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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9 证券简称:普洛药业 公告编号:2015-30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增加、否决或修改的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徐文财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8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17日-2015年5月1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横店国际会议中心大酒店会议室

      6、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9人,代表股份533,650,3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53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531,496,7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34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2,153,53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878%。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3)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5年4月24日、4月2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一) 审议《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532,475,1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98%;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3%;弃权15,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514,1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9999%;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957%;弃权15,3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3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44%。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二) 审议《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32,456,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3%;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957%;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1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三) 审议《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32,456,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3%;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957%;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1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四) 审议《2014年财务工作报告》

      同意532,456,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3%;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957%;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1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五) 审议《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532,456,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3%;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957%;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1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六) 审议《关于公司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康裕药业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957%;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957%;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1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七) 审议《关于2015年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532,456,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3%;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957%;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1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八) 审议《关于补选姚明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股份数:531,521,475股。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12,560,454股。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九) 审议《关于公司聘请201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532,456,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3%;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957%;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1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十)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532,456,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3%;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957%;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1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十一) 审议《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康裕药业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957%;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957%;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1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十二) 审议《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大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公司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康裕药业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1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12.2发行方式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12.3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12.4认购方式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12.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12.6发行数量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12.7发行股份限售期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12.8滚存利润安排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12.9上市地点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12.10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12.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表决结果:以上所有议案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十三) 审议《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康裕药业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十四) 审议《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康裕药业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十五) 审议《关于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康裕药业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十六)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康裕药业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75,1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0001%;弃权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6%。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十七) 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同意532,456,55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6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173%;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957%;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1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以普通决议方式通过。

      (十八)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本议案时,公司关联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横店进出口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康裕药业有限公司、横店集团家园化工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8957%;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3,495,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8733%;反对1,159,8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8957%;弃权33,94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9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11%。

      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参与该项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以特别决议方式通过。

      (十九) 听取独立董事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称:苗丁、李一帆

      3、结论性意见:经核查,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普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