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场内简称:商品B,交易代码:150097)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达到0.250元后,本基金招商中证商品份额(场内简称:大宗商品,基金代码:161715)、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场内简称:商品A,交易代码:150096)及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4年6月20日,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阀值,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将恢复到初始的2倍杠杆水平,相应地,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的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会大幅减小。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的招商中证商品份额的情况,因此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方法折算后本基金招商中证商品份额、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及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的份额数量均会缩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和场内招商中证商品份额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招商中证商品A份额与招商中证商品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招商中证商品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招商中证大宗商品股票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3日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4年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6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封闭 (场内简称:招商信用) | |
基金主代码 | 161713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0年6月25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招商信用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6月12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25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44,506,541.21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1,154,578.85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2000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第一次分红 |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收益分配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分配每季度至少1次,每年至多12次,每次收益分配的比例不低于基金可供分配利润的70%。并且,封闭期间本基金每年度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该年度已实现收益的90%。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7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6月30日 | |
除息日 | 2014年7月1日(场内) | 2014年6月30日(场外)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7月1日(场内) | 2014年7月2日(场外)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为现金红利,无红利再投资事项。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分红手续费由基金资产承担。 |
注:本次场内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7月1日,场外现金红利发放日:2014年7月2日。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收益发放办法
1)向本次场内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14年7月1日通过基金份额持有人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2014年7月1日起投资者可以通过资金账户查询到账红利款。
2)向本次场外基金份额派发的现金红利于2014年7月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2 提示
1)权益分派期间(2014年6月24日至6月30日)暂停本基金转托管业务。
2)本次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
3.3 咨询办法
登录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mfchina.com。
拨打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7-9555(免长途费)。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