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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以及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2014-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69 股票简称:赣粤高速 编号:临2014-045

      债券代码:122255 债券简称:13赣粤01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公告

      以及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除了增加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的临时提案《关于进一步明确相关承诺方承诺事项的临时提案》以外,公司于2014年6月1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一、2014年6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并于2014年6月14日对外披露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现对该公告中上述议案涉及内容补充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指引及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有关通知的精神,以及省交通运输厅和省高速集团的书面回复,对于相关承诺方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由如下解决方案来变更原有的同业竞争承诺:

    (一)省交通运输厅同意省高速集团提出的关于同业竞争承诺事项的解决方案,即:

    1、如存在同业竞争影响并导致利益受损,根据实际影响情况对赣粤高速实施补助或补贴;

    2、对受到影响的路段,支持赣粤高速向省政府争取实施延长收费期限或调整收费标准的政策。

    (二)省高速集团在省交通运输厅回复的基础上,对解决方案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回复由如下解决方案来变更原有的同业竞争承诺:

    1、如存在同业竞争影响并导致利益受损,根据实际影响情况对赣粤高速实施补助或补贴。

    (1)补偿项目:根据现有规划和在建、拟建项目情况,对赣粤高速受同业竞争影响的路段昌九高速公路、昌樟高速公路给予补偿。

    (2)补偿原则:自2015年起,以受影响路段2014年度车辆通行费收入为计算基数、并按相应年度全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平均增长率计算该路段应收车辆通行费,应收车辆通行费与该路段当年实际车辆通行费的差额为现金补偿额。

    (3)补偿年限:现金补偿期限为5年,即2015年至2019年。

    (4)支付方式:现金补偿款每季度支付一次,于公司定期报告前支付。

    2、对受到影响的路段,支持赣粤高速向省政府争取实施延长收费期限或调整收费标准的政策。在收到公司申请后,集团将以正式文件方式向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争取调整昌樟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或延长收费期限。

    二、增加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一)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赣粤高速”)于2014年6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登载《赣粤高速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14年6月30日(星期一)14:30在公司一楼会议厅(江西省南昌市朝阳洲中路367号)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2014年6月18日,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高速公路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接持股51.98%,以下简称“省高速集团”),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江西省高速集团关于进一步明确相关承诺方承诺事项的临时提案》,省高速集团提议将《关于进一步明确相关承诺方承诺事项的临时提案》提交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为更好地支持赣粤高速发展,拟对相关承诺方作出的承诺事项第二条进一步明确:“对受到影响的路段,支持赣粤高速向省政府争取实施延长收费期限或调整收费标准的政策。2015年,赣粤高速将提出昌樟高速公路调整收费标准或延长收费期限的申请,同时集团将以正式文件向省政府及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争取调整”。

    (三)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将省高速集团提议的《关于进一步明确相关承诺方承诺事项的临时提案》提交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赣粤高速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不变,本次会议的《授权委托书》和《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和二。

    三、除上述增加的临时议案,公司2014年6月14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内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本次股东大会完整议案如下:

    (一)《关于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二)《关于豁免履行业绩奖励基金和激励计划的议案》;

    (三)《关于进一步明确相关承诺方承诺事项的临时提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相关承诺方进一步明确承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省高速集团提出的临时提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相关承诺方进一步明确承诺事项履约时限,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我们同意该临时提案提交至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监督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六、备查文件

    (一)省高速集团《关于进一步明确相关承诺方承诺事项的临时提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一:调整后的《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调整后的《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6月19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行使对大会议案的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意见如下:

    表决事项赞成反对弃权
    1关于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2关于豁免履行业绩奖励基金和激励计划的议案   
    3关于进一步明确相关承诺方承诺事项的临时提案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委托书投票说明:请各位股东(股东单位)在本委托书“赞成”、“反对”、“弃权”三栏中以划“○”的方式做出表决意见。同一事项只能在三栏中的一栏划 “○”,同时在两栏或两栏以上划“○”的委托书视同无效。

    注2: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附件二: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的网络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投票日期: 2014 年6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

    总提案数:3个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269赣粤投票3A股股东

    (二)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内容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3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3项提案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1.00
    2关于豁免履行业绩奖励基金和激励计划的议案2.00
    3关于进一步明确相关承诺方承诺事项的临时提案3.00

    (三)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6月2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持有公司股票(股票代码600269)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69买入99.00元1股

    (二)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69买入1.00元1股

    (三)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69买入1.00元2股

    (四)如某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变更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269买入1.00元3股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