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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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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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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5-02-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东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82 公司简称:广东明珠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层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负责任的态度,发扬同心同德,团结合作精神,秉承“致力实业投资,做优做强广东明珠”的经营理念,根据董事会的经营目标,继续采取稳健经营、控制风险、加强规范为主的经营思路。通过加强对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收储土地补偿款项的跟踪,实现了收储土地补偿款项的顺利回笼,促成公司效益实现大幅增长;通过增加贸易类业务量的扩展,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大幅增长;通过对委托贷款存量业务的加强管理及增量发放,保证了委托贷款本息的及时回收和实现未来稳定收益;通过加强与主要参股公司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充分沟通和协调,公司在2014年上半年收到了参股公司稳定的投资回报,缘于铁矿石市场价格出现大幅回落,对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获利能力产生了不良影响,该公司2014年下半年不再实施利润分配;通过参与地方政府的一级土地开发合作项目,为公司未来发展开创新的盈利增长点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5,256,776.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8.00%;实现营业利润146,806,242.26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87%;实现利润总额1,205,061,182.4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64.19%;实现净利润925,349,760.38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54.4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43,917,744.3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19.09%。

      3.1.1主营业务分析

      3.1.1.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3.1.1.2收入

      (1) 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因公司委托贷款业务利息收入增加以及贸易类业务量增加,导致公司收入大幅上升。

      (2) 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类业务销售收入增加,导致以实物销售为主的公司产品收入大幅上升。

      (3) 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营业收入金额51,638,878.62元,占营业收入的38.18%。

      3.1.1.3成本

      (1)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

      (2) 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客户采购金额47,475,961.40元,占营业成本的89.75%。

      3.1.1.4费用

      单位:元

      ■

      (1)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17.16%,主要是本期未收到合作项目收益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比上年同期增加107.97%,主要是本报告期内应收款项增加,相应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3)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同期减少98.95%,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支付违约金事项,本期公司未发生违约金事项所致;

      (4)所得税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2,704.24%,主要是公司利润增加导致应纳税所得额增加,计提的所得费用增加所致。

      3.1.1.5现金流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3,089.34%,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大幅增加及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款项增加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906.4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收到收储土地补偿款增加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293.19%,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归还银行借款及子公司分配利润支付少数股东分红款的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3.1.1.6其他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2014年度,公司通过加强对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三旧改造"项目进展的跟踪,有效地推进了子公司已移交广州市黄埔区土地开发中心收储的位于广州市黄埔区蟹山路48号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49380.7706平方米)的挂牌出让工作,上述地块于2014 年 1 月28 日成功出让,成交价为 166,585.00 万元,并需配建保障性住房 9600 平方米(详见公告临2014-008)。公司按照《收回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国有土地补偿协议》的约定向广州市相关部门申请收地补偿款人民币108,280.25万元,并于2014年5月27日收到收地补偿款人民币108,280.25万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该笔补偿款在扣除相关资产账面净值及相关费用后计入当期损益。

      鉴于此,本年度因公司之子公司收到上述补偿款人民币108,280.25万元并计入当期损益后,对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3.1.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1.2.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贸易类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555.77%、2,588.56 %。主要是因本期公司建材、五金配件贸易类业务增加所致。

      3.1.2.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3.1.3.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单位:元

      ■

      ■

      (1)货币资金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2,272.53%,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收到“三旧改造”地块征地补偿款所致;

      (2)应收票据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3,545.22%,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收到恩平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1,404.9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应收恩平市二建集团有限公司的贸易款项增加所致;

      (4)预付款项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90.00%,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按照贸易合同约定预付的采购款减少所致;

      (5)其他应收款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654.42%,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约定支付广州市黄埔区土地开发中心收储地块工作劳务费款项所致;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7,516.67%,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一年内到期需收回的委托贷款增加所致;

      (7)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13,169.71%,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支付的兴宁市南部新城首期土地一级开发及部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款项增加所致;

      (8)在建工程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100.00%,主要是公司本报告期预付承建仓库工程款;

      (9)无形资产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60.52%,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的土地被征收拍卖减少所致;

      (10)短期借款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11)应付职工薪酬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307.27%,主要是本报告期预提本年度末发放的职工薪酬所致;

      (12)应交税费比上年年末余额增加2,394.91%,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收到征地补偿款增加而相应的应交所得税增加所致;

      (1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提前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14)长期借款比上年年末余额减少100.00%,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提前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3.1.4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公司拥有优质资产优势。公司参股的优质铁矿企业,属国民经济发展所必须的资源型产业,近年来为公司获取了丰厚的投资回报,有效地保证了公司效益稳步增长;公司参股的金融类企业,是国民经济扶持发展的金融服务产业,预计能为公司带来稳定投资回报。

      2、公司所拥有的产业结构简单、明晰,运营成本低,产业转型灵活,有利于公司资本发展多元化经营,达到进、退灵敏,易于挖掘新的利润增长点。

      3.1.5投资状况分析

      3.1.5.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3.1.5.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委托贷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委托贷款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银行及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公司通过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向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放总额为5亿元的委托贷款,其中在2012年度收回100万元、2013年收回600万元、2014年收回600万。上述款项系根据合同约定2015年应全额收回委托贷款。

      根据公司之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银行及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通过兴宁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向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发放总额为5亿元的委托贷款,其中在2013年度提前收回100万元、2014年收回1000万元;其余应在2015年及以后收回的委托贷款。

      根据公司、银行及广东云山汽车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公司通过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总额为不超过3亿元,报告期内已发放2.8亿元。

      根据公司、银行及广东鸿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委托合同,公司通过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放委托贷款总额为不超过2.6亿元,报告期内已发放0.8亿元。

      3.1.6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1.6.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3.1.6.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1.6.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1.7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3.1.7.1控股子公司

      1)广东明珠集团广州阀门有限公司

      A、基本情况

      单位:元

      ■

      B、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广东润和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A、基本情况

      单位:元

      ■

      注:经工商部门核准广东润和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9日更名为广东明珠集团置地有限公司。

      B、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广东明珠集团城镇运营开发有限公司

      A、基本情况

      单位:元

      ■

      B、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3.1.7.2参股公司

      1)广东明珠珍珠红酒业有限公司

      单位:元

      ■

      2)广东大顶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下转B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