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15-019
1、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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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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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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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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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4年,受我国经济迈入新常态,经济增速换挡和结构调整阵痛叠加影响,给黄金珠宝零售市场带来较大压力,而受2013年同期消费透支影响,今年黄金珠宝消费乏力,需求下降。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市场,加大新品推广,努力降低因市场因素带来的不利影响,实现营业收入684,211.16万元,同比下降20.05%;但受益于公司存货成本的走低、管理改善,公司经营毛利有所回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净利润 19,964.38万元,同比增长139.26%。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500,235.90万元,同比增加2.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04,478.01万元,同比增加6.12%。
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力求稳健经营,坚持“加速渠道发展、提高经营质量、着力品牌建设、提升市场地位、防范市场风险”的发展策略,积极发展优质加盟商,提升终端管理,加快新品研发推广,推动公司持续发展。2014年主要推进工作如下:
(1)募投项目建设推进。报告期内,营销网络建设推进已超额完成;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完成度已达到98.75%。
(2)优化完善门店管理。公司在推进网点拓展的同时,持续加强门店管理,以信息系统为工具,以产品管理为核心,以服务、营销为抓手,提升门店的竞争力。
(3)加大产品研发与推广。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主动优化调整产品结构,公司加大了对新品类产品如彩宝产品、编织类产品及中高端白银器皿产品的投放,并推出了“蓝精灵”、“喆娃娃”、“爱之香颂”、“梦境”系列新品,丰富了产品层次,提升了明牌珠宝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4)新渠道拓展。2014年9月,明牌珠宝入驻京东商城,进一步融入互联网;同时公司在2014年下半年开始推进银行贵金属营销渠道的拓展,与农行、中行等进行了积极沟通,有望在2015年取得实质性进展。
(5)多品牌扩张尝试。公司于2014年下半年以增资方式(持有51%股权)控股了深圳市卓一珠宝有限公司,拟于2015年推出定位于年轻、创新的珠宝品牌。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制定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在本财务报表中采用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业经公司第二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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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在编制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将子公司深圳明牌珠宝有限公司因进口加工贸易而开具远期信用证或远期国际商业票据形成的负债在短期借款核算,并将该业务涉及的现金流在现金流量表“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及“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项目反映,不符合业务实质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经公司第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采用追溯重述法对该项差错进行了更正。
受影响的2013年度财务报表项目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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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4年11月21日增资取得深圳卓一珠宝有限公司51.1%的股权,拥有该公司的表决权;
子公司苏州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清算注销,故至2014年12月起不再将其纳入公司财务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