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1版)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5-019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5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公司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财务总监邱小玲女士、董事会秘书伍和平先生、独立董事霍伟东先生、保荐代表人杨爽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5-020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4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公司在项目投标、工程付款、项目建设等时间点会有间隙性的现金闲置,为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为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
为了更好管理公司资金使用,提高闲置资金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投标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含子公司)可以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即任一时点公司(含子公司)合计对外投资理财的余额不超过3亿元(含)。
(二)现金管理方式
闲置资金拟投资于安全性高、风险可控的固定收益类或承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得投资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即不得进行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
(三)投资产品发行主体
投资产品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
(四)投资期限
单笔投资理财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
(五)授权实施期限
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授权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9.2的规定,对于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理财投资,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达到上述条件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
(八)其他事项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主要存在以下风险: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管理层拟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控制:
(一)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等,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公司审计部定期对投资情况进行审计,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公司监事会持续对投资情况进行检查。
(四)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理财产品的购买及收益情况,接受投资者监督。
三、 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一)使用间隙性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的投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4年年报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628 证券简称:成都路桥 公告编号:2015-021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IPO募集资金专户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29号文核准,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8.4亿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7,173.15万元,募集资金净额7.68亿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11月1日由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04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
一、募集资金账户开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公司于2011年11月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琴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成都武侯支行(上述四家银行以下简称 “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开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专户及初始存放募集资金余额余下:
单位:万元
■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经2011年11月14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16,078.85万元募投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中,购买施工设备募投项目置换2,078.85万元,补充营运资金募投项目置换14,000.00万元。
2、经2011年11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6,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
3、经2011年12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18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经2012年2月1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4,788.34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一并转入流动资金使用。
5、经2015年4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公司拟终止购买施工设备募投项目并将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方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募集资金专户结余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
注:购买施工设备募投项目9,5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5年4月7日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除购买施工设备募投项目外,补充公路施工营运资金募投项目和超募资金均已使用完毕。经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三方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拟将上述专户利息转出并作销户处理。购买施工设备募集资金专户待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并办理完成募集资金划转后销户。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特此公告!
成都市路桥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