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130 股票简称:波导股份 编号:临2015-001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浙江省奉化市大成东路999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通知各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8人,董事江定康先生缺席未参加会议,董事张萍女士委托董事长徐立华先生行使表决权,董事蔡志航先生委托副董长李凌先生行使表决权。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徐立华先生主持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4,352,240.9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5,305,121.95 元,公司年末可分配利润为-391,700,199.39元,其中母公司年末可分配利润为-444,417,429.98元。
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年度利润不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波导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七、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十三年为本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该所审计人员业务熟练,对公司业务流程、财务等事项都较熟悉,董事会拟续聘其为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拟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55 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十、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十三年为本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该所审计人员业务熟练,对公司业务流程、财务等事项都较熟悉,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同时聘请其为201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拟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2014年度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17 万元,对审计发生的差旅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十一、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管理层利用闲置资金进行银行理财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决议之日起一年以内。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仅限于商业银行经银监会批准发行的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单款产品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其他理财产品。
十二、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及2015年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办法》;
十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以上第二、三、四、五、九、十共六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130 股票简称:波导股份 编号:临2015-002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5年3月27日在浙江省奉化市大成东路99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史俊杰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过认真研究讨论,以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并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14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了公司2014年年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出具审核意见:公司根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以上第一、二、三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3月31日
股票代码:600130 股票简称: 波导股份 编号:临2015-003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根据财政部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和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的调整和变更对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均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4年,财政部新发布和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会计准则,要求2014年7月1日起执行。同时财政部以财会[2014]23号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2014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的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表。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本财务报表中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2.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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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上述调整事项外,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或发布的新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三、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没有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根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出具审核意见:公司根据2014年财政部修订及新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核算进行调整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董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六届四次会议决议。
宁波波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