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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戴茂方、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勇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勇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 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

      二、 利润表项目

      ■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编号为2014-076《重大合同公告》,公司向合肥公交集团有限公司分三个批次供应安凯牌新能源城市客车 460 辆,合同总金额 15,517 万元(不含电池、电池管理系统及国家补贴)。截至2015年3月31日,该批订单已完成销售220台。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5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5-020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4月14日以书面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于2015年4月24日下午3点30分在公司行政办公楼三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到8人。董事李永祥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童永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李强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李甦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王其东先生因公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李洪峰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戴茂方先生主持。经过认真审议,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胡少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胡少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质量师职务(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个人简历:

      胡少峰,男,1974年10月出生,江苏扬州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2008年4月至2009年10月任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任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今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质量师;2015年1月起兼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营销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5-021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4月24日,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同意聘任胡少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胡少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质量师职务(个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个人简历:

      胡少峰,男,1974年10月出生,江苏扬州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职称。2008年4月至2009年10月任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9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任安徽江淮客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3年10月至今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总质量师;2015年1月起兼任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国际营销公司总经理。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5-022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安徽安凯金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金达”)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承担客车车身部件的下料、焊接等关键工序。公司持有其71.83%的股权。

      根据安徽江淮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客车“十二五”技术进步与投资发展专项规划,安凯金达现有的场地及生产设备等条件已不能满足客车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公司客车三厂搬迁后的装配车间及焊装车间场地划转给安凯金达使用后,需对现有的工艺布局进行调整并对基础设施进行改造优化。新增下料加工、总成焊接等工序的关键生产设备,并对现有的配套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以提升产品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鉴于安凯金达自有资金不足且银行融资能力有限,为了加快安凯金达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建设,本公司拟对其增资人民币2000万元。依据安凯金达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评估报告确认的每股净资产计算,最终确定公司本次增资后所持有的安凯金达的股权数。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上述对子公司增资已经本公司于 201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参会董事 11 名,实际参会董事8名,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上述议案。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

      次增资事项涉及金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增资主体介绍

      安徽安凯金达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合肥市包河区葛淝路97号;法定代表人:王军;注册资本:1400 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公路运输。一般经营项目:汽车及配件生产、加工、销售及技术服务,润滑油、化工产品、木材、塑料制品、文化用品、粮油制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销售,水电安装。

      三、增资的基本情况

      1、增资方式:公司增资 2000 万元人民币,其他股东放弃本次增资。依据安凯金达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评估报告确认的每股净资产计算,最终确定公司本次增资后所持有的安凯金达的股权数。

      2、增资用途:上述增资资金用于安凯金达新增下料加工、总成焊接等工序的关键生产设备,并对现有的配套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以提升产品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3、经营情况:截止2014年12月31日,安凯金达总资产179,104,650.76元,负债总额155,157,622.42元,净资产23,947,028.34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68,718.80元。本数据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目的在于为了提升产品工艺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其他

      公司董事会将及时披露上述增资行为的进展情况。 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信息公告。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安凯客车六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5-023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合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乙方”)于2015年4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重大经营合同中标的公告》。目前,公司已于近日与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一汽”或“甲方”)签署了车辆采购合同。

      一、合同风险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的履行期限:2015年6月30日交付完毕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

      本合同生产周期较紧,存在不能按期交付的风险。同时,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本合同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可能存在付款无法如期到位的风险。

      二、合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

      住 所:广州市东湖路26 号

      法定代表人:张伟雄

      注册资本:叁亿壹仟壹佰陆拾玖万贰仟元整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道路运输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台查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 广州一汽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2012年度,本公司向广州一汽的销售金额为0万元;2013年度,本公司向广州一汽的销售金额为0万元;2014年度,本公司向广州一汽的销售金额为 179.5万元,占当年总销售金额的 0.04%。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前身是广州市第一公共汽车公司,始创于1952年9月。2004年11月经广州市政府批准,以增资扩股方式,引入民营资本,实现了整体改制,资本构成为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各占50%。

      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目前经营市区公交日夜班大巴线路、公交与地铁接驳线、小巴线路共173条,线路总长度达2200多公里,营运车辆2200多辆。庞大的公交网络覆盖广州,年载客量5亿多人次。一汽巴士积极响应广州市政府建设“绿色环保公交”号召,把“环保每一天,健康每一年”的发展定位付诸行动,2005年全面实现公交车环保化、空调化,拥有LPG清洁能源车辆近2000多辆,是广州市乃至全国拥有最多环保公交车的公交企业。

      由于国家新能源政策和当地政府支持,广州一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时间:2015年4月 24日

      2、合同生效条件: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2015年6月30日交付完毕

      4、产品合作范围:我公司向广州一汽供应安凯牌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

      5、约定价格:合同总金额343,488,600元整。

      6、付款方式:

      (1)中央及地方的购车补贴款(149,914,800元) 按相关补贴管理办法支付。

      (2)招标人自负购车款部分193,573,800元按以下方式支付(自负购车款即为中标金额扣除中央及地方购车补贴款的余额):

      1)签订本协议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支付中标人每台人民币2千元作为定金,支付预付款合756000元。

      2)交车后中标人即向招标人提供购车款全额发票。

      3)合同总额减去预付款后余款192,817,800元,按公司提供发票之日起,分6年72期按月支付,每月支付2,678,025元;同时中标人支付招标人合同总金额中招标人自负购车款部分的5%作为质保金。

      4)车辆质保金在两年后自动转为车辆涉电动力系统(动力电池、电机、控制系统等)的质保金,该质保金自交车后第3年起分6年返还,前5年每年返还15%,第6年返还25%。质保金在每年质保期结束后,按合同条款扣除扣减款项后,以银行承兑汇票或以银行支票转账返还给中标人。

      7、交货时间:2015年6月30日交付完毕

      8、交(提)货地点: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指定地点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积极影响。

      2、本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生产周期较紧,存在不能按期交付的风险。同时,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造成的风险。

      本合同采用分期付款方式,可能存在付款无法如期到位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签订的《378台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采购项目》

      特此公告。

      

      

      

      安徽安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68 证券简称:安凯客车 公告编号:2015-019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