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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4-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5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4月21日上午9时在公司总部二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15年4月10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递交。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2014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度财务预算并不代表公司对201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4年度实现净利润220,617,750.05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按当年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2,061,775.01元;加上年未分配利润842,446,570.26元,减本期已分配现金股利46,800,000.00元、股票股利72,000,000.00,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926,624,727.00元。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32,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3,200,000元,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共计送红股129,600,000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股本302,400,000股,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864,00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预案需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分红承诺。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全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出具了《关于永高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发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适合当前公司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内部控制制度覆盖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和环节。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披露等的内部控制已较为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董事会出具的《201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前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公司2014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和总结,建议续聘其担任公司2015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十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由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实施了转增和送红股的方案,方案实施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3,200万元增加至86,400万元,对《公司章程》涉及增加注册资本之第六条和第十九条进行修订。

      章程修订对照表:

      ■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6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4月21日上午10:30在公司总部二楼大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2015年4月10日以邮件、传真、当面送达等方式递交。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松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对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核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永高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发展的需要,为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201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七)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团队力量雄厚,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职,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4年度的审计机构。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8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永高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永高股份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大会的基本情况

      1、大会届次: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此次大会依据2015年4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予以召开。公司董事会确保本次大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的规定。

      4、大会召开日期和时间:

      ①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8日下午14:00。

      ②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5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15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大会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大会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永高双浦新厂区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2014年度财务决算及201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四)审议《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五)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六)审议《公司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报告》;

      (七)审议《201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第四项、第七项、第八项议案时,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议案(四)、(九)需以特别决议审议方式通过,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已披露于2015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法人单位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登记地点: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永高双浦新厂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登记时间:2015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程序具体如下: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5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票代码:362641 投票简称:永高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方案二,3.00元代表议案三,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下午15:00 至 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 。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免费申领)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①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只是买入价格变为2元,买入数量为大于1的整数。

      拥有多个深圳证券账户的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应按不同账户分别申请服务密码。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动机构申请。申请数字证书咨询电子邮件地址:cai@cninfo.com.cn

      业务咨询电话:0755-83239016/25918485/25918486

      (4)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网络投票其他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票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项

      1、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6-84277186

      传真号码:0576-84277383

      联系人及其邮箱:陈志国zqb@yonggao.com

      任燕清zqb@yonggao.com

      通讯地址: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永高双浦新厂区,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318020

      2、大会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及附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股东登记表(附件一);

      3、委托书(附件二);

      特此通知。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15年5月13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单位)持有永高股份(002641)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

      ■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女士/先生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永高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9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提高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水平,以更好地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使广大投资者更加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将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接待时间

      2015年4月29日(周三)上午9:30—11:30

      二、接待地点

      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黄椒路555号永高双浦新厂区会议室

      三、 预约方式

      参与投资者请按以下方式预约:

      时间:2015年4月27日-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联系人:任燕清、盛伟建

      电话:0576-84277186

      传真:0576-84277383-1

      邮箱:zqb@yonggao.com

      四、 公司参会人员

      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董事总经理冀雄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陈志国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永安先生及其他高管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会有调整)。

      五、 注意事项

      1、 来访个人投资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卡原件及复印件,机构投资者携带机构相关证明文件及其复印件,公司将对来访投资者的上述证明性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复印件,并备监管机构查阅。

      2、 保密承诺: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3、 为提高接待效率,在接待日前,投资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形式向董事会办公室提出所关心的问题,公司针对相对集中的问题形成答复意见。

      忠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0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举行2014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15年4 月29日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4年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ssgs/S002641/)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董事总经理冀雄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杨永安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陈志国先生、独立董事钟永成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永高股份 公告编号:2015-021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新会计

      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交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国家财政部于2014年1月26日起对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修订,相继修订和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七项具体准则,并要求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2014年6月20日,财政部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在2014年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本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列报。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令第76号发布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在2014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第9号、第30号、第33号、第37号、第39号、第40号、第41号等八项准则和2014年7月23日修改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2014年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7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会计准则,修改了财务报表中的列报,主要包括:(1)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递延收益单列;(3)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改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

      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8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4、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0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通过投资方是否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来判断某个被投资方是否应被合并。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5、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1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评估参与合营安排的情况并变更了合营安排的会计政策。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6、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4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对“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处理。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中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并对其余部分采用权益法核算。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7、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16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8、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2014】23号)的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该会计政策的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以及本年度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2014年度以及本年度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80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8.00元,共计募集资金9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47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86,53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2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662.4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5,867.5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3-71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51,720.60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631.29万元;2014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2,704.95万元,2014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10.84万元;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4,425.55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042.13万元。

      截至 2014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4,484.1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存放募集专户余额为343.79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14,140.38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永高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2月2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连同保荐机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天津永高塑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6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中,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账号为33001662200053010425的银行账户于2012年4月11日注销。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及4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如下:

      经2012年1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3,935,942.54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永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4年度

      编制单位:永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