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新闻·市场
  • 4:新闻·市场
  • 5:新闻·财富管理
  • 6:新闻·公司
  • 7:新闻·公司
  • 8:新闻·公司
  • A1:上证观察家
  • A2:评论
  • A3:研究·宏观
  • A4:研究·市场
  • A5:研究·财富
  • A6:数据·图表
  • A7:专栏
  • A8:广告
  • B1:公司·信息披露
  • B2:股市行情
  • B3:市场数据
  • B4:信息披露
  • B5:信息披露
  • B6:信息披露
  • B7:信息披露
  • B8:信息披露
  • B9:信息披露
  • B10:信息披露
  • B11:信息披露
  • B12:信息披露
  • B13:信息披露
  • B14:信息披露
  • B15:信息披露
  • B16:信息披露
  • B17:信息披露
  • B18:信息披露
  • B19:信息披露
  • B20:信息披露
  • B21:信息披露
  • B22:信息披露
  • B23:信息披露
  • B24:信息披露
  • B25:信息披露
  • B26:信息披露
  • B27:信息披露
  • B28:信息披露
  • B29:信息披露
  • B30:信息披露
  • B31:信息披露
  • B32:信息披露
  • B33:信息披露
  • B34:信息披露
  • B35:信息披露
  • B36:信息披露
  • B37:信息披露
  • B38:信息披露
  • B39:信息披露
  • B40:信息披露
  • B41:信息披露
  • B42:信息披露
  • B43:信息披露
  • B44:信息披露
  • B45:信息披露
  • B46:信息披露
  • B47:信息披露
  • B48:信息披露
  • B49:信息披露
  • B50:信息披露
  • B51:信息披露
  • B52:信息披露
  • B53:信息披露
  • B54:信息披露
  • B55:信息披露
  • B56:信息披露
  •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合资设立南山新材料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限售股解禁的提示性公告
  •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东方道柯海洋技术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补充公告
  •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签署《浦东新区动迁安置房定向供应协议》的公告
  • 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 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  
    2014年12月10日   按日期查找
    B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B27版:信息披露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合资设立南山新材料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云南城投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百视通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限售股解禁的提示性公告
    贵州钢绳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宁波东方道柯海洋技术有限公司吸收合并的补充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签署《浦东新区动迁安置房定向供应协议》的公告
    厦门大洲兴业能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14年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湖北仰帆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签署《浦东新区动迁安置房定向供应协议》的公告
    2014-12-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895 股票简称:张江高科    编号:临2014-065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签署《浦东新区动迁安置房定向供应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合同类型:《浦东新区动迁安置房定向供应协议》

      ●合同金额:35,483.82 万元。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动迁安置房定向供应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增加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增加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

      一、《动迁安置房定向供应协议》概况

      2014年 12月 9日,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开发区有限公司(出售方)与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购买方)就座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盛夏路1-35号的“樟盛苑”商品房转让事宜签署《浦东新区动迁安置房定向供应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双方约定,购买方因重大工程项目动迁购买由出售方建造的浦东新区樟盛苑居住小区作为其定向使用的动迁安置房。上述事项已经公司六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二、协议标的情况

      1、协议标的情况

      本次交易的盛夏路1-35号樟盛苑居住小区动迁安置房共计322套(以下简称该房屋),其中一室一厅为 38 套、二室一厅为40 套、三室二厅为 244 套。据浦东新区房产测绘中心测绘机构测量,该房屋建筑面积为29569.85平方米。

      2、协议对方当事人情况

      协议对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该协议由浦东新区住宅发展和保障中心进行鉴证。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主体

      出售方为: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购买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

      鉴证方为: 浦东新区住宅发展和保障中心

      2. 交易对价和支付

      该房屋的总房价款为人民币35,483.82 万元。(大写):叁亿伍仟肆佰捌拾叁万捌仟贰佰元整。总房价款是指该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使用权总价格。该总价随具体交易套数及面积的变化而进行相应调整,如有面积及总价调整最终由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购买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的15日内,最晚不迟于2014年12月19日以银行划款方式一次性将房价款解入出售方的指定帐户。

      3.目标房产的交接及房屋使用过户

      在购买方完成全额房款支付后,出售方最迟不晚于2014年12月26日向购买方完成该房屋的交付,并签署《房屋交接单》。该房屋交付的标志为 《房屋交接单》。该房屋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由出售方转移给购买方。

      自该房屋正式交付之时起,出售方对该房屋负责保修。保修范围由双方参照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

      本协议约定房源,只允许供应在购买方申请项目的动迁安置中使用。房源主管部门开具的《动迁安置房供应联系单》及本批次房源清单作为协议的附件。

      4. 协议生效、终止和违约

      (1)本协议经购买方、出售方及鉴证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购买方如未按约定的时间付款,应当向出售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未付款的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自本协议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逾期超过30天,出售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出售方如行使解除合同权的,应书面通知购买方。出售方有权在购买方已支付的房价款中扣除购买方应支付的赔偿金额,剩余房款退还给股购买方。

      出售方如未按协议约定将房屋交付购买方,应该向购买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购买方已支付房价款的日万分之一计算,违约金自本协议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逾期超过30天,购买方可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由违约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3)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协议的解释权归浦东新区住宅发展和保障中心。

      四、协议签订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 协议的签订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增加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增加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

      (2) 协议的履约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该协议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协议履行的风险分析

      本协议在实际履行过程中,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人民政府如未按期支付购房款,上海张江集成电路产业区开将按照双方签署的《浦东新区动迁安置房定向供应协议》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六、备查文件目录

      《动迁安置房定向供应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

      《张江高科六届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 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