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张华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林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曲庶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974,040,882.52 | 962,726,341.26 | 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8,975,334.78 | 26,976,061.23 | 44.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5,843,778.51 | 57,102,103.64 | -19.7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6,369,297.36 | -135,170,303.57 | 267.4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3 | 3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 | 0.03 | 33.3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92% | 0.65% | 0.2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5,554,632,212.81 | 5,891,428,621.35 | -5.7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258,190,551.79 | 4,219,215,217.01 | 0.92%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3,010,213.6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9,325,850.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7,084.8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485,722.56 | |
合计 | -6,868,443.7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363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5.04% | 912,601,860 | 质押 | 357,632,000 | |
冻结 | 23,060,000 | |||||
山东电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5% | 15,592,500 | |||
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能电器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24% | 13,311,000 | 13,311,000 | 质押 | 600,000 |
战淑清 | 境内自然人 | 0.17% | 1,839,150 | |||
浦琳 | 境内自然人 | 0.16% | 1,764,309 | |||
凌祖群 | 境内自然人 | 0.15% | 1,563,664 | |||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光大成长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12% | 1,308,089 | |||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禾一号新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11% | 1,231,308 |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配资宝单一资金信托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10% | 1,080,000 |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点击成金13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10% | 1,078,874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12,601,860 | 人民币普通股 | 912,601,860 |
山东电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5,592,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592,500 |
战淑清 | 1,839,1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39,150 |
浦琳 | 1,764,309 | 人民币普通股 | 1,764,309 |
凌祖群 | 1,563,6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3,664 |
五矿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信托-光大成长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308,089 | 人民币普通股 | 1,308,089 |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厦禾一号新型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231,3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231,308 |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五矿配资宝单一资金信托 | 1,08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0,000 |
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点击成金13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1,078,87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8,874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基金 | 1,040,10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0,109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未知其他前十名其他股东及公司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相互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 应收票据
2015年3月31日比2014年12月31日降低43.6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到期托收使其降低所致。
2. 应收利息
2015年3月31日比2014年12月31日增加449.17%,主要原因是公司委托贷款给中泰信实业公司项目(持有至到期投资)约定半年一结息,产生的期末应计未收利息所致。
3. 其他流动资产
2015年3月31日比2014年12月31日降低42.97%,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末留抵的增值税减少所致。
4. 短期借款
2015年3月31日比2014年12月31日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末还清银行贷款所致。
5. 应付职工薪酬
2015年3月31日比2014年12月31日降低65.03%,主要原因是公司在报告期发放上期计提的年终奖金所致。
6. 应付利息
2015年3月31日比2014年12月31日降低91.55%,主要原因是公司还清短期借款所致。
7. 财务费用
2015年1-3月比2014年1-3月增长1422.66%,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贷款利息较上期增加所致。
8.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015年1-3月比2014年1-3月增加29,055,825.00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铜、铝期货浮动盈利所致。
9.投资收益
2015年1-3月比2014年1-3月减少亏损21,042,957.52元,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铜、铝期货交割、平仓亏损减少所致。
10.营业外支出
2015年1-3月比2014年1-3月增加463.42%,主要原因是常州八益公司支付出口销售赔偿损失款147,546.4元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常能电器、泓丰投资、朱弘、朱明、朱峰、金源苏、周叙元、胡金花、周康直和范沛菁 | 本次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不委托他人管理、不由汉缆股份购回。 | 2011年11月22日 | 36个月 | 严格履行 |
常能电器、泓丰投资、朱弘、朱明、朱峰、金源苏、周叙元、胡金花、周康直和范沛菁、汉缆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 避免同业竞争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2011年11月22日 | 持续履行 | 严格履行 | |
常能电器 | 盈利补偿承诺 | 2011年11月22日 | 2012年至2014年 | 严格履行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青岛汉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汉河投资有限公司 | 《关于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在实际经营运作过程中,将保持规范运作,确保与汉缆股份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本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汉缆股份在经营业务、机构运作、财务核算等方面独立并各自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 | 2009年11月30日 | 持续履行 | 严格履行 |
张思夏 | 《关于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在实际经营运作过程中,将保持规范运作,确保与汉缆股份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完全分开;本人控制的其它企业与汉缆股份在经营业务、机构运作、财务核算等方面独立并各自承担经营责任和风险。” | 2009年11月30日 | 持续履行 | 严格执行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无 |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14.51% | 至 | 23.48% |
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9,000 | 至 | 13,000 |
2014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0,528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公司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加大技术开发力度,巩固发展了客户市场,进行订单生产计划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等,使公司效益平稳增长。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法定代表人:张华凯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498 证券简称:汉缆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4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