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调查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书评
  • A8:人物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2014年5月27日   按日期查找
    B2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2版:信息披露
    山煤国际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二〇一四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05-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4- 021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5月24日 (星期六) 上午9:30-12:00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东流路700号海康威视制造基地104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宗年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7、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24人,代表股份总数2,867,392,253 股,占公司总股本4,017,223,222股的71.38%。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李燕、仲丽慧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情况

      1、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3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67,392,2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2、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监事会2013年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48,955,083股,反对18,437,17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6%,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3、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67,392,2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4、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6,648,532.90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949,184,885.25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4242350838.67元,可供分配的利润7,191,535,723.9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4,918,488.53元,扣减已分配股利1,606,889,288.80 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5,289,727,946.59元。

      拟以201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7,223,2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息2.5元(含税),即每股派发现金0.25元(含税)。上述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004,305,805.50元,剩余可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2,867,392,2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5、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2,867,392,2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6、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67,392,2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7、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2,867,392,2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8、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3年度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表决结果:同意2,867,392,2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9、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19,342,2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10、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本决议有效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

      表决结果:同意2,867,392,2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11、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二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刘翔先生为公司二届董事会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2,867,392,2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12、与会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67,392,2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正式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独立董事2013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律师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