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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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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
    2015-05-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光大添天利”或“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决定以通讯方式召开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下简称“大会”),会议的具体安排如下:

      1、会议召开方式:通讯方式。

      2、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1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24时(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

      3、会议通讯表决票的送达地点: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大厦48层

      电话:(021)33074700

      客服电话:4008-202-888或(021)53524620

      网址:www.epf.com.cn

      联系人:周澄

      邮政编码:200002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终止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详见附件一)。

      上述议案的内容说明见《关于终止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见附件四)。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登记日

      本次大会的权益登记日为2015年5月29日,即2015年5月29日交易时间结束后在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投票方式

      (一)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寄交方式

      1、本次会议表决票详见附件二。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从相关报纸上剪裁、复印附件二或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epf.com.cn)下载并打印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其中:

      (1)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自己本人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并提供加盖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需在表决票上加盖本机构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如有)或由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或业务预留印鉴),并提供该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所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者证明该授权代表有权代表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该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或者其他有效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个人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个人投资者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属于本公告“短信投票”中所载个人投资者电话授权基金管理人情形的,相关授权程序根据相应规定执行;

      (4)机构投资者委托他人投票的,应由代理人在表决票上签字或盖章,并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填妥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三)。如代理人为个人,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如代理人为机构,还需提供代理人加盖本单位公章或大会召集人认可的业务预留印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他单位可使用加盖公章的有权部门的批文、开户证明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需将填妥的表决票和所需的相关文件自2015年6月1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24时以前(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通过专人送交、邮寄的方式送达至以下地址或按传真号码以传真的方式送达至下述收件人,采用邮寄方式的请在信封表面注明:"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采用传真方式的请在传真文件表头注明:"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专用"。

      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及联系办法如下: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大厦48层

      电话:(021)33074700

      客服电话:4008-202-888或(021)53524620

      传真:(021)63352787

      网址:www.epf.com.cn

      联系人:周澄

      邮政编码:200002

      (二)短信投票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与本次大会,自2015年6月1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24:00以前(以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基金管理人提供短信通道供投资者进行投票。短信投票方式仅适用于个人持有人,对机构持有人暂不开通。

      基金管理人将向预留手机号码的个人持有人发送征集投票的短信,持有人回复短信表明表决意见。短信表决意见内容至少应包含持有人身份证号码及表决意见等内容。

      基金份额持有人原预留手机号码已变更或已不再实际使用的,可选择其他方式进行投票。

      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短信回复的内容不完整或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电话回访确认,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电话授权基金管理人进行投票。在此情况下,由基金管理人呼叫中心与基金份额持有人取得联系,在通话过程中以回答提问方式核实持有人身份后,由人工坐席根据客户意愿进行授权记录(录音)从而完成授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授权基金管理人进行投票时,应明确表明具体表决意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上述所有通话过程将被录音。

      五、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在会议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由本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并由公证机关对其计票过程予以公证。

      2、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每份基金份额享有一票表决权。

      3、表决票效力的认定如下:

      (1)纸面表决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或传真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收到时间为准;通过其他非纸面方式表决的,表决时间以本基金管理人系统记录时间为准。2015年6月19日24:00以后送达基金管理人的,为无效表决。

      (2)如果同一基金份额存在包括有效纸面方式表决和其他非纸面方式有效表决的,以有效的纸面表决为准。

      (3)纸面表决票的效力认定

      ①纸面表决票填写完整清晰,所提供文件符合本会议通知规定,且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为有效表决票;有效表决票按表决意见计入相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②如纸面表决票上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表决意见空白、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的,但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并按“弃权”计入对应的表决结果,其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③如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部分填写不完整、不清晰的,或未能提供有效证明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或代理人经有效授权的证明文件的,或未能在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均为无效表决票;无效表决票不计入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的基金份额总数。

      ④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纸面表决票的,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相同,则视为同一表决票;如各表决票表决意见不相同,则按如下原则处理:

      i.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

      ii.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如果能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以最后送达的填写有效的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被撤回;若无法判断收到时间先后的,则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做出了不同表决意见,计入弃权表决票;

      iii.送达时间按如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达的以实际递交时间为准,邮寄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传真的以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传真接收到的时间为准。

      (4)短信表决的效力认定

      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短信表决方式投票的,需在表决短信里明确选择同意、不同意或是弃权的一种,未选、多选或选择不明且未根据本公告进行电话授权的视为弃权。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提交短信表决票的,以基金管理人在截止时间之前最后一次收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发送表决成功的短信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短信视为被撤回。

      如表决短信里仅有表决意见而未提供身份证号码、提供的身份证号码有误或有其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电话回访的方式核实持有人的身份、授权基金管理人投票事宜以及持有人的表决意见,电话回访应当录音。能够核实身份并且可以明确授权事项以及有明确表决意见的为有效表决票;无法核实身份的为无效表决票;授权不明确或未发表明确表决意见的,视为弃权表决。

      六、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有的基金份额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下同);

      2、本次议案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方为有效;

      3、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的事项,本基金管理人自通过之日起五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七、二次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及《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次持有人大会需要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达到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方可举行。如果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前述要求而不能够成功召开,根据2013年6月1日生效的新修订的《基金法》,本基金管理人可在规定时间内就同一议案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载明,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作出的各类授权依然有效,但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基金份额持有人重新作出授权,则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见届时发布的重新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八、本次大会相关机构

      1、召集人(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公证机关:上海市静安公证处

      联系人:陈思清

      联系电话:021-32170132

      4、见证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九、重要提示

      1、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纸质表决票时,充分考虑邮寄在途时间,提前寄出纸质表决票。

      2、《关于终止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其他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公告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88(免长途话费)咨询。

      3、如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能成功召开或未能通过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根据《基金法》及《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可能会重新召集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本公告的有关内容由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5、基金份额持有人若对本公告的内容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本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4008-202-888或(021)53524620

      传真:(021)63351152

      网址:www.epf.com.cn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

      附件一:《关于终止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附件二:《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四:《关于终止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附件一

      关于终止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基金份额持有人:

      为更好地满足投资者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本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提议终止《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终止的具体方案和程序参见附件四)

      以上议案,妥否,请予审议。

      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

      附件二

      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票

      基金份额持有人名称:

      证件号码:

      光大保德信基金账号:

      审议事项:《关于终止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

      基金份额持有人/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请以打“√”方式在审议事项后“□”内注明表决意见。持有人必须选择一种且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意见。表决意见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意见。未选、多选、表决意见空白、表决意见模糊不清或相互矛盾(且其他各项符合会议通知规定)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全部基金份额的表决结果均计为“弃权”。表决意见签字/盖章部分不完整、不清晰的,将视为无效表决。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公司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投票截止日为2015年6月19日的以通讯方式召开的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并代为全权行使对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若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重新召开审议相同议案的持有人大会的,本授权继续有效。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光大保德信基金账户号:

      受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此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在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均为有效。

      附件四

      关于终止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议案的说明

      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添天利理财基金”或“本基金”)成立于2012年6月19日,迄今为止本基金一直以三个月为一个运作周期进行平稳运作。为更好地满足投资人需求,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或简称“《基金合同》”)等有关规定,本基金管理人(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终止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方案要点

      1、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的基金运作

      在通过《关于终止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本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运作方式进行运作。即:

      (1)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每个运作周期的最后5个工作日以内,开放期长度可以为1至5个工作日不等,基金管理人应在每次开放期前确定本次开放期的具体长度,并提前通过指定媒体公告。

      (2)每个运作周期的开放期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申购、赎回与转换的申请。

      (3)每个运作周期开放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每个运作周期开放期间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周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本次持有人大会会议投票表决起止期间,当已收到的表决票将达到或超过持有人大会有效召开并形成通过本次基金合同终止议案的有效决议的生效条件时,基金管理人有权暂停下一运作周期的申购, 申购已开始的,基金管理人将及时终止开放期内的申购。具体事宜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为准。基金管理人也将就表决票的有效性与见证律师、公证机关及时沟通。

      2、基金财产清算

      (1)通过《关于终止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的持有人大会决议自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决议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2)在持有人大会决议公告当日收市后,基金管理人办理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基金份额对应的未付累计收益的结转。

      (3)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无论是否进入开放期,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持有人提出的份额申购、赎回申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管理人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并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

      (5)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出现时,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统一接管基金;

      2)对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确认;

      3)对基金财产进行估值和变现;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书;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7)对基金财产进行分配。

      (6)基金财产清算的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7)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在进行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应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财产中支付。考虑到本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从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本基金的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

      (8)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依据基金财产清算的分配方案,本基金管理人将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资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本基金清算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交纳所欠税款并清偿基金债务后,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分配。

      3、基金财产清算的公告

      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后,基金合同终止。

      二、终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1、法律方面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规定,终止《基金合同》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属于特别决议,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通过后,决议即可生效。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法律方面的障碍。

      2、技术运作方面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本基金即进入清算程序。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中有关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律师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本基金的管理人、托管人已就财产清算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充分准备,技术可行。清算报告将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并公告。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不存在技术方面的障碍。

      三、终止《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及预备措施

      1、议案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提议终止《基金合同》并设计具体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对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走访,认真听取了相关意见,拟定议案综合考虑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要求。议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询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意见。如有必要,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意见,对《基金合同》终止的方案和程序进行适当的修订,并重新公告。基金管理人可在必要情况下,预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做二次召开或推迟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开的充分准备。

      如果议案未获得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基金管理人计划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交终止《基金合同》的方案议案。

      2、持有人集中赎回基金份额的流动性风险

      在本基金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及《关于终止光大保德信添天利季度开放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告后,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选择提前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

      在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持有人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在每个运作周期开放期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每个运作周期开放期间,基金份额持有人可提出赎回申请。但如果发生了巨额赎回或可以暂停赎回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或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对资产进行变现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在全部基金份额均被赎回的情形下,本基金仍将在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财产清算程序。同时,由于所有清算费用将由基金管理人代为支付,因此即使是在待分配财产为零的情形下,也不会出现基金资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的风险。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

      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5月18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所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中材国际”(股票代码:600970)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行业指数”)。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银行协商,待该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