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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5-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15-005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时间:2015年3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时间:2015年3月16日下午;

      地点:中路集团会议室;

      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四)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

      (五)主持:陈闪董事长;

      列席:监事:顾觉新、边庆华、刘应勇

      董事会秘书:袁志坚

      高级管理人员:朱佳瑜、孙云芳、陈海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公司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2、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3、公司2014年度财务决算和2015年度财务预算;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4、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公司201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175,199.06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15,850,448.41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85,044.84元,加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40,362,094.56元,减去执行2013年度利润分配决议支付的红利12,857,840.32元,2014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1,769,657.81元。由于公司高空风能发电站和南六公路土地开发建设文化旅游服务综合体项目前期筹划需投入大量资金,为此建议本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赠;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5、《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6、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7、关于拟对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对安徽来福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恒通实业股份公司、盐城橡胶股份的投资,共计1004.83万元金额全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8、关于签订高空风能电站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中路高空风能发电有限公司拟就筹建高空风能发电站项目与安徽省芜湖县人民政府签订总额为人民币10亿元的投资协议,授权管理层先行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9、关于协议出让瑞龙期货股权的议案:同意以人民币3000万元向联合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协议出让深圳瑞龙期货有限公司20%的股权,授权管理层先行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10、关于聘请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八届二次会议提议,拟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情况协商确定。公司201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上述第2、3、4、8、9、10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日期另行通告。

      三、报备文件

      1、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18 股票简称:中路股份 编号:临2015-006

      900915 中路B股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通知时间:2015年3月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召开时间:2015年3月16日下午;

      地点:中路集团会议室;

      方式:现场表决方式。

      (四)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五)主持:顾觉新监事长;

      列席:董事会秘书:袁志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2、2013年度监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反对:0 弃权:0

      与会监事在会前列席了公司八届七次董事会,听取了公司董事会审议所有议案的全部过程。监事会认为《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各项规定;《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间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情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报备文件

      1、公司八届三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