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肉食 公告编号:2014-018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龙大肉食 | 股票代码 | 00272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纪鹏斌 | 戚甫利 | ||
电话 | 0535-7717760 | 0535-7717760 | ||
传真 | 0535-7717337 | 0535-7717337 | ||
电子信箱 | jipb@longdameat.cn | qifl@longdameat.cn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695,075,131.91 | 1,376,552,893.43 | 23.1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1,947,391.27 | 61,552,159.91 | -15.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0,404,739.11 | 58,154,274.91 | -13.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624,987.24 | -45,723,395.19 | 63.6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38 | -15.7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2 | 0.38 | -15.7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73% | 7.42% | -1.69%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786,584,242.12 | 1,237,047,810.32 | 44.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412,528,798.36 | 898,647,931.59 | 57.18%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9,259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46.83% | 102,200,000 | 102,200,000 | ||
伊藤忠(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0.00% | 43,650,000 | 43,650,000 | ||
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16% | 17,800,000 | 17,800,000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30% | 655,542 | |||
何慧清 | 境内自然人 | 0.22% | 481,503 | |||
王秋珍 | 境内自然人 | 0.21% | 467,053 | |||
范振华 | 境内自然人 | 0.20% | 430,915 | |||
顾磊 | 境内自然人 | 0.13% | 292,400 | |||
梁政 | 境内自然人 | 0.12% | 259,800 | |||
蔡蓉莉 | 境内自然人 | 0.04% | 83,8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限售股东龙大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莱阳银龙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一致行动人。有限售条件股东与上述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动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强化信息披露,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治理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014年上半年,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部署,严格按照董事会制定的发展目标,凭借从养殖到加工到销售为一体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和以源头控制、质量体系、产品检测为核心的“食品安全保证体系”,为消费者提供“安全、放心、健康、美味、新鲜”的猪肉食品。不断提高公司的品牌影响力,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9,507.51万元,同比增长23.1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194.74万元,同比减少15.60%。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宫明杰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