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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以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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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以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2014-05-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关于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以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变更上述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为增强汇丰晋信平稳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业绩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和增强基金业绩评价的透明性,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先“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变更为“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将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十五、基金的投资"部分"(五)业绩比较基准":

    由“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变更为“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本公司将在今后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应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

    关于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以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变更上述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为增强汇丰晋信动态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业绩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和增强基金业绩评价的透明性,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将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由原先“50%×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5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变更为“50%×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50%×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将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十五、基金的投资"部分"(五)业绩比较基准":

    由“业绩比较基准 = 50%×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50%×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法律法规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考虑了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构建流程以及市场上各个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和历史情况后,我们选定MSCI中国A股指数、中信标普全债指数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30%-95%,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资产配置比例可以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变更为

    “业绩比较基准 = 50%×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50%×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法律法规或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本基金管理人可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并在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列示。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考虑了基金股票组合的投资标的、构建流程以及市场上各个股票指数的编制方法和历史情况后,我们选定MSCI中国A股指数、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股票投资比例为30%-95%,业绩比较基准中的资产配置比例可以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本公司将在今后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应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

    关于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以及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以更科学、合理的业绩比较基准评价基金的业绩表现,根据《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变更上述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修改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现将具体变更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

    为增强汇丰晋信2026生命周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业绩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和增强基金业绩评价的透明性,本公司决定自2014年6月1日起,将本基金2026年8月31日前业绩比较基准由原先“X * 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 +(1-X)*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变更为“X * 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 +(1-X)* 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自2026年9月1日后(包括2026年9月1日)由原先“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变更为“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二、基金合同相应条款的变更

    将本基金基金合同中"十二、基金的投资"部分"(五)业绩比较基准":

    由“(1)基金合同生效日~2026.08.31(包括2026.08.31)

    业绩比较基准=X * 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 +(1-X)* 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其中X值见下表:

    时间段股票类资产

    比例%

    X值(%)(1-X )值(%)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2012/8/3160-957525
    2012/9/1-2016/8/3150-806535
    2016/9/1-2021/8/3130-654555
    2021/9/1-2026/8/3110-402080

    (2)2026.09.01(包括2026.09.01)后

    业绩比较基准=中信标普全债指数收益率

    。。。。。。。。”

    变更为

    “(1)基金合同生效日~2026.08.31(包括2026.08.31)

    业绩比较基准=X * MSCI中国A股指数收益率 +(1-X)*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其中X值见下表:

    时间段股票类资产

    比例%

    X值(%)(1-X )值(%)
    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至2012/8/3160-957525
    2012/9/1-2016/8/3150-806535
    2016/9/1-2021/8/3130-654555
    2021/9/1-2026/8/3110-402080

    (2)2026.09.01(包括2026.09.01)后

    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指数收益率(全价)

    。。。。。。。。”

    上述变更事项对本基金投资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不利影响。本公司将在今后发布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相应变更业绩比较基准。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修改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修改有关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申银万国行业系列股价指数成分股调整公告,申万二级行业的分类进行了相关调整,汇丰晋信科技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涉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十二、基金的投资”的“(三)投资策略”的“2、股票投资策略”的“(1)科技主题的界定”,具体为:

    (1)修改前的内容

    “。。。。。。。

    本基金将23个申万一级行业中的电子元器件、信息服务、信息设备、家用电器这四个一级行业归为TMT产业。

    。。。。。。。”

    (2)修改后的内容

    “。。。。。。。

    本基金将在申万行业中选择上述相关行业归为TMT产业。

    。。。。。。。”

    本次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修改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

    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修改有关基金合同的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申银万国行业系列股价指数成分股调整公告,申万二级行业的分类进行了相关调整,汇丰晋信消费红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具体修改涉及本基金《基金合同》“十二、基金的投资”的“(四)投资策略”的“2、股票投资策略”,具体为:

    (1)修改前的内容

    “。。。。。。。

    本基金采用申万二级行业分类作为行业分类基准,目前申万二级行业共有85个子行业。根据本基金对消费范畴的定义,本基金在85个申万二级行业中选择了47个相关行业归为消费范畴行业,具体包括:

    白色家电计算机设备食品加工制造建筑装饰
    保险计算机应用视听器材铁路运输
    餐饮景点水务多元金融
    传媒酒店通信设备银行
    电力零售通信运营证券
    房地产开发旅游综合网络服务航运
    纺织制造农产品加工光学光电子港口
    服装家纺农业综合医疗服务化学制药
    高速公路交运设备服务医疗器械其他轻工制造
    公交汽车整车医药商业家用轻工
    航空运输燃气饮料制造 
    机场生物制品渔业 
    蓄禽养殖动物保健中药 

    。。。。。。。”

    (2)修改后的内容

    “。。。。。。。

    本基金采用申万二级行业分类作为行业分类基准。根据本基金对消费范畴的定义,本基金将在申万二级行业中选择相关行业归为消费范畴行业。

    。。。。。。。”

    本次修订不涉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或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资产配置

    比例和业绩比较基准权重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5月2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
    基金主代码前端代码540001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6年5月2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2、调整方案

    根据汇丰晋信2016生命周期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自2014年6月1日起至2015年5月31日,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调整为:股票类资产比例0-15%,固定收益类资产比例85-100%;业绩比较基准相应调整为:10.5% * 富时中国A全指 + 89.5% *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