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市场
  • 5:公司
  • 6:互动
  • 7:研究·宏观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45:信息披露
  • 46:信息披露
  • 47:信息披露
  • 48:信息披露
  • 49:信息披露
  • 50:信息披露
  • 51:信息披露
  • 52:信息披露
  • 53:信息披露
  • 54:信息披露
  • 55:信息披露
  • 56:信息披露
  • 57:信息披露
  • 58:信息披露
  • 59:信息披露
  • 60:信息披露
  • 61:信息披露
  • 62:信息披露
  • 63:信息披露
  • 64:信息披露
  • 65:信息披露
  • 66:信息披露
  • 67:信息披露
  • 68:信息披露
  • 69:信息披露
  • 70:信息披露
  • 71:信息披露
  • 72:信息披露
  • 73:信息披露
  • 74:信息披露
  • 75:信息披露
  • 76:信息披露
  • 77:信息披露
  • 78:信息披露
  • 79:信息披露
  • 80:信息披露
  • 81:信息披露
  • 82:信息披露
  • 83:信息披露
  • 84:信息披露
  • 85:信息披露
  • 86:信息披露
  • 87:信息披露
  • 88:信息披露
  • 89:信息披露
  • 90:信息披露
  • 91:信息披露
  • 92:信息披露
  • 93:信息披露
  • 94:信息披露
  • 95:信息披露
  • 96:信息披露
  • 97:信息披露
  • 98:信息披露
  • 99:信息披露
  • 100:信息披露
  • 101:信息披露
  • 102:信息披露
  • 103:信息披露
  • 104:信息披露
  • 105:信息披露
  • 106:信息披露
  • 107:信息披露
  • 108:信息披露
  •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更正公告
  •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2015年5月9日   按日期查找
    3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4版:信息披露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更正公告
    深圳市海王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局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更正公告
    2015-05-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公司”)于2015年4月份21日、5月5日分别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5-031)和《关于增加201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临2015-037)(以下合称“原通知”),公司定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经事后核查,根据《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应分别进行和单独表决,原通知中部分委托价格表述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文

      一、正文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3、具体投票程序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7项下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7.01元代表议案7项下的子议案(1),7.02元代表议案7项下的子议案(2),依此类推。议案18、议案19需累计投票,18.01代表议案18项下子议案(1),18.02代表议案18项下子议案(2);19.01代表议案19项下子议案(1),19.02代表议案19项下子议案(2)。每一议案应当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议案17,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对于采用累计投票制的议案18,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11。

      对于采用累计投票制的议案19,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8。”

      二、授权委托书

      ■

      附注:

      1、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3、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更正后:

      一、正文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3、具体投票程序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7项下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7.01元代表议案7项下的子议案(1),详见下表。每一议案应当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议案17,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对于采用累计投票制的议案18、议案19,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18.1 选举非独立董事7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乘以7。

      议案18.2 选举独立董事4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乘以4。

      议案19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8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乘以8。”

      二、授权委托书

      ■

      附注:

      1、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本次董事、监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每位股东以各自拥有的投票权享有相应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位候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

      3、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4、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除上述内容外,原通知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更正后的《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9日

      附件: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集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同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2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9日-2015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0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15:00至2015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的股东,同一表决权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4日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三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事项合法、完备。具体如下:

      1、《公司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公司董事、监事201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5年度薪酬发放方案》

      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4年度薪酬及考核情况专项说明》

      7、《关于公司2014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须逐项表决,相关关联方股东回避表决)

      8、《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12、《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须逐项表决)

      13、《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1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6、《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补充报告的议案》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8、《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19、《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的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即截至2015年5月14日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5年5月18日(星期一)9:00至17:00。

      3、登记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府西街69号山西国际贸易中心东塔29层山西证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030002

      传真:0351-8686667

      4、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5月20日9:30-11:30,13:00-15:00。

      2、投票代码:362500;投票简称:山证投票。

      3、具体投票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投票代码362500;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7项下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7.01元代表议案7项下的子议案(1),详见下表。每一议案应当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

      备注:议案7中含回避表决事项,无需回避表决项的股东对7.00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7全部事项进行相同意见的表决;议案12中含10个子议案,对12.00进行投票视为对议案12全部子议案进行相同意见的表决。

      (4)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1-议案17,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对于采用累计投票制的议案18、议案19,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18.1 选举非独立董事7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乘以7。

      议案18.2 选举独立董事4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乘以4。

      议案19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8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乘以8。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投票规则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4)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表决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5月19日15:00至2015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通过“服务密码”进行身份认证

      ①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②激活服务密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备注:服务密码可以再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如忘记服务密码或怀疑被盗,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后重新申请。

      (2)通过“数字证书”进行身份认证

      可参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证书服务”栏目。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具体流程如下:

      (1)选择“山西证券2014年度股东大会”;

      (2)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或CA证书登录;

      (3)点击“投票表决”,对相应议案进行表决,完成后点击“发送投票结果”。

      (三)查询投票结果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四)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

      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所提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六、其他

      1、会期预计半天、费用自理。

      2、联系人:司海红、张鑫

      电话:0351-8686931、0351-8686784

      传真:0351-8686667

      3、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9日

      附件: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四年度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上述代理人代为出席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委托权限为:出席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依照下列指示对大会审议议案行使表决权,并签署会议记录等与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临时股东大会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此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至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

      附注:

      1、委托人对代理人行使表决权的指示,请在上列表格中“同意”、“反对”、“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选择一项打“√”,只能选择一项,多选无效。

      2、本次董事、监事换届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每位股东以各自拥有的投票权享有相应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位候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

      3、若委托人未作具体指示或作出的指示无效的,视为全权委托,代理人可酌情行使表决权。

      4、委托人为法人单位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002500 编号:临2015-039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更正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