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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03-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133 公司简称:东湖高新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公司围绕加速发展的总体目标,以资源整合为前提,将扩大市场、增加规模、提高效益作为经营重点,实现了扭亏为盈的经营目标,经济效益和盈利水平都得到了显著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5亿元,较2013年同期增长46.93%;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6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影响较2013年同期增长87.34%;基本每股收益0.47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1.93%。

      报告期内,工程建设板块完成了注册资本的增资,企业资质得到进一步升级,获得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市场开拓与业务承接能力得到大幅提升,首次尝试与其他大型交通投资企业进行联合投标并成功中标,扩大了市场份额,并拓展了省外市场;科技园区板块完成了由“园区开发商”向“园区运营商”的战略转型,以“研究产业、服务产业、投资产业”为核心,打造园区产业发展能力,并将产业研究成果贯穿于整个招商工作,实现对主导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招商、配合行业龙头的引进;环保科技板块在保持BOOM项目的稳定运营的基础上,通过提高技术改造管理水平提升精细化管理能力,提高运营效益。

      1.主营业务分析

      1.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

      注:(1)本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37,996.01万元,增长46.93%,主要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新增工程项目较多,项目完成产值较上年同期增加222,699.47万元所致;

      (2)本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202,125.33万元,增长46.59%,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营业收入增加,相应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3)财务费用变动说明见 2014年年报全文”4.4、费用”;

      (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说明见2014年年报全文“ 4.6、现金流 ”

      1.2收入

      1.2.1驱动业务收入变化的因素分析

      ■

      注: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37,996.01万元,增长46.93%,其中:

      (1)报告期内,工程建设板块累计确认收入645,224.2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2,699.47万元,增长52.71%,主要系湖北路桥不断拓展市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工程建设在建合同总额大幅增加,年度确认产值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2)报告期内,科技园板块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5,460.67万元,增长28.90%,主要系公司科技园区板块交房面积增加,确认的收入增加所致。

      1.2.2主要销售客户的情况

      ■

      1.3成本

      1.3.1成本分析表

      ■

      注:1、工程建设板块成本较去年同期变化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工程建设板块的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相应的成本随之增加所致;

      2、环保板块成本减少主要系合并利润表范围变化所致。

      1.3.2主要供应商情况

      ■

      1.4费用

      ■

      注:(1)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0,125.10万元,增长81.0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规模扩张、融资规模扩大、承担的利息费用增长所致;

      (2)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上年同期增加6,363.43万元,增长96.1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的利润总额增加,确认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1.5现金流

      ■

      注:(1)本报告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24,064.11万元,减少比例为294.44%,主要系工程建设板块不断拓展市场、在建合同总额和项目不断增多,经营性支出增多,且在建项目以及业主已结算但尚未达到合同支付节点的工程款增加所致。

      (2)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0,300.44万元,减少比例为565.44%,主要系:①报告期内公司委托理财支出20,000.00万元;②上年同期处置资产收回19,000.00 万元所致。

      1.6其他

      1.6.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

      注:(1)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69,403.44万元,减少比例93.42%,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原全资子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 66,553.85 万元所致。

      (2)本报告期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183.49万元,减少比例92.14%。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处置资产确认投资收益 4,290.27 万元所致。

      (3)本报告期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44.32%,主要系报告期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的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4)本报告期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82,641.79万元,增长比例206.54%,主要系:①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实现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0,830.80万元;②上年同期原全资子公司计提大额减值准备66,553.85万元,减少了上年同期的利润总额。

      (5)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75,945.98万元,增长比例163.74%,主要系:①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7,637.61万元;②上年同期原全资子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66,553.85万元,减少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1.7.2.1关于前期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说明

      2012年5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方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与联投集团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联投集团对于湖北路桥2012年、2013年、2014年三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分别做出承诺。联投集团承诺补偿条件之一为湖北路桥2014年实现净利润的盈利不低于11,203.73万元。

      ①截止报告期末,湖北路桥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19,136.99万元,完成盈利目标。

      ②根据公司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协议所约定,在补偿期限届满时,公司聘请了第三方专业机构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联评估” )对标的资产即湖北路桥全部股东权益进行减值测试。

      众联评估对湖北路桥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估值,并出具了《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减值测试涉及的湖北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估值意见书》(鄂众联评咨字[2015]第111号),湖北路桥在2014年12月31日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价值为183,444.55万元,估值为206,566.64万元。

      通过以上测试工作,公司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注入的标的资产即湖北路桥全部股权没有发生减值情况。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注入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

      ③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入标的资产即湖北路桥的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及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进行了鉴证,并分别出具了《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鉴证报告》、《减值测试鉴证报告》。详见2015年3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2.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2.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2.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2.3.1资产负债情况分析表

      ■

      注:(1)应收票据: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755.00万元,增长87.75%,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84,139.63万元,增长119.01%,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经营规模扩大,按工程进度确认收入增加及承建的BT项目未到回购期所致;

      (3)长期应收款: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17,371.82万元,增长383.26%,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承建的BT项目处于建设期,工程进度持续推进,尚未到回购期,长期应收款随之增加所致;

      (4)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8,122.05万元,增长502.64%,主要系报告期内科技园区板块武汉软件新城部分楼栋完工并出租,由存货转入所致;

      (5)在建工期: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944.44万元,下降53.79%,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光谷环保在建工程完工转固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572.99万元,增长40.80%,主要系:①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增加,确认的坏账准备递延所得税增加1,124.40万元;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之间交易未实现利润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较期初增加1,649.28万元。

      (7)其他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0,650.00万元,增长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20,000.00万元所致;

      (8)短期借款: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2,850.00万元,增长69.05%,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公司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9)应付票据: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7,711.54万元,增长60.99%,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10)应付账款: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00,542.63万元,增长41.92%,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在建项目产值增加,应付工程材料采购款相应增加所致;

      (11) 应付职工薪酬: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37.35万元,增长108.84%,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预提各项目年度绩效所致;

      (12) 应交税费: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4,382.53万元,增长48.22%,主要系报告期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较上年营业收入增加,相应的应交税费增加所致;

      (13)其他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1,502.96万元,增长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转入所致;

      (14)应付债券:应付债券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23,317.53万元,增长100%,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非公开发行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所致;

      (15)专项储备:专项储备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4,310.46万元,增长570.40%,主要系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湖北路桥计提安全生产经费所致。

      4. 核心竞争力分析

      工程建设板块,不断提升专业资质与业务承载能力,注册资本金增至15亿元,新获预拌商品混凝土专业承包贰级资质,延展了在施工行业的业务链;升级获得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为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完善服务、提供新的平台;荣获“公路建设行业诚信百家企业”、“湖北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湖北省建筑企业综合实力20强企业”等称号,品牌影响力与知名度持续提高。

      科技园区板块,通过资源整合,不断提升园区运营服务能力、完善产业运营与孵化功能,成功转型成为“园区运营商”;连续五年跻身“中国园区开发上市公司竞争力TOP10”榜单,荣获2014年中国产业地产30强、中国园区品牌价值TOP10、湖北企业100强、武汉企业100强等企业荣誉,是华中地区园区开发建设及产业运营的领军企业。

      环保科技板块,坚持固本强基的发展思路,在保证BOOM项目安全、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实施精细化管理,运营指标和效益,普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成立专业的市场研究与拓展部门,深入研究环保产业发展趋势,加大对环保产业的开发布局力度,为拓展环保业务,寻求新的增长空间奠定基础。

      与此同时,公司逐步进入产业投资领域,致力于发挥产业投资的纽带作用,进一步加强了公司三大业务板块的协同效益,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核心竞争力夯实基础。

      5.投资状况分析

      5.1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

      注:(1)报告期内,湖北路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7,637.61万元,增长66.42%,主要系湖北路桥不断拓展市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工程建设在建合同总额大幅增加,年度确认产值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

      (2)报告期内,襄阳东湖高新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加7,723.65万元,增长8037.86%,主要系襄阳东湖高新的交房面积增加,确认的收入增加所致。

      (二)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1.1公司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

      1.1.1产业园区板块

      随着国家产业政策不断更新出台,一方面,工业用地集约要求、清理地方优惠政策等为产业园区戴上了紧箍咒;另一方面,鼓励工业用地二次开发、支持探索PPP模式、刺激科技服务业等政策,使产业的竞争格局将更加公平化,平台化。

      1.1.2环保科技板块

      随着节能环保行业提升为战略性新兴行业,大气治理范围及区域不断扩大,排放标准日趋严格,新建电厂的配套设施、专业化运维,旧电厂的设施改造、技术升级的市场需求巨大。至2020年末,涉及脱硫脱硝行业的环保企业有望迎来进一步的发展。

      1.1.3工程建设板块

      工程建设行业市场需求总体平稳,发达区域及核心城市建设需求呈现多样化、精细化、功能化的特点,工程施工企业需加快转型升级,具备承接综合项目的能力。

      1.2、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格局

      1.2.1产业园区板块

      涉及财务产业引导、培育孵化、投资服务成为园区开发企业的必备核心能力,产业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金融投资平台基本已经成为科技园区标准配置。长远来看,产业投资是园区运营模式转型的方向之一。一个优秀的园区运营商,应以地产为承载,以金融为驱动,提供综合服务,从产业服务和投资中获取最大化收益,实现客户、企业与社会三方共赢的平台型服务运营商。

      1.2.2环保科技板块

      市场竞争将逐步演变为拥有资质、业绩、技术、资本等竞争优势的大型专业公司之间的竞争,未来市场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1.2.3工程建设板块

      竞争对手主要为本地化的龙头工程建筑企业及武汉市政施工企业,同质化竞争十分严峻。

      2、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的发展战略是通过研究产业发现投资机遇,通过投资产业创造发展空间,通过服务产业提高运营水平,系统性地提高园区运营管理能力。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为指导,重点研究集成电路、光电子、环保、软件产业和移动互联领域,努力成为国内一流的科技创新、产业丰富、行业领先的高新产业投融资集团。

      3.经营计划

      计划全年收入80亿元。

      4.因维持当前业务并完成在建投资项目公司所需的资金需求

      2015年,公司将围绕年度经营和投资计划,一方面根据产业招商推进情况和市场需求合理安排项目的开发建设进度;另一方面缩短客户认购和签约的时间,做好客户首付款与银行按揭放款的工作衔接,对2014年的应收账款加大催收力度,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在继续保持与银行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在资本市场中的资源优势,努力探索新的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确保生产经营和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5.可能面对的风险

      (1)中国经济目前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的“三期叠加”阶段,公司在“新常态”下谋求转型发展,将处于一段时间内的适应期,转型发展会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2)公司在经营战略上实现了成功转型,对经营方式上进行了突破和创新,但受宏观经济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会在发展中遇到为适应转型而出现的阵痛期,需要在经营发展中承担一定的时间风险。

      (3)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经营区域及项目的增多和经营方式的转变,对公司治理和组织构架管理提出了更高的标准,要解决对高端人才和项目领军性人才的需求问题。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2号—财务报表附注中政府补助相关信息的披露》、《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3号—财务报表附注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的披露》的规定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会计政策,提高公司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公司新增及补充会计制度及会计估计。本次新增及补充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只是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补充完善,不会对公司的净利润、所有者权益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以上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4年4月29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2、公司根据财政部自2014年1月以来修订或新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进行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递延收益、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本公司2014年度及以前年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总额以及净利润未产生影响。以上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3月31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相关公告。

      4.2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

      4.3 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武汉东湖高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