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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咸宁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2015-03-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5-临006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咸宁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推进新型包装生产和饮料灌装加工业务发展,更好地为客户提供包装与灌装服务,公司在咸宁设立全资子公司湖北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包装”)和湖北奥瑞金饮料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饮料”),两家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均为人民币5,000万元。湖北包装主要从事金属包装制品的设计、制造、销售等,湖北饮料主要从事碳酸饮料(汽水)类、蛋白饮料类等其他饮料类加工、销售等。近日,湖北包装和湖北饮料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咸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分别为422300000042201和422300000042050。

      公司于2014年12月26日召开了总经理办公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咸宁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提报董事长审核获取批准。根据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本项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标的基本情况

      (一)湖北包装

      公司名称:湖北奥瑞金包装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咸宁市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周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金属包装制品设计、制造、销售;从事节能技术开发和资源再生的技术开发;进出口业务贸易。(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出资方式: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二)湖北饮料

      公司名称:湖北奥瑞金饮料工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咸宁经济开发区长江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周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碳酸饮料(汽水)类、果汁和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包装饮用水类、茶饮料类、咖啡饮料类、植物饮料类、风味饮料类、特殊用途饮料类、其他饮料类加工、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旅游景点开发;农业综合开发。(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出资方式:公司以自筹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设立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与湖北咸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投资协议书,双方建立合作意向,计划于2015年在湖北咸宁经济开发区投资建设生产项目,实施新型包装生产和饮料灌装加工业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签署新型包装和饮料灌装项目投资协议书的公告》(2014-临045号)、《关于咸宁新型包装和饮料灌装项目补充说明公告》(2014-临046号)。

      公司本次在咸宁投资设立的上述两家公司,主要从事新型包装生产和饮料灌装加工业务,有利于推进投资项目的进展,提升公司市场综合竞争力。后续公司将根据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做进一步的投资测算,制订投资方案,并履行相关审批和披露程序。

      五、风险提示

      公司对本次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是在目前市场环境、产品价格、原材料供应、公司技术能力等基础上进行的,若上述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则可能导致公司本次投资不能达到投资目的或产生投资损失,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01 证券简称:奥瑞金 (奥瑞)2015-临007号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福建康之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奥瑞金”或“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概况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康之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之味”)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公司在福建省漳州地区实施异型罐生产线项目,并提供异型罐产品设计、包装、检测及生产管理等相关服务。

      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情况介绍

      1.公司名称:福建康之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郑志军

      3.注册资本:人民币5,830万元

      4.主营业务:生产、销售饮料[瓶(桶)装饮用水类(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碳酸饮料(汽水)类、茶饮料类、果汁及蔬菜汁类、蛋白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生产、销售饮料瓶。

      5.注册地址:漳州金峰经济开发区

      6.福建康之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福建康之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未发生类似业务

      8.履约能力分析:

      福建康之味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创办于2000年,位于福建省漳州市,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大型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健康、运动饮品及相关配套产业的经营,生产销售的产品涉及盐典运动饮料系列、劲步氨基酸饮料、冰爽果汁系列、植物蛋白饮料、山泉水、茶系列等众多产品。

      康之味以“打造中国运动饮料第一品牌”为发展目标,先后荣获“福建省著名商标”称号和“中国驰名商标”称号,连续3年获得“中国食品产业之星”颁发的荣誉奖项,分别为2011年获最具成长性企业奖、2012年获领袖品牌奖(运动饮料)、2013年获年度样板市场奖。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公司向康之味供应500ml异型果汁饮料罐及1L异型饮料罐产品,提供相关服务,并在后续供应960ml果汁饮料罐。

      2.公司为康之味提供产品设计、包装、检测及生产管理等方面增值服务。

      3.康之味有其它产品需求时,在同等价格及质量前提下公司享有优先供货权;康之味则享有公司开发新产品的优先使用权。

      4.本协议有效期三年,后续双方可根据合作情况再商谈协议续签。

      四、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目前国内金属三片饮料罐以缩颈罐为主要包装形式,同质化较强,竞争激烈。公司与康之味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实施异型罐生产线项目,在保障包装安全和性能的前提下,结合异型罐特点对空罐外观、版面进行技术创新和设计,充分发挥公司研发优势和综合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从产品设计、制作到生产管理服务等一体化服务。该项合作是公司由单一空罐提供商转变为综合包装解决方案提供商的典型案例,是公司坚持商业模式创新、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的新进展。

      本次合作将使公司以创新模式进一步参与福建地区这一重要的食品饮料集群区域,完善了公司三片罐业务布局,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五、风险提示

      新产品异型罐的实际销售情况取决于消费者接受度、市场规模、开拓力度等因素,销售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协议书。

      特此公告。

      奥瑞金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