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6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詹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27号),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式向上海氩氪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氩氪)原股东詹嘉、李翔、张璐、李劼,以及银色琥珀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琥珀传播)原股东刘阳、王英杰、孙唯一、田斌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11,213,079股,每股发行价格18.77元,分别收购其所持上海氩氪和琥珀传播50%的股权。同时公司分别以现金11,296.95万元和9,750万元为对价收购上海氩氪和琥珀传播原股东所持上海氩氪和琥珀传播50%的股权;另外,公司向自然人郑晓东、段永玲、郭海三名特定投资者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7,475,380股,每股发行价格18.77元,募集配套资金140,312,882.60元。2014年12月19日,主承销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将特定投资者郑晓东、段永玲、郭海投入的募集配套资金140,312,882.60元,坐扣财务顾问费12,000,000.00元后的募集金额128,312,882.60元,于2014年12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承销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6,216,801.49元后,公司本次合计募集配套资金净额122,096,081.11元。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7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之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已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中的现金对价及本次交易税费等相关费用,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余额为0元。为此,公司决定注销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岭市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