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公告编号:2014-035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富春环保 | 股票代码 | 002479 | |
变更后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杰 | 胡斌 | ||
电话 | 0571-63553779 | 0571-63553779 | ||
传真 | 0571-63553789 | 0571-63553789 | ||
电子信箱 | zhangjie@zhefuet.com | 252397520@qq.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700,604,793.45 | 1,661,325,209.65 | 2.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98,905,970.74 | 105,291,272.93 | -6.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5,826,092.08 | 96,572,049.48 | -0.7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3,337,718.42 | 266,308,805.63 | -19.8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42 | 0.1427 | -5.9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42 | 0.1427 | -5.9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74% | 5.26% | -0.5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3,618,337,847.60 | 3,582,056,318.28 | 1.0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2,125,530,482.52 | 2,038,889,034.42 | 4.25%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5,878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67% | 276,764,000 | 0 | ||
杭州富阳容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11% | 81,600,000 | 0 | 质押 | 29,300,000 |
宁波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8.95% | 65,755,340 | 0 | ||
鄂尔多斯市神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6.78% | 49,838,000 | 0 | 质押 | 22,450,000 |
浙江省联业能源发展公司 | 国有法人 | 1.42% | 10,438,659 | 0 | ||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1% | 3,000,000 | 0 | ||
北京千石创富-浦发银行-千石资本-清澔资产管理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34% | 2,500,046 | 0 | ||
张黛珠 | 境内自然人 | 0.32% | 2,361,061 | 0 | ||
陈慧 | 境内自然人 | 0.22% | 1,590,000 | 0 | ||
褚凤绮 | 境内自然人 | 0.21% | 1,529,501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富阳容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富兴电力燃料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神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省联业能源发展公司为发起人股东,上述五名发起人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上述发起人股东以外的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国内总体经济增速放缓,在大范围调整产业结构的背景下,宏观经济复苏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坚持稳健的经营思路,立足于长远,按照既定的工作部署和经营计划,积极部署节能环保产业,各项工作健康、有序、稳步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0,060.4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6%;实现利润总额14,156.23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9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90.6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06%。(备注:因剔除折旧调整增加的净利润2,999.70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90.90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4.55%。)
公司围绕年度目标开展各项工作,但是作为环保领域的循环经济产业,受政策及上、下游行业形势影响较大,面对依旧严峻的国内经济形势,下半年公司在发展上也同样面临着诸多风险需要积极应对:
1、受宏观经济和经营环境的影响,公司下游造纸、化工行业景气度下滑,经营形势未见好转,用热需求下降,应收汽款数量增加且回收难度加大。
2、煤炭价格的波动对公司来说是重要的风险因素,下半年公司存在受煤热联动政策影响而下调电价的风险。同时公司为了保障和支持园区内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将继续下调供热价格以稳定供热市场。
3、公司致力于履行企业社会责任,非常注重环境保护工作,通过加大投资力度不断对现有技术进行升级改造以降低能源消耗,改造完成后环保运行成本将会在现有基础上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预计2500万元/年左右。同时公司下半年将对现有的垃圾焚烧设备进行升级改造,预计投入资金4,000万元左右,在改造过程中将减少垃圾处理费收入600万元左右。
4、2008年6月富阳市政府根据(富政【2003】16号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要求落实全额返回土地级差地租和城建配套费的请示》,予以减免公司缴纳的级差地租和城建配套费12,125,678元。公司近日收到富阳财政局的通知,在土地审计自查过程中富阳市为规范其土地审批、减免的相关制度,要求公司返还富阳市政府2008年减免缴纳的级差地租和城建配套费12,125,678元。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议案》,公司从2014年1月1日起对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调整(详见2013—061号公告)。报告期内,因折旧调整增加净利润2,999.70万元。
(2)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公司与浙江中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江苏富春江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于2014年5月22日办妥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注册号为320481000106830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该公司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公司认缴注册资本10,5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0%。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公司实收资本5,000万元,公司出资3,500万元,占其实收资本的7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吴斌
二○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4-033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0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富阳市江滨东大道138号)八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斌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董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简化审批手续,提高经营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本议案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2014-034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0日在浙江省富阳市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胡洪波先生主持,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此项决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3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