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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5-030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5月5日发出,并于2015年5月8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公司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具体以银行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向杭州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深圳深南中路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具体以银行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向招商银行深圳深南中路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深圳海德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具体以银行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向交通银行深圳海德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以自有资产及部分子公司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具体以银行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向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以自有资产及部分子公司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具体以银行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向广东华兴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议案》

      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不超过三年。公司以自有资产及部分子公司资产提供抵押/质押担保,具体以银行批复及合同约定为准,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向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本公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董事局决议;

      2、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八日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5-031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2015年5月24日(星期日)-5月25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24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鉴于本次股东大会涉及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委托詹伟哉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5年5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下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技术北区朗山二路海王工业城公司多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1.01 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

      1.02 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1.03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04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1.05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和禁售期

      1.0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07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锁条件

      1.08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09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

      1.10 激励计划的实施、授予及解锁程序

      1.11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2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1.13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原则

      2、审议《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关于公司向杭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议案

      5、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议案

      6、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议案

      7、关于公司向建设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议案

      8、关于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议案

      9、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议案

      上述第1至第3项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4月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董事局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第4至第9项议案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第1至第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第1项议案中的1.01至1.13项均作为独立议案分别表决;上述议案第1至第3项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的中小投资者表决需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证明、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技术北区朗山二路海王工业城海王生物董事局办公室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078。

      2、投票简称:海王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5月25日(星期一)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海王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0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02,依此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

      (3)在对所有议案表决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具体如下表:

      ■

      (4)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注意事项:

      (1)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不包括累积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积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3)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为准;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4日15:00至2015年5月25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激活校验码。

      (2) 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委托詹伟哉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拟于2015年5月2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5年5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技术北区朗山二路海王工业城

      联系电话:0755-26980336 传真:0755-26968995

      联系人:张全礼、慕凌霞、王云雷

      邮编:518057

      2、会议费用

      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局决议等;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八、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一五年五月七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078 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告编号:2015-032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王生物”、“公司”或“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委托詹伟哉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拟于2015年5月2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一、征集人声明、基本情况、重要提示

      1、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公司拟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征集函。征集人保证征集函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征集函在指定的报刊上发表。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本征集函的履行不会违反本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2、征集人基本情况

      詹伟哉先生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詹伟哉先生个人相关信息介绍如下:

      詹伟哉,男,1964年出生,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广东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专家组成员。曾任西藏大学经济管理系团委书记,深圳市东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深圳市西丽大酒店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侨社实业股份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深圳市旅游(集团)公司审计法律部长,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局独立董事,深圳市德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财经大学客座教授、武汉大学社会保障中心客座教授、深圳市长盈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汉石油钻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等职务。

      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3、重要提示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1、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证券简称:海王生物

      公司证券代码:000078

      法定代表人:张思民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技术北区朗山二路海王工业城董事局办公室

      联系人:张全礼

      联系电话:0755-26980336

      传真号码:0755-26968995

      电子邮箱:sz000078@vip.sina.com

      2、征集事项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如下:

      ■

      3、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签署日期:2015年5月8日

      三、拟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事项相关情况,请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四、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 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2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

      截至 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向征集人委托的公司董事局办公室提交本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他相关文件;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公司董事局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c、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d、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e、2015年5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时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 (注:请在上述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个人股东须提供下述文件:

      a、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b、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c、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由本人签署;如系由本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经公证的本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d、2015年5月18日下午交易结束时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注:请股东本人在所有文件上签字)

      在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的前述文件可以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其中,信函以公司董事局办公室签署回单视为收到;专人送达的以公司董事局办公室向送达人出具收条视为收到。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公司的指定地址如下: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高新技术北区朗山二路海王工业城

      收件人: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办公室

      邮编:518057

      联系电话:0755-26980336 传真:0755-26968995

      第三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给征集人。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截止时间(2015年5月22日17:00)之前送达指定地址,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应于2015年5月22日前(含当日)送达,到达地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2)股东提交的文件完备,符合前述第二步所列示的文件要求;

      (3)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有关信息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授权委托书内容明确,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

      五、其他

      1、股东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则已作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3、由于征集投票权的特殊性,见证律师仅对股东根据本征集函提交的授权委托书进行形式审核,并不对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上的签字和盖章是否确为股东本人签字或盖章进行实质审核,符合本征集函规定形式要件的授权委托书和相关证明文件将被确认为有效。因此,特提醒股东注意保护自己的投票权不被他人侵犯。

      征集人:詹伟哉

      独立董事:任克雷、李罗力、吴韬、詹伟哉

      2015年5月8日

      

      附件: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股权激励计划公开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声明:本人/本公司是在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的相关情况充分知情的条件下委托征集人行使投票权。在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时间截止之前,本人保留随时撤回该项委托的权利。将投票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如本人亲自(不包括网络投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并出席会议,或者在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回原授权委托的,则以下委托行为自动失效。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詹伟哉先生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对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审议事项的委托投票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