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焦点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路演回放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市场
  • A6:研究·财富
  • A7:数据·图表
  • A8:书评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B57:信息披露
  • B58:信息披露
  • B59:信息披露
  • B60:信息披露
  • T1:汽车周刊
  • T2:汽车周刊
  • T3:汽车周刊
  • T4:汽车周刊
  • T5:汽车周刊
  • T6:汽车周刊
  • T7:汽车周刊
  • T8:汽车周刊
  •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  
    2014年6月19日   按日期查找
    B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3版:信息披露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相关主体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4-06-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4-017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6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4年6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至2014年6月18日上午11:00,9位董事分别通过传真、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根据公司财务中心对资金计划的安排,因公司经营活动需要,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4-018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6月18日在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赛格科技园4栋西十楼A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4年6月12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经核查确认:公司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4-019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415号”文件核准,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扣除承销佣金和保荐费用等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费用3849.1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150.86万元。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A股招股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三个投资项目:瑞和建筑装饰材料综合加工项目,投资金额19898万元;瑞和设计研发中心项目,投资金额5110.56万元;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金额1983万元。

      截止2014年5月31日,瑞和产业园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53,749,839.12元,尚余158,155,769.85元(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设计研发中心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3,740,579.42元,尚余41,293,217.71元;企业信息化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615,228.13元,尚余16,428,393.50元。截止2014年5月31日,尚余超募资金33,688,504.80元。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3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2013年8月1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截至2014年6月11日公司已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5,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为 330万元。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公司将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存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本次拟使用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将上述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承诺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在使用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中的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使用时间亦在12个月之内,并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取得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就此事项出具的明确同意意见。此外,瑞和股份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亦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综上,瑞和股份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安排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度而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瑞和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