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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05-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4-38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5月20日由公司投资证券部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陈明晖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生效后陈明晖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陈明晖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股东提名张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张飚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同意提名张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提名张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张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调整,袁仁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中拓双菱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39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40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袁仁军先生、姚俊先生、陈明晖先生回避了表决。

    五、关于拟托管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四川浙金钢材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41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的事前核查,出具了事前认可函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关联董事袁仁军先生、姚俊先生、陈明晖先生回避了表决。

    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监事会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监事会监督检查作用,拟对《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设置的部分条款(第一百四十三条)进行修改,具体如下(新增或修改后的条款以“下划线”标示):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可设监事会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或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一名监事代其履行职责。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上述条款进行修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七、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43公告)

    董事会决定于2014年6月10日(周二)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原决定将非公开发行相关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根据实际工作进展,暂不将相关议案提交该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后续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发出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审议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

    该议案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二、四、五项议案均发表了独立意见。其中第一、四、五、六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张飚,男,汉族,1969 年11 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杭州人,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浙江元通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物产元通机电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浙江物产元通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张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高管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4-39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中拓双菱

    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中拓双菱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南中拓双菱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拓双菱”),本次清算、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拓双菱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湖南中拓双菱钢材加工配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陆仟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 朱 辉

    注册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大托镇披塘村一力实业有限公司办公楼

    经营范围 钢材贸易、剪切、加工配送及仓储物流

    成立日期 2010年3月10日

    股东情况 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中拓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拓矿业”)共计持有中拓双菱49%的股权(中拓矿业持有中拓双菱9%的股权),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涟源钢铁”)持有其41%的股权,湖南金远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

    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中拓双菱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0,774.16 万元,净资产为5,693.84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134,717.92万元,净利润为306.6万元;截至2014年3月31日,中拓双菱总资产为24,172.24 万元,净资产为5,470.35万元,2014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3,515.65万元,净利润为-223.49万元。

    二、注销中拓双菱的原因

    中拓双菱从2010年成立至2014年3月31日,截至2014年3月31日,中拓双菱未分配利润为-584.06万元,即整体经营结果为亏损。在公司内部对钢贸板块运营质量的考评中,中拓双菱2014年1 -3月已连续3个月被评为“特别关注”,预计中拓双菱短期内难以扭亏为盈。为了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经综合考虑后公司决定注销中拓双菱。

    三、注销中拓双菱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成立工程配送部(暂定名)承接中拓双菱的客户与相关业务,注销中拓双菱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在注销工作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涉及后续的其他安排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中拓双菱的清算、注销事宜。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4-40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2013]55号)及湖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辖区上市公司承诺履行工作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14]3号)的要求,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与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下称“物产集团”)协商,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按上述文件规范并变更相关承诺,并积极履行相关义务。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承诺的背景及具体内容

    四川浙金钢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浙金”)系公司控股股东物产集团之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有关响应国务院号召对口支援四川地震灾区的指示,四川浙金于2008年9月设立,专门从事支援地震灾区建设的钢铁贸易业务。设立时考虑到本公司现金流不足、暂不宜投入大量资源从事纯公益性活动,且其设立经营将会占用本公司营运资金,故物产集团未安排本公司从事该业务经营。由于四川浙金与本公司经营区划存在重叠,物产集团于2009年承诺在完成灾后重建工作后一年内将四川浙金注销,以彻底消除其与本公司在钢铁贸易业务上存在的同业竞争。

    二、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经过几年市场拓展,四川浙金已在当地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经销网络。如实施注销方式解决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对现有的业务关系将造成重大损失,尤其是对延续性较强的重点工程配送业务造成不利冲击,不利于四川当地的客户关系维护,也势必影响未来物产集团及其成员企业包括本公司在四川业务的开展。因此,为保持现有业务的延续性,维护客户资源,同时最大程度地确保防控同业竞争,支持本公司在中西部地区继续做大做强,物产集团拟变更其注销四川浙金的承诺。

    三、变更后的承诺

    针对四川浙金与公司在四川省内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物产集团拟变更的承诺如下:

    1、在未来三年内,将通过注入、控股权转让、注销或其他方式彻底解决四川浙金与公司在钢铁贸易业务上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况,由此彻底消除经营区划内的同业竞争。

    2、在彻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前,物产集团将责成物产金属将所持四川浙金的全部股权委托本公司进行管理,年委托管理费用的金额按照四川浙金累计报表净利润的5%收取,委托管理费用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四、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关联董事袁仁军先生、姚俊先生、陈明晖先生回避了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变更承诺事项是公司控股股东物产集团对其2009年已作出的同业竞争承诺的进一步优化,能结合实际情况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物产集团为妥善解决其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的全资子公司四川浙金与公司在四川省内的同业竞争问题,对原有承诺进行优化调整,拟采取股权托管及限期彻底整改的方式消除该同业竞争,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3、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4-41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托管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

    四川浙金钢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妥善解决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集团”)之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属”)的全资子公司四川浙金钢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浙金”)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物产金属拟将四川浙金全部股权委托本公司管理,公司与物产金属、四川浙金于2014年5月22日签署了附生效条款的《委托管理协议》。

    四川浙金为公司控股股东物产集团之控股子公司物产金属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托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该事项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以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托管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四川浙金钢材有限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袁仁军先生、姚俊先生、陈明晖先生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叁亿元

    法定代表人 董明生

    注册地址 杭州市凤起路78号

    经营范围 增值电信服务;一般经营项目:国内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除外),实业投资,经营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自有房产出租,物业管理,停产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期货、证券咨询),市场经营管理。

    成立日期 1963年1月1日

    股东情况:物产集团持有物产金属86.90%的股权,为物产金属的控股股东。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财务指标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13年度(经审计)13,7603,75069,610530
    2014年一季度15,9403,90016,470150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四川浙金钢材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贰仟万元

    法定代表人 缪雷鸣

    注册地址 成都市金牛区量力钢材物流中心A区1幢20号

    经营范围 金属材料销售:商务信息咨询服务,货物和技术进出口。

    成立日期 2008年9月5日

    股东情况:物产金属持有四川浙金100%的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财务指标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
    2013年度(经审计)176.0534.33596.096.95
    2014年一季度212.2437.19112.422.86

    三、委托管理费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协商定价。

    四、《委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委托方:物产金属

    受托方:物产中拓

    目标公司:四川浙金

    (以上“委托方”、“受托方”和“目标公司”合并称 “各方”)

    1、委托事项

    委托方决定从2014年5月22日起,将目标公司100%股权(“协议股权”)委托受托方管理。受托方通过自身或委托代表行使与协议股权相关的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审定四川浙金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确定经营管理目标;

    (2)对四川浙金经营、投资等重大事项进行决策;

    (3)对四川浙金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及管理;

    (4)审议批准四川浙金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其他根据其他法律法规、四川浙金章程以及协议授予的权利(权益)。

    2、委托期限

    该事项的委托期限为36个月,自2014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1日,即3个管理年度。

    3、委托费用

    各方同意,委托期限内,每一管理年度的协议股权委托管理费用的金额按照四川浙金累计报表净利润的5%收取,委托管理费用上限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该等委托管理费用由四川浙金直接支付给受托方,并在其费用中确认。

    上述委托管理费用每年支付一次(若委托管理时间不足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委托管理时间占自然年度的比例计算),于每个管理年度结束后的4个月内支付完毕。

    委托管理期限届满后2个月内,四川浙金需将委托管理费用支付完毕。

    4、违约责任

    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因违约行为给守约一方造成损害,该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经济损失。

    5、生效条件

    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及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取得各方有权审批机构审议批准本协议项下交易事项后生效。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控股股东物产集团为解决公司与四川浙金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而发生的交易,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其他影响。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4年年初至5月20日,公司与物产金属及其控股子公司共发生日常关联交易1,288.11万元。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通过对四川浙金的托管经营,公司享有对四川浙金除所有权、处置权等权利以外的股东权利,对四川浙金的生产经营具有充分的决策权,有助于优化现有资源,能够有效控制和避免同业竞争。董事会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委托管理费根据平等自愿的原则,经过委托方和受托方友好协商确定,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与独立董事意见书;

    3、《委托管理协议》;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4-42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5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于2014年5月20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张炎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监事职务,严建新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股东提名刘炯先生、徐于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刘炯先生、徐于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对张炎女士、严建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为妥善解决其控股子公司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四川浙金钢材有限公司与公司在四川省内的同业竞争问题,对原有承诺进行优化调整,拟采取股权托管及限期彻底整改的方式消除该同业竞争,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拟托管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四川浙金钢材有限公司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适应公司监事会工作需要,规范监事会议事和决策程序,拟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中关于监事会设置的部分条款(第十三条)进行修改,具体如下(修改后的条款以“下划线”标示):

    第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可设监事会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或由监事会主席指定1名监事代其履行职责。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以上议案均需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刘炯:男,汉族,195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山东苍山人,大专,经济师。历任浙江物产民用爆破器材专营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委员,现任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外派监事二组组长。

    刘炯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

    徐于杭:男,汉族,195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杭州人,浙江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浙江物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现任浙江省物产集团公司外派监事二组副组长。

    徐于杭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适合担任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物产中拓 公告编号:2014-43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

    1、会议地点: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1号楼物产中拓总部428会议室;

    2、会议时间:2014年6月10日(周二)下午14:30。

    (五)网络投票

    1、网络投票方式(可选择以下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进行投票)

    (1)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2)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2、网络投票时间

    (1)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6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

    (2)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4年6月9日下午15:00 至2014年6月10日下午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六) 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5日(周四)

    (七) 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6月5日(周四) 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4年度与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4月12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28公告);

    2、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38公告);

    3、审议《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42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即股东大会选举非职工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拟选非职工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1)选举刘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2)选举徐于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4、审议《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40公告);

    5、审议《关于拟托管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四川浙金钢材有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41公告);

    6、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38公告);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3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公司2014-42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4年6月6日、6月9日。

    上午8:30时 ——11:30时;

    下午2:00时 ——5:30时。

    3、登记地点: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1号楼物产中拓422室

    四、网络投票相关事项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0906;投票简称:中拓投票

    2.投票时间:2014年6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序号议案内容对应申报价
    0总议案(表示对以下所有议案的统一表决)100
    1关于公司2014年度与关联方担保的议案1.00
    2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0
    3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3.00
    3.1选举刘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3.01
    3.2选举徐于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3.02
    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4.00
    5关于拟托管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四川浙金钢材有限公司的议案5.00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6.00
    7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00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物产中拓”A股的投资者,对议案一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0906买入1.00元1股

    股权登记日持有“物产中拓”A股的投资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的,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360906买入100.00元1股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 年6 月9日下午15:00至2014 年6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投票规则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东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东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他

    (一)本次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五一大道235号湘域中央一号楼物产中拓422室

    邮政编码:410011

    联系电话:0731-84588392,84588395

    联系传真:0731-84588490

    联 系 人:刘 静 何 仕

    (二)会议期及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交通费及食宿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致: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物产中拓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序号议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2014年度与关联方担保的议案   
    2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提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1选举刘炯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3.2选举徐于杭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4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承诺的议案   
    5关于拟托管浙江物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四川浙金钢材有限公司的议案   
    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前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 √”。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2014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