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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5-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1年10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629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2年4月10日正式生效。本基金为交易型上市开放式指数基金。

      重要提示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或“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作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5年4月10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数据截止日为2015年3月31日(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第一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29层

      法定代表人:洪小源

      成立时间:1998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2.5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 韩强

      联系电话: (0755)8316 9999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6号文批准设立。目前公司股东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49%;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持有股份25%;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璟安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2%;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6%;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股份2%。注册资本为2.5亿元人民币。

      公司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指导基金资产的运作、确定基本的投资策略和投资组合的原则。

      公司下设三大总部和十五个直属部门,分别是:权益投资总部、固定收益总部、市场销售总部以及宏观策略部、交易部、指数投资部、特定资产管理部、年金投资部、产品规划部、互联网金融部、董事长办公室、总裁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信息技术部、基金运作部、风险管理部和监察法律部。

      权益投资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权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权益投资总部下设股票投资部(含各投资风格小组)、研究部。股票投资部负责进行股票选择和组合管理。研究部负责完成对宏观经济、投资策略、行业上市公司及市场的研究。固定收益总部负责公司所管理资产的固定收益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固定收益总部下设现金管理组、公募基金组、专户组、国际组和研究组,分别负责各类固定收益资产的研究和投资工作。市场销售总部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的客户、销售和服务工作。市场销售总部下设机构与零售两大业务线和营销服务部。机构业务线含战略客户部、机构-上海、机构-南方三大区域和养老金部、券商业务部两个部门。战略客户部负责北方地区由国资委和财政部直接管辖企业以及该区域机构客户的销售与服务工作。机构-上海和机构-南方分别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华南地区以及其他指定区域的机构客户销售与服务工作。养老金业务部负责养老金业务的研究、拓展和服务等工作。券商业务部负责券商渠道的开拓和销售服务。零售业务线含零售-北京、零售-上海、零售-南方三大区域,以及客户服务中心。其中,零售三大区域负责公司全国范围内零售客户的渠道销售和服务。客户服务中心负责零售客户的服务和咨询工作。营销服务部负责营销策划、总行渠道维护和销售支持等工作。

      宏观策略部负责为投委会审定资产配置计划提供宏观研究和策略研究支持。交易部负责执行基金经理的交易指令并进行交易分析和交易监督。指数投资部负责公司各类指数投资产品的研究和投资管理工作。特定资产管理部负责公司权益类特定资产专户和权益类社保投资组合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年金投资部负责公司所管理企业年金等养老金资产的投资管理及相关工作。产品规划部负责新产品设计、新产品报批、主管部门沟通维护、产品维护以及年金方案设计等工作。互联网金融部负责公司互联网金融战略规划的设计和实施,公司互联网金融的平台建设、业务拓展和客户运营,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在互联网平台的整合与创新。董事长办公室专门负责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各项会务工作;股东关系管理与董、监事的联络、沟通及服务;基金行业政策、公司治理、战略发展研究;与公司治理及发展战略等相关的重大信息披露管理;政府公共关系管理;党务工作;博时慈善基金会的管理及运营等。总裁办公室负责公司的战略规划研究、行政后勤支持、会议及文件管理、公司文化建设、品牌传播、对外媒体宣传、外事活动管理、档案管理及工会工作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员招聘、培训发展、薪酬福利、绩效评估、员工沟通、人力资源信息管理工作。财务部负责公司预算管理、财务核算、成本控制、财务分析等工作。信息技术部负责信息系统开发、网络运行及维护、IT系统安全及数据备份等工作。基金运作部负责基金会计和基金注册登记等业务。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和完善公司投资风险管理制度与流程,组织实施公司投资风险管理与绩效分析工作,确保公司各类投资风险得到良好监督与控制。监察法律部负责对公司投资决策、基金运作、内部管理、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监察,并向公司管理层和有关机构提供独立、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

      另设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沈阳分公司、郑州分公司和成都分公司,分别负责对驻京、沪、沈阳、郑州和成都人员日常行政管理和对赴京、沪、沈阳和郑州处理公务人员给予协助。此外,还设有全资子公司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境外子公司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

      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公司总人数为396人,其中研究员和基金经理超过94%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公司已经建立健全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内部监察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和员工行为准则等公司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成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会成员

      洪小源先生,双硕士,董事长。1988年以来曾就职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综合规划司,后历任深圳龙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招商局地产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招商昆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海达保险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局中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招商局金融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局中國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风险及资本管理委员会主任。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暨法定代表人。2015年1月起,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主席。

      桑自国先生,博士后,副董事长。1993年起历任山东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泰安营业部副总经理,中经信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中经证券有限公司筹备组组长,永汇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投资投行事业部副总经理、总经理。 2011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2013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熊剑涛先生,硕士,工程师,董事。1992年5月至1993年4月任职于深圳山星电子有限公司。1993年起,历任招商银行总行电脑部信息中心副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电脑部副经理、经理、电脑中心总经理、技术总监兼信息技术中心总经理;2004年1月至2004年10月,被中国证监会借调至南方证券行政接管组任接管组成员;2005年12月起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分管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技术中心,兼任招商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经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吴姚东先生,博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EMBA,董事。2002年进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国际业务部分析师、招商证券武汉营业部总经理、招商证券(香港)公司总经理兼国际业务部董事、总裁办公室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公司总裁助理。2013年5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任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兼总裁、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王金宝先生,硕士,董事。1988年7月至1995年4月在上海同济大学数学系工作,任教师。1995年4月进入招商证券,先后任上海澳门路营业部总经理、上海地区总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投资部总经理、投资部总经理兼固定收益部总经理、股票销售交易部总经理(现更名为机构业务总部)、机构业务董事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08年7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监事会监事。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届至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杨林峰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董事。1988年8月就职于国家纺织工业部,1992年7月至2006年6月任职于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先后任华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董秘、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等职。2006年7月就职于上海市国资委直属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任战略投资部副总经理。2007年10月至今,出任上海盛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1年7月至2013年8月,任博时基金管理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2013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何迪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71年起,先后在北京西城区半导体器件厂、北京东城区电子仪器一厂、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科院美国研究所、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布鲁津斯学会、标准国际投资管理公司工作。1997年9月至今任瑞银投资银行副主席。2008年1月,何迪先生建立了资助、支持中国经济、社会与国际关系领域中长期问题研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博源基金会”,并担任该基金会总干事。2012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南峰先生,学士,独立董事。1969年起先后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酒泉卫星基地、四川大学经济系、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工作,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研究院、深圳特区人行办公室主任,深圳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1994年至2008年曾兼任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2010年退休。2013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届、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顾立基先生,硕士,独立董事。1968年至1978年就职于上海印染机械修配厂,任共青团总支书记;1983年起,先后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秘书、主任;招商局蛇口工业区免税品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际招商局贸易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蛇口招商港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香港海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退休。2008年2月至今,任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兼职教授;2008年11月至2010年10月,兼任招商局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9年6月至今,兼任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监事会主席;2011年3月至今,兼任湘电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13年5月至2014年8月,兼任德华安顾人寿保险有限公司(ECNL)董事;2013年6月至今,兼任深圳市昌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12月至今,兼任深圳市创鑫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4年11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基金管理人监事会成员

      车晓昕女士,硕士,监事。1983年起历任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助教、讲师、珠海证券有限公司经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现任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董事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彭毛字先生,学士,监事。1982年8月起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总行农贷部国营农业信贷处科员、副处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开发信贷部扶贫信贷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信贷管理三部扶贫贷款管理处处长,中国农业银行总行项目评估部副总经理、金桥金融咨询公司副总经理。1999年12月至2011年1月在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工作,先后任评估咨询部副总经理,债权管理部(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南宁办事处副总经理(党委委员),监察审计部(纪委办公室)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兼任新疆长城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1年1月至今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控股子公司专职监事(总经理级)。2011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赵兴利先生,硕士,监事。1987年至1995年就职于天津港务局计财处。1995年至2012年5月先后任天津港贸易公司财务科科长、天津港货运公司会计主管、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天津港财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2012年5月筹备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2011年11月至今任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金融事业部副部长。2013年3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郑波先生,博士,监事。2001年起先后在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总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08年7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林琦先生,硕士,监事。1998年起历任南天信息系统集成公司任软件工程师、北京万豪力霸电子科技公司任技术经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MIS系统分析员、东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总经理。2010年4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四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赵卫平先生,硕士,监事。1996年起先后在山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大鹏证券公司、北京证券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部总经理。2013年8月起,任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第五至六届监事会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

      洪小源先生,简历同上。

      王德英先生,硕士,副总经理及代总经理。1995年起先后在北京清华计算机公司任开发部经理、清华紫光股份公司CAD与信息事业部任总工程师。2000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行政管理部副经理,电脑部副经理、信息技术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及代总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良泓先生,CFA,MBA,副总经理。1993年起先后在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中技上海投资公司、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5年2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研究部总经理兼特定资产高级投资经理、社保股票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高级投资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邵凯先生,经济学硕士,副总经理。1997年至1999年在河北省经济开发投资公司从事投资管理工作。2000年8月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组合经理助理、债券组合经理、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兼社保债券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固定收益投资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孙麒清女士,商法学硕士,督察长。曾供职于广东深港律师事务所。2002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察法律部法律顾问、监察法律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督察长,兼任博时基金(国际)有限公司董事、博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4、本基金基金经理

      方维玲女士,硕士。曾先后在云南大学、海南省信托投资公司证券部、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口营业部、北京玖方量子软件技术公司任职。2001年3月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金融工程小组金融工程师、数量化投资部副总经理、产品规划部总经理、股票投资部ETF及量化投资组投资经理、博时上证超大盘ETF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和博时上证自然资源ETF基金及其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现任博时上证超大盘ETF基金及其联接基金、博时上证自然资源ETF基金及其联接基金(2013年9月13日至今)的基金经理、博时黄金ETF基金的基金经理(2014年08月13日至今)。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胡俊敏女士,2012年4月10日至2013年9月12日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委员:董良泓、邵凯、万定山、黄健斌、魏凤春、李权胜。

      董良泓先生,简历同上。

      邵凯先生,简历同上。

      万定山先生,硕士。1999至2000年曾在海尔集团工作。2004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年金账户基金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权益投资总部董事总经理兼特定资产管理部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

      黄健斌先生,工商管理硕士。1995年起先后在广发证券有限公司、广发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部、中银国际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管理部工作。2005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公司,历任固定收益部基金经理、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基金基金经理、固定收益部副总经理、社保组合投资经理、固定收益部总经理。现任固定收益总部董事总经理兼社保组合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

      魏凤春先生,经济学博士。1993年起先后在山东经济学院、江南证券、清华大学、江南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公司工作。2011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宏观策略部总经理兼投资经理。

      李权胜先生,硕士。2001年起先后在招商证券、银华基金工作。2006年加入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研究员、研究员兼基金经理助理、特定资产投资经理、特定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基金基金经理、股票投资部副总经理。现任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兼成长组投资总监、博时精选股票基金基金经理。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第二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中国建设银行拥有悠久的经营历史,其前身“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于1954年成立,1996年易名为“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之一。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原中国建设银行于2004年9月分立而成立,承继了原中国建设银行的商业银行业务及相关的资产和负债。中国建设银行(股票代码:939)于2005年10月27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是中国四大商业银行中首家在海外公开上市的银行。2006年9月11日,中国建设银行又作为第一家H股公司晋身恒生指数。2007年9月25日中国建设银行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开始交易。A股发行后中国建设银行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0,010,977,486股(包括240,417,319,880股H股及9,593,657,606股A股)。

      2014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1,695.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3%;净利润1,309.70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17%。营业收入2,870.9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20%;其中,利息净收入增长12.59%,净利息收益率(NIM)2.80%;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增长8.39%,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达20.96%。成本收入比24.17%,同比下降0.45个百分点。资本充足率与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分别为13.89%和11.21%,同业领先。

      截至2014年6月末,本集团资产总额163,997.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75%,其中,客户贷款和垫款总额91,906.01亿元,增长6.99%;负债总额152,527.7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6.75%,其中,客户存款总额129,569.56亿元,增长6.00%。

      截至2014年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公司机构客户326.89万户,较上年末增加20.35万户,增长6.64%;个人客户近3亿户,较上年末增加921万户,增长3.17%;网上银行客户1.67亿户,较上年末增长9.23%,手机银行客户数1.31亿户,增长12.56%。

      截至2014年6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境内营业机构总量14,707个,服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自助设备72,128台,较上年末增加3,115台。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性交易量占比达86.55%,较上年末提高1.15个百分点。

      2014年上半年,本集团各方面良好表现,得到市场与业界广泛认可,先后荣获国内外知名机构授予的40余个重要奖项。在英国《银行家》杂志2014年“世界银行1000强排名”中,以一级资本总额位列全球第2,较上年上升3位;在美国《福布斯》杂志2014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名中位列第2;在美国《财富》杂志世界500强排名第38位,较上年上升12位。

      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设投资托管业务部,下设综合处、基金市场处、证券保险资产市场处、理财信托股权市场处、QFII托管处、养老金托管处、清算处、核算处、监督稽核处等9个职能处室,在上海设有投资托管服务上海备份中心,共有员工240余人。自2007年起,托管部连续聘请外部会计师事务所对托管业务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并已经成为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二)主要人员情况

      赵观甫,投资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曾先后在中国建设银行郑州市分行、总行信贷部、总行信贷二部、行长办公室工作,并在中国建设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总行个人银行业务部、总行审计部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个人银行业务和内部审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纪伟,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南通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长期从事大客户的客户管理及服务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军红,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个人银行业务部、行长办公室,长期从事零售业务和个人存款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张力铮,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建筑经济部、信贷二部、信贷部、信贷管理部、信贷经营部、公司业务部,并在总行集团客户部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担任领导职务,长期从事信贷业务和集团客户业务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黄秀莲,投资托管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就职于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会计部,长期从事托管业务管理等工作,具有丰富的客户服务和业务管理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国内首批开办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一直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不断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严格履行托管人的各项职责,切实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为资产委托人提供高质量的托管服务。经过多年稳步发展,中国建设银行托管资产规模不断扩大,托管业务品种不断增加,已形成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基本养老个人账户、QFII、企业年金等产品在内的托管业务体系,是目前国内托管业务品种最齐全的商业银行之一。截至2014年9月末,中国建设银行已托管389只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建设银行专业高效的托管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赢得了业内的高度认同。中国建设银行自2009年至今连续五年被国际权威杂志《全球托管人》评为“中国最佳托管银行”;获和讯网的中国“最佳资产托管银行”奖;境内权威经济媒体《每日经济观察》的“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秀托管机构”奖。

      第三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申购赎回代理券商(简称“一级交易商”)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 王常青

      联系人: 权唐

      电话: 010-85130588

      传真: 010-65182261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

      网址: http://www.csc108.com/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联系人: 齐晓燕

      电话: 0755-82130833

      传真: 0755-82133952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网址: http://www.guosen.com.cn/

      (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联系人: 林生迎

      电话: 0755-82960223

      传真: 0755-8294363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11;95565

      网址: http://www.newone.com.cn/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路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A层

      办公地址: 北京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东明

      联系人: 陈忠

      电话: 010-84588888

      传真: 010-84865560

      客户服务电话: 010-84588888

      网址: http://www.cs.ecitic.com/

      (5)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法定代表人: 陈有安

      联系人: 田薇

      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 010-66568990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888

      网址: http://www.chinastock.com.cn/

      (6)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王开国

      联系人: 李笑鸣

      电话: 4008888001

      传真: 021-63602722

      客户服务电话: 95553

      网址: http://www.htsec.com/

      (7)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45层

      法定代表人: 储晓明

      联系人: 黄维琳、曹晔

      电话: 021-962505

      传真: 021-33388224

      客户服务电话: 95523或4008895523

      网址: http://www.sywg.com/

      (8)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23层

      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23层

      法定代表人: 沈强

      联系人: 姚锋

      电话: 0571-86087713

      传真: 0571-85783771

      客户服务电话: 0571-95548

      网址: http://www.bigsun.com.cn/

      (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办公地址: 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1号楼20层

      法定代表人: 杨宝林

      联系人: 吴忠超

      电话: 0532-85022326

      传真: 0532-85022605

      客户服务电话: 95548

      网址: http://www.citicssd.com

      (10)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12-15层

      法定代表人: 徐勇力

      联系人: 汤漫川

      电话: 010-66555316

      传真: 010-66555246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3

      网址: http://www.dxzq.net

      (11)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办公地址: 湖南长沙芙蓉中路2段华侨国际大厦22-24层

      法定代表人: 雷杰

      联系人: 郭军瑞

      电话: 0731-85832503

      传真: 0731-85832214

      客户服务电话: 95571

      网址: http://www.foundersc.com

      (12)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 薛峰

      联系人: 刘晨

      电话: 021-22169081

      传真: 021-22169134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788;95525

      网址: http://www.ebscn.com/

      (13)天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53号汇通大厦六楼

      办公地址: 深圳市民田路新华保险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 裴东平

      联系人: 关键

      电话: 0755-33331188

      传真: 0755-33329815

      客户服务电话: 4006543218

      网址: http://www.tyzq.com.cn

      (1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 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 吴万善

      联系人: 庞晓芸

      电话: 025-84457777

      传真: 025-84579763

      客户服务电话: 95597

      网址: http://www.htsc.com.cn/

      (1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办公地址: 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特区报业大厦14、16、17层

      法定代表人: 黄耀华

      联系人: 高峰

      电话: 0755-83516094

      传真: 0755-83516199

      客户服务电话: 4006666888

      网址: http://new.cgws.com/

      2、二级市场交易代理券商

      包括具有经纪业务资格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的所有证券公司。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变更、增减销售本基金的代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金颖

      电 话:0755-25946013

      传 真:0755-25987122

      联系人:严峰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 021- 31358666

      传真: 021- 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吕红、安冬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18号星展银行大厦6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普华永道中心11楼

      法人代表:杨绍信

      电话: 021-61238888

      传真: 021-61238800

      联系人:沈兆杰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沈兆杰

      第四部分 基金的名称

      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第五部分 基金的类型

      交易型开放式

      第六部分 基金的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

      第七部分、投资方向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

      为更好地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可能会少量投资于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非成份股(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新股、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股指期货、资产支持证券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在建仓完成后,本基金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和备选成份股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权证、股指期货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依照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的规定执行。

      第八部分、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完全被动式指数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即按照成份股在标的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来构建指数化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化进行相应调整。但因特殊情况(比如流动性不足等)导致本基金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使用其他合理方法进行适当的替代。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风险控制目标是追求日均跟踪偏离度的绝对值不超过0.2%,年化跟踪误差不超过2%。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等其他原因,导致基金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超过了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进一步扩大。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包括融资融券等。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力争提高投资效率、降低交易成本、缩小跟踪误差,而非用于投机或用作杠杆工具放大基金的投资。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九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标的指数收益率,即上证自然资源指数收益率。该指数属于价格指数。

      如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变更或停止上证自然资源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者上证自然资源指数被其他指数所替代,或者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上证自然资源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或者证券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于本基金投资的指数推出,基金管理人依据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在履行适当程序后有权变更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并相应地变更业绩比较基准,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开放式基金。

      本基金为被动式投资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跟踪上证自然资源指数,其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表征的市场组合的风险收益特征相似。

      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5年3月31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第十三部分 基金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上市费及年费;

      4、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5、基金收益分配发生的费用;

      6、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7、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8、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9、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10、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11、证券账户开户费用、银行账户维护费用;

      12、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5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使用费。在通常情况下,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3%的年费率计提。指数许可使用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

      计算方法如下:

      H=E×0.03%/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付的指数许可使用费,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基金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按季支付。根据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规定,指数许可使用费的收取下限为每季人民币50,000元(即不足50,000元部分按照50,000元收取)但基金合同生效当季,指数许可使用费不设下限,按实际计提的金额支付。

      如果指数许可使用费的计算方法、费率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进行公告。

      4、除管理费、托管费及指数许可使用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对价是指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应交付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赎回对价是指投资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交付给赎回人的组合证券、现金替代、现金差额及其他对价。

      2、申购对价、赎回对价根据申购、赎回清单和投资人申购、赎回的基金份额数额确定。

      申购、赎回清单由基金管理人编制。T日的申购、赎回清单在当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市前公告。如遇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申购、赎回清单的内容与格式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

      3、投资人在申购或赎回基金份额时,申购赎回代理券商可按照不超过0.5%的标准收取佣金,其中包含证券交易所、登记结算机构等收取的相关费用。

      4、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四、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第十四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1月24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十、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

      4、在“十一、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的数据及列表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31日;

      5、在“二十三、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1)2015年03月2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年度报告(摘要) 》;

      (2)2015年01月2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4季度报告》;

      (3)2014年10月27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3季度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5日

      2015年第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