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14-05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8月2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8月24日下午15:00至2014年8月2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1栋6楼宝鹰文化大讲堂
3、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古少波先生
公司董事长古少明先生因故未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全体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的董事古少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合并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2人,代表股份数量456,025,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6.103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7人,代表股份数量455,678,8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6.0762%。
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5人,代表股份数量346,4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027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55,848,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99.9612%;反对票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0.0056%;弃权票151,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0.033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为:同意票169,6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0.0372%;反对票2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0.0056%;弃权票151,4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总股数的0.0332%。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的形式,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吴传娇、任理峰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