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2015-036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讯方式)通知于2015年6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于2015年6月12日上午汇总表决结果,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2014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2014年度年薪兑现的相关情况如下:公司正职(董事长、总经理)年薪为85.18万元,2014年度公司12位高管薪酬按岗位任职时间及相应系数计算确定,薪酬总额为630.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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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2014年度担任董事、监事职务的人员薪酬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作为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2014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规模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2014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的内容。
独立董事:黄速建、荆林波、刘志远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