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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08-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4-025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8月15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4年8月26日上午9:00在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4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何振亚、吴琼、周卫军、田常增、胡一元、韩宝荣、刘玉平、陈际红亲自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宋华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刘玉平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振亚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通过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如无说明均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半年报和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2014年8月2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因子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为: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其供应商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锂电池正极材料,与该两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和技术协议书,并向其申请“滚动120天信用期限”的有条件的货款结算方式,公司为其信用期限内的赊购款项向供应商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每家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整,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整。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4-026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截止2014年8月21日,公司为其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0 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源”或“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为: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其供应商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锂电池正极材料,与该两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和技术协议书,并向其申请“滚动120天信用期限”的有条件的货款结算方式,公司为其信用期限内的赊购款项向供应商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每家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整,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整。

      二、 担保对方基本情况

      1、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

      2、 成立时间:2010年12月01日

      3、 注册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3号

      4、 营业执照号: 440307105077964

      5、 法定代表人: 李荫峰

      6、 注册资本:捌佰万元

      7、 经营范围: 锂离子聚合物电池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3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5,149.25万元,总负债3,839.38万元, 净资产1,309.87万元,2013年实现营业收入8,363.47万元,利润总额892.06万元,净利润748.21万元。

      截至2014年7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5,079.54万元,总负债4,141.81万元,净资产937.73万元,2014年1-7月实现收入1,909.91万元,利润总额-373.55万元,净利润-372.1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向其供应商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锂电池正极材料,与该供应商签订了采购合同和技术协议书,并向其申请“滚动120天信用期限”的有条件的货款结算方式,动力源公司将与湖南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北京当升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担保协议》,为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每家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整,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整,具体权利义务将依据双方担保协议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深圳市动力聚能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不包含本次人民币2,000万元的担保在内,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6,5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10%, 6,500万元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担保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8月 26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4-027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2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83,42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7.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416,997.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为人民207,416,997.00元。已由承销商(保荐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9月13日汇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人民币账户,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及咨询费人民币1,1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6,266,997.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第90200002号《验资报告》。

      2014年1-6月共使用募集资金27,290,725.28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2,395,352.64元(包括置换金额59,319,627.36元),其中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28,716,094.61元,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50,211,241.15元,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8,468,016.87元,补充流动资金65,000,000.00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扣除累计使用资金募集资金余额为53,871,644.36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形成利息收入295,541.66元及支付手续费205.00元,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4年6月30日余额为54,166,981.02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7年6月1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进行了第一次修订,2011年4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了第二次修订,2013年9月9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进行了第三次修订。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将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2013年10月18日,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光大银行北京亚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3年10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项计人民币59,319,627.3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013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9,319,627.3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意见,置换工作已经完成。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4、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将募投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1-6月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4-028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8月16日以书面形式送达每位监事。

      (三)会议于201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海先生召集和主持,吴永利、殷国森列席。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举手表决方式,对下述议案进行表决:

      (一)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具体内容请详见上交所公告。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 票同意、 零 票反对、 零 票弃权,表决结果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201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