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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与赎回
    及惠利A份额折算结果的公告
    2015-05-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5月15日在指定媒体及本公司网站(www.zhfund.com)发布了《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和赎回业务公告》(简称“《开放公告》”)和《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利A份额折算方案的公告》(简称“《折算公告》”)。2015年5月20日为惠利A的第3个赎回开放日和惠利B的第3个申购、赎回开放日,2015年5月21日为惠利A的第3个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及申购开放日,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惠利A的基金份额折算结果

      根据《折算公告》的规定,2015年5月21日,惠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4元,据此计算的惠利A的折算比例为1.024,折算后,惠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原来持有的每1份惠利A相应增加至1.024份。折算前,惠利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1,361,671.66份,折算后,惠利A的基金份额总额为52,594,351.78份。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惠利A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资产。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投资者自2015年5月25日起(含该日)可在销售机构查询其原持有的惠利A份额的折算结果。

      二、本次惠利A和惠利B开放申购与赎回的确认结果

      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惠利A的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2015年5月20日,惠利A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024元,据此确认的惠利A赎回总份额为39,815,246.10份。

      根据《开放公告》的规定,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惠利B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2015年5月20日,惠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197元,据此确认的惠利B申购所得份额数为66,303.32份,惠利B赎回总份额为267,799,453.36份。最终惠利B实际份额总份额为475,391,564.29份。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在分级运作期内,惠利A的份额余额原则上不得超过7/3倍惠利B的份额余额(即1,109,246,983.34份,下同)。

      对于惠利A的申购申请,如果对惠利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惠利A的份额余额小于或等于7/3倍惠利B的份额余额,则所有经确认有效的惠利A的申购申请全部予以成交确认;如果对惠利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进行确认后,惠利A的份额余额大于7/3倍惠利B的份额余额,则在经确认后的惠利A份额余额不超过7/3倍惠利B的份额余额范围内,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按比例进行成交确认。

      经本公司统计,2015年5月20日,惠利A的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39,815,246.10份,惠利B的有效赎回申请总份额为267,799,453.36份,惠利B的有效申购申请所得总份额为66,303.32份,2015年5月21日,惠利A的有效申购申请总额为112,000.00元。本次惠利A的全部有效申购申请经确认后,惠利A的份额余额将小于7/3倍惠利B的份额余额,为此,基金管理人对全部有效申购申请予以成交确认。

      本基金管理人已经于2015年5月21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惠利A和惠利B的赎回申请进行了确认,5月22日根据上述原则对本次惠利A的全部申购申请进行了确认,并为投资者办理了有关份额权益的注册登记变更手续。投资者可于2015年5月25日起到各销售网点查询申购与赎回的确认情况。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自2015年5月20日起7 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关销售机构将赎回款项划往基金份额持有人账户。

      本次开放申购与赎回及惠利A实施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总份额为528,097,916.07份,其中,惠利A总份额为52,706,351.78份,惠利B总份额为475,391,564.29份,惠利A与惠利B的份额配比为0.11086935:1。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惠利A自2015年5月21日起(不含该日)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根据惠利A的本次申购开放日,即2015年5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1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2.25%+利差(1.8%)进行计算,故:

      惠利A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2.25%+1.8%=4.05%

      惠利A的年约定收益率以百分数形式表示,其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以百分比计算的小数点后第2位。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