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7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公司全年销售塑料管道与型材32.20万吨,同比去年增12.56%,整体产销率为97.86%,产销总体均衡。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26亿元,同比29.18亿元增加4.08亿元,增长13.95%,内生增长速度加快。特别是市政管道,受益浙江省“五水共治工程”,增幅达到20%以上;外贸实现销售收入2.62亿元,受国际市场低迷及中东、北非政局动荡影响,同比下降17.68 %。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主要指标:
单位:元
■
公司回顾总结前期披露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在报告期内的进展情况
(一)经营计划进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各种塑料管材管件32.20万吨,同比上年度增长12.56%,完成销售33.26亿元,比上年度增长13.95%,与年初的总体经营目标产销量33万吨、销售收入34亿的预期目标基本一致。报告期内,销售费用2.08亿元,比上年增长23.46%,管理费用3.06亿元,比上年增长15.51%,均偏离年初15%的增长控制目标,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研发投入加大;另一方面是薪酬成本、折旧摊销、广告及相关市场拓展等费用的快速上升。
(二)公司前期发展战略的回顾与总结:
(1)集团化管控迈出实质性步伐
战略咨询与落地项目全面展开,与怡安翰威特合作的《永高股份管理变革咨询项目》有序推进,公司在战略澄清、销售组织认识等方面有了新的突破。确定了公司七项关键任务及“十三五”规划的战略目标。明确了营销、科技、生产、物控、财务、人力、行政等七大中心,逐步强化总部指挥、控制、服务职能。
(2)“阳光工程”打造人才梯队
公司全面培养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骨干人才,打造职业化、梯队化的人才管理体系,公司启动人才培养“阳光工程”,以“拂晓计划”、“曙光计划”、“旭日计划”、“骄阳计划”四个分计划培养不同层次的后备管理类干部,通过人才推荐或自荐、资格审查、入列评估、培养发展、干部任免这几个环节,打造职业化、梯队化的人才管理与发展体系。
(3)营销整合主动出击拓展市场
初步达成营销体系构架的梳理与调整,通过划分区域销售中心,明确家装、工程、大管道专项销售中心和房地产专项销售事业总部等条块切割,实现产销分离式的营销体系管理模式。EAS销售系统上线,打通销售、生产、供应一体化,快速反应客户需求。公司销售主动出击,贴近客户,全面拓展市场。各专项销售中心和事业总部着力市场挖潜,华东大管道营销中心全年增长幅度16%,地产事业总部全年增长14%,家装事业部同比增长136%。公司紧紧抓住浙江省“五水共治”的契机,整合优势资源,加大工程投标业务的拓展力度。2014年,公司共参加浙江省“污水治理”项目投标65个,中标32个,中标率约50%。
(4)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再结硕果
公司入选浙江省第一批“三名”培育试点企业,确定以技术创新为主攻方向,建立省级重点研究院。2014年12月,公司企业技术中心被确定为第二十一批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14年4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举行首位博士后开题报告会,工作站进入实质性运行。公司搭建了以永高研究院为创新主体,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市级创新团队等为创新平台的创新体系。
(5) “公元”品牌引领行业先锋
2014年公司凭借实力及品牌影响力获得了多项荣誉,被评为2014中国绿色建筑首选品牌、2014中国塑管行业十大诚信投标企业、2014中国塑管行业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2014中国塑管行业最具影响力企业、2014中国塑料管道PE-RT管材首选品牌、2014中国塑料管道PE管材首选品牌、2014中国塑料管道PPR管材首选品牌、2014中国塑料管道PVC管材首选品牌、2014中国塑料管道行业质量放心企业(第一位)、2014中国塑料管道十大创新标杆企业、2014中国塑料管道十大顶级品牌、2014中国最具投标实力塑料管道企业三十强、中国塑料加工工业科技创新型企业、全国轻工业卓越绩效先进企业、中国地源热泵行业管材生产十强企业、中国质量诚信服务AAA级企业、中国质量诚信企业。
(6)新品研发优化产品结构
公司加大新材料、新型管道和新型管道产品研发力度,2014年共计完成CPVC材料自主配方、基于有机型稳定体系的UPVC材料、高填充高耐压UPVC材料、空心玻璃微珠改性PP材料、大球阀(大管件)专用高注塑流动性UPVC材料、PPR抗冲改性材料等6个新材料研发项目,智能管道系统、雨水收集系统、同层排水系统等3个新型管道系统研发项目和国贸基地耐压增韧PP管件产品、国贸基地CPVC球阀产品等2个新型塑料管道产品研发项目,极大地优化了公司产品结构。
(7)项目和专利申报成果显著
一体注塑成型塑料检查井、聚乙烯电熔燃气管道系统两项新产品成功申报浙江省2014年新产品试制计划。新型有机刚性粒子增强氯化聚氯乙烯管道系统项目列入2014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新建年产1万吨PPR抗菌管材管件生产线技改项目列入2014年浙江省“机器换人”百项示范项目。2014年度共申报国家专利32项,其中发明专利13项、实用新型专利19项;获国家授权专利36项,其中发明专利7项、实用新型专利29项。共获国家授权专利156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
(8)资金集中管控合理配置资源
以上市公司为统一融资平台,以工行“资金池”为抓手,推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对成员企业资金收支的管控。与中国工商银行《资金池代理服务协议》,通过“资金池”,动态归集各成员企业的资金,并按需下拨,实时反映集团和各成员企业资金的收、支、存情况。推出集团年度、月度预算管理,建立完善集团预算管理体系,在成员单位实现预算工作全覆盖。
(9)信息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
初步完成永高集团母子公司网络平台的搭建工作,增强了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同和沟通,为集团管控的搭建了基础平台。总部费用报销审批系统全面上线并实现了移动审批流。总部销售系统成功切换,实现永高销售系统升级、资金管理初步上线、处于银企互联的调试阶段。集团范围内预算系统全面上线,实现了在EAS系统中完成录入预算报表和优化审批流程。同时,天津网络及监控平台建设,安徽永高生产系统和金诺铜业供应链系统全面上线工作,实现平台、技术、服务的有效统一。
(10)全面推进精益优化管理
精益生产咨询项目正有序推进中,在持续推进国贸厂区精益生产的同时,在双浦厂区导入精益生产项目。精益生产的推进促使生产管理人员的管理理念得到一定程度改变,开拓了管理思维,以精益思想为导向,达到持续改善的目的。
(11)工程建设项目有序推进
天津5万吨募投项目于2014年底全部完工,黄岩8万吨募投项目由于受住户拆迁推迟影响,后期40亩地上的10-11车间目前尚在施工建设,其他厂房及设备已经投入生产。公司将环保理念融入工厂建设和改造中,双浦分厂一期生产用房获得了住建部二星级绿色建筑运行标识,成为台州第一家(全国制造业共2家)投入运营的绿色厂房。上辇年产5万吨塑料管道工程项目已经取得施工许可证,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安徽永高三期项目工程完工,重庆永高公司一期建设工程已全面竣工。
(12)“公元文化”进一步彰显魅力
公司党工团整合资源优势,发挥文化引领作用,全面升华公元“阳光”的品质、内涵和影响力。《公元“阳光”文化》获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优秀成果一等奖,《党建“七彩阳光”工程》获全国建材企业文化建设优秀案例,公司文化品牌魅力进一步彰显。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令第76号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主要包括:(1)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递延收益单列;(3)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
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0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1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中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23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董事会、监事会无其他特别事项说明。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震宇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