期债券偿债计划概况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5亿元,7年期,在第3、第4、第5、第6和第7个计息年度末分别偿还债券发行总额20%、20%、20%、20%、20%。本期债券自存续期的第3年末起,即开始安排偿还本金,充分减轻了发行人一次性还本的压力,有效保证了本期债券的按时兑付,可以最大程度降低投资者的风险。

    (二)聘请债权代理人,并确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由于债券持有人的不确定性,为维护全体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聘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并签署了《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投资者认购、受让或持有本期债券的,均表示债券投资者认可该等安排。债权代理人将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代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诉讼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规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发行人向债权代理人书面提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并提供明确的议案的;

    2、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

    3、拟变更、解聘债权代理人;

    4、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或者申请破产;

    5、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再抵押、质押;

    6、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7、本期债券被暂停或终止上市交易;

    8、发行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9、单独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0、债权代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1、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聘请监管银行,并设立偿债资金专户

    发行人聘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萍乡分行作为监管银行,并签署了《2012年江西省萍乡市昌盛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和偿债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监管协议》。发行人在监管银行开立“偿债资金专户”,专门用于归集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发行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登载的还本付息金额和方式,及时筹集资金,保证按时还本付息。

    (四)本期债券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发行人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工作。该等人员将全面负责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和本金兑付,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日或兑付日后的有关事宜。

    (五)本期债券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发行人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募集资金投向的特点,发行人将建立多层次、互为补充的财务安排,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三、偿债保障措施

    (一)项目投资收益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的重要来源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总投资规模为151,262万元,为公益性项目。为实现项目资金平衡,,萍乡市人民政府将以麻山新区范围内15宗土地的未来出让净收益作为项目的配套资金收入。这15宗土地面积合计339.65公顷(合5,094.75亩)。其中商服用地6宗,面积合计74.34公顷;住宅用地4宗,面积合计207.20公顷;工业用地5宗,面积合计58.11公顷。初步估算土地出让收入扣除四项基金,保障性住房建设基金,评估费、交易费、测量费、办证费等税费和拍卖佣金后的出让净收益为190,346.96万元,可覆盖项目总投资金额的1.2倍以上。随着麻山新区配套设施的建成,未来土地升值空间较大,募投项目带来的收益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重要支持。

    (二)公司良好的经营能力是本期债券还本付息的基础发行人2011年到201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36,735.69万元、59,096.80万元和119,779.90万元,营业收入上升趋势稳定;发行人2011年到2013年净利润分别为12,801.61万元、22,326.61万元和75,981.46万元,最近三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足以支付本期债券一年的利息,也为本期债券按时还本付息奠定了基础。

    (三)较强的融资能力为债券偿付提供了进一步保证

    发行人多年来与各银行保持着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各银行均拥有优良的信用记录,历年银行贷款按时偿还率均达到100%,无不良贷款记录。发行人与各银行之间的融资渠道畅通,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发行人的银行借款余额为4.29亿元。发行人有足够的债务融资能力满足临时的资金需求,可有效避免因资金临时周转困难对债券本息及时偿付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资产变现为本期债券偿付提供保证

    发行人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资产流动性良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13年末,发行人合并报表口径的流动资产余额为486,580.27万元,在需要时,流动资产变现可以保障债权及时实现。

    此外,截至2013年末,发行人拥有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合计446,014.46万元,整体抵押比例为35.17%,上述资产也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了保证。

    (五)有效的风险控制机制为本期债券的偿还提供制度保障

    发行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健全了管理体制,逐步形成了一套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管理制度,完善的治理结构和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为本期债券偿还提供了制度保障。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管理和运营效率,严格控制资本支出,尽可能地降低本期债券的兑付风险。

    (六)设立偿债基金和偿债资金专户,对偿债资金进行提前安排

    发行人将为本期债券设立偿债资金专户,专门用于归集偿还本期债券的本金和利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发行人将在每年付息日前5个工作日提取当期应计利息资金,并保证付息日前2个工作日,偿债资金专户有足额的资金支付当期利息;发行人从本期债券存续期第3个计息年度起安排必要的还本资金,并保证在各计息年度兑付日的前5个工作日,偿债资金专户有足额的资金支付本期债券当期应付本金。

    (七)土地抵押担保将为本期债券本息兑付提供有力保障

    发行人以其合法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提供抵押担保,用于抵押的34宗土地使用权类型全部为出让,用途全部为商住用地,共计67.13万平方米,评估值161,297.46万元,为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提供进一步保障。

    综上所述,发行人制定了具体的、切实可行的偿债计划,采取了多项有效的偿债保障措施,为本期债券本息的及时足额偿付提供了足够的保障,能够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第十五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风险因素

    (一)与债券相关的风险

    1、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在市场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投资收益水平。

    2、兑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如果由于不可控制的因素如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发行人不能从预期的还款来源获得足够资金,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按时足额支付。

    3、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但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上市交易,亦不能保证本期债券上市后一定会有活跃的交易。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所从事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营活动受经济周期影响。如果出现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停滞或衰退,将可能使本公司的经营效益下降,现金流减少,从而影响本期债券的兑付。

    2、产业政策风险

    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等变动均会对本公司收入和利润产生重要的影响,国家的固定资产投资、城市规划、土地利用、城市建设投融资政策、地方政府支持政策调整等方面的变化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发行人的正常经营活动。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

    1、经营管理风险

    如果出现发行人资金筹措能力不足、市场信誉下降、管理能力不足或管理出现重大失误,将影响公司持续融资能力及运营效益,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本期债券偿付。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

    发行人虽然对本次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了严格的可行性论证,从而保障了项目能够保质、保量、按时交付使用。但由于项目的投资规模较大,在建设过程中,也将面临许多不确定性因素,如资金到位情况、项目建设中的监理过程以及不可抗力等因素都可能影响到项目的建设及日后正常运营。

    二、相关对策

    (一)与本期债券相关的风险对策

    1、利率风险对策

    本期债券利率水平的确定已充分考虑了宏观经济走势,以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可能的变动对债券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合法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在一定程度上将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

    2、兑付风险对策

    一方面,发行人目前经营状况良好,现金流量较充足,其自身现金流可以满足本期债券本息兑付的要求。另一方面,萍乡市国民经济发展态势良好,地方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了有力保障。

    此外,发行人将加强对本期债券筹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管理,严格控制成本,保证工期,争取早日创造效益,为本期债券按时足额兑付提供资金保证。

    3、流动性风险的对策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积极推进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工作,为投资者拓宽债券转让的渠道。同时,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债券的场内外交易也会日趋活跃,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会有所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对策

    1、经济周期风险对策

    随着萍乡市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发行人所在区域对城市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的需求日益增长,对城市建设水平提高的要求日益强烈,发行人的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也将随之提高,发行人抵御经济周期风险的能力也将逐步增强。同时,发行人将依托自身综合经济实力,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周期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的不利影响,并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2、产业政策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密切跟踪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变化,积极收集其业务所涉及领域的相关政策信息,准确掌握政策动态,了解和判断产业政策的变化,并及时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变化制定应对策略。同时,不断提高公司整体运行效率,提升发行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尽量降低宏观调控政策、行业政策和经营环境变化对自身经营和盈利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与发行人有关的风险对策

    1、公司运营风险对策

    发行人将进一步提高企业运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稳步增强自身实力,并在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扶持和政策支持下,不断加强管理、提高公司整体运营实力。进一步密切与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业务联系,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通过产权改革、资本运营加强对授权经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的经营管理,加快下属子公司的市场化改制改革,提高运营效率。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对策

    首先,发行人将通过加强项目管理、统筹安排,保障各项目按时按质完成。其次,债券融资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量的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还款压力较小。即使项目短期资金紧张,由于发行人每年现金流充裕、融资能力强,足以支付债券偿付款项。

    第十六条 信用评级

    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一、评级报告内容概要

    (一)评级观点

    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对江西省萍乡市昌盛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盛城投”或“公司”)本次拟发行的5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评级结果为AA,该级别反映了本期债券安全性很高,违约风险很低。该级别是鹏元基于发行人的外部运营环境、经营能力、财务状况、政府支持力度及本期债券的增信方式等因素综合评估确定的。

    (二)优势

    1、萍乡市湘东区工业基础较好,地方经济和财政实力不断增强,公司运营环境良好;

    2、公司土地储备充足,业务基础较好,未来收入有一定的保障性;

    3、公司作为湘东区基础设施建设主体,得到了地方政府有力的支持;

    4、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方式有效提升了本期债券的信用水平。

    (三)关注

    1、湘东区经济总量及财政收入总体偏弱;

    2、公司在建项目未来投入较大,存在一定的资金压力;

    3、公司土地整理转让业务收入易受土地市场影响,能否持续稳定存在不确定性;

    4、国有土地使用权在公司资产中占比较高,相关资产流动性一般;

    5、公司盈利对政府补贴收入有一定的依赖性;

    6、公司有息债务规模较大,偿债资金来源对土地出让和政府财政有一定的依赖,存在一定的刚性偿债压力;

    7、公司有一定规模的对外担保,存在一定的或有负债风险。

    二、跟踪信用评级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本评级机构跟踪评级制度,本评级机构在初次评级结束后,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对受评对象开展定期以及不定期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过程中,本评级机构将维持评级标准的一致性。

    定期跟踪评级每年进行一次。届时,发行主体须向本评级机构提供最新的财务报告及相关资料,本评级机构将依据受评对象信用状况的变化决定是否调整信用等级。

    自本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当发生可能影响本次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时,发行主体应及时告知本评级机构并提供评级所需相关资料。本评级机构亦将持续关注与发行主体有关的信息,在认为必要时及时启动不定期跟踪评级。本评级机构将对相关事项进行分析,并决定是否调整受评对象信用等级。

    如发行主体不配合完成跟踪评级尽职调查工作或不提供跟踪评级资料,本评级机构有权根据受评对象公开信息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公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或终止评级。

    本评级机构将及时在网站公布跟踪评级结果与跟踪评级报告。

    第十七条 法律意见

    本期债券的发行人律师江西萍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萍实”)就本期债券发行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萍实认为:

    1、发行人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发行本期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

    2、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期公司债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企业债券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债券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有关公司债券发行的各项实质条件。

    3、发行人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已经取得了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4、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的重大事实方面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本次发行信用评级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发行承销方案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6、发行人近三年未发生任何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7、发行人申请发行的本期债券为公司债券,已取得发行本期公司债券所需取得的各项批准和授权,且该等已经取得的批准和授权合法有效。

    8、为本次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各中介机构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从事相关业务的主体资格。

    9、发行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方案已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

    综上,发行人已就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履行了必要的内部程序,发行人具有发行本期公司债券的主体资格,本次发行具备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发行要求规定的实质性条件,本期债券信用评级、承销方案和募集说明书亦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未发现发行人本次发行方案的实施存在法律障碍。

    第十八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申请在银行间市场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场,以及其他交易流通市场上市或交易流通。

    二、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九条 备查文件

    一、文件清单

    (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公开发行的批准文件

    (二)《2014年江西省萍乡市昌盛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三)《2014年江西省萍乡市昌盛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四)发行人2011-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五)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六)江西萍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七)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协议

    (八)本期债券的持有人会议规则

    (九)本期债券的资产抵押协议

    (十)本期债券的资产监管协议

    (十一)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和偿债资金使用专项账户监管协议

    二、查阅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一)江西省萍乡市昌盛城市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萍乡市湘东区泉湖垅湘泉东路59号

    联系人:刘传焕、李建

    联系电话:0799-3375390、0799-3375995

    传真 :028-3375995

    邮政编码:337016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联系人:谢常刚、孙彦飞

    联系电话:010-85130665、010-85156433

    传真:010-65608440

    邮政编码:100010

    互联网网址:http://www.csc108.com

    此外,投资者还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下列互联网网址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及《2014年江西省萍乡市昌盛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全文:

    http://cjs.ndrc.gov.cn

    http://www.chinabond.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登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14年江西省萍乡市昌盛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14年江西省萍乡市昌盛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一部分。

    如对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4年江西省萍乡市昌盛城市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

    序号承销团成员发行网点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5层谢丹010-85130680
    高昳堃010-85130661
    2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固定收益部北京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恒奥中心D座沙沙010-63210782
    3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发行部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大厦4楼陆晓敏021-20333662
    4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陕西省西安市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贾涛029-87303015

    附表二:

    发行人2011年至2013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2013-12-312012-12-312011-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5,378,981.26106,627,605.4640,009,964.0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62,000,000.00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934,288.20525,509,513.603,810,527.80
    存货4,839,489,393.453,121,914,304.902,736,430,367.7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4,865,802,662.913,754,051,423.962,842,250,859.56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20,302,214.4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52,948.11157,266.37172,293.84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20,455,162.57157,266.37172,293.84
    资产合计4,886,257,825.483,754,208,690.332,842,423,153.4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项 目2013-12-312012-12-312011-12-31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43,600,000.00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5,544,841.902,564,165.69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1,004,501,557.70685,008,004.71172,802,697.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3,000,000.003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1,195,556,715.80757,572,170.40172,802,697.6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429,000,000.00494,750,000.00391,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429,000,000.00494,750,000.00391,000,000.00
    负债合计1,624,556,715.801,252,322,170.40563,802,697.66
    股东权益:   
    股本60,000,000.0060,000,000.0060,000,000.00
    资本公积1,800,303,438.001,800,303,438.001,800,303,438.00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30,000,000.0030,000,000.0017,801,607.71
    未分配利润1,371,397,671.68611,583,081.93400,515,410.03
    所有者权益合计3,261,701,109.682,501,886,519.932,278,620,455.7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4,886,257,825.483,754,208,690.332,842,423,153.40

    附表三:

    发行人2011年至2013年经审计的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一、营业收入1,197,799,000.00590,968,000.00367,356,895.50
    减:营业成本638,959,419.53411,974,055.15278,150,223.16
    营业税金及附加8,241,600.0011,029,200.00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1,345,740.111,148,941.40990,305.99
    财务费用37,861,838.9035,414,693.8627,867,343.48
    资产减值损失418,228.40310,614.20-750,885.8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302,214.4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511,274,387.52131,090,495.3961,099,908.67
    加:营业外收入248,966,202.2392,175,568.8068,502,582.21
    减:营业外支出426,000.00 1,586,413.8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759,814,589.75223,266,064.19128,016,077.08
    减:所得税费用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759,814,589.75223,266,064.19128,016,077.08

    附表四:

    发行人2011年至2013年经审计的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 目2013年度2012年度201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197,799,000.00652,968,000.00302,000,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447,433,856.02608,356,805.3375,972,582.21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45,232,856.021,261,324,805.33377,972,582.2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557,064,272.881,321,607,592.30546,886,969.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44,464.72192,508.00190,654.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3,651,670.8011,412,354.9014,273,318.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580,960,408.401,333,212,455.20561,350,941.7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4,272,447.62-71,887,649.87-183,378,359.5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5,136.98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0,005,136.9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26,185.0014,239.00165,915.00
    投资支付的现金20,000,000.0030,000,00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026,185.0030,014,239.00165,915.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026,185.00-9,102.02-165,915.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40,000,000.00220,000,000.0020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000,000.00220,000,000.0025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22,750,000.0046,250,000.0046,744,5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37,744,886.8235,235,606.6620,878,780.96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60,494,886.8281,485,606.6672,623,280.9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0,494,886.82138,514,393.34177,376,719.0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76,248,624.2066,617,641.45-6,167,555.52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01,627,605.4635,009,964.0141,177,519.5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5,378,981.26101,627,605.4635,009,96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