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连发三份监管文件
内控“紧箍咒”套向保险投资
⊙记者 黄蕾 ○编辑 剑鸣
“放开前端,管住中后端”是近年来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的核心基调。上海证券报从多位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处获悉,在3月31日宣布适当拓宽保险资金境外投资范围的同一天,保监会还向保险公司下发了三份监管文件(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的相关指引,以及针对创新金融工具——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的管理办法。
保险投资新政不仅为保险资金打开了另类投资的大门,同时也为险资出击海外打通了“任督二脉”。这令保险公司去年以来在投资收益上集体“咸鱼翻身”。投资收益率向好的同时,投资品种多元化、久期拉长,保险资产配置结构亦在不断优化。
然而,市场化改革逐步推进的同时,势必会面对更趋复杂的投资风险。尤其是在规模迅速放大的一些另类投资领域,潜在风险若隐若现。加强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的呼声日趋强烈,相关监管指引的出台已被排上日程。
知情人士向上证报记者透露,3月31日保监会向保险公司下发的三份文件包括:《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01号-第03号)(征求意见稿)》,以及《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根据征求意见稿,保险公司被要求制定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制度并实施。何为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主要指保险机构为防范和化解资金运用过程中的相关风险,保证保险资金运作符合保险机构的发展规划,在充分考虑内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组织机制、运用管理方法、实施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
征求意见稿中所提及的内控制度,主要涉及投资决策控制、交易行为控制等多个方面,具体翔实到:对保险资金运用的重要业务部门和岗位应当进行物理隔离,如设立集中交易室,实行门禁管理,未经批准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入等。
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业内人士称,“通过制定上述文件,保监会意在对保险公司投资操作风险防微杜渐,禁止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在保险投资领域发生。”
值得强调的是,保监会还专门针对存款、固定收益投资、股票及股票型基金这三大投资领域,分别制定了《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01号-第03号)》。根据这三大领域的不同投资风险,指引中都有明确的提示,保险机构应采取明确的决策与授权机制,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风险处置预案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如要求保险机构根据账户或者组合性质,配备独立的权益投资经理,严防账户之间的高位托盘、反向操作等利益输送。
随内控指引同时下发的,还有《资产支持计划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据保险资管业人士介绍,资产支持计划的交易结构类似ABS(资产证券化),大约两年前开始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开始试点这一创新投资工具,但此前基本上无法可依,仅出台过一份相关监管口径。
“随着申报这类项目的保险资管机构越来越多,确实需要明确的监管规定,有利于这类业务的更加规范。如资产支持计划的基础资产应当直接具备独立、可持续的现金流,并以基础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作为偿付支持。”一家保险资管公司人士告诉记者,资产支持计划的收益率相对基础设施债权计划要高一些,一旦规范之后,将有望成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新的利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