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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2015-06-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15-028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章源控股”)的通知,章源控股因资金需要,于2015年6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6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1%。

      一、控股股东减持情况

      1、章源控股减持股份情况

      ■

      注:自本公司上市以来,章源控股的减持情况详见2014年11月13日公司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870,072股,章源控股因未参与本次发行,其持股比例由发行前的81.50%降低到发行后的75.52%。

      2、控股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本次减持后,章源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651,775,5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0.53%,章源控股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公司控股股东章源控股、实际控制人黄泽兰先生曾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章源控股自本公司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实际控制人黄泽兰先生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公司上市前已持有的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上述承诺已于2013年3月31日到期,已履行完毕。

      3、本次减持后,章源控股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4、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任何担保;且最近一年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公司股票也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章源控股、实际控制人黄泽兰先生没有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6、2015年5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预计未来六个月内累计减持股票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做相应处理)。

      三、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减持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15日

      证券代码:002378 证券简称:章源钨业 编号:2015-029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章源钨业

      股票代码:00237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地址:崇义县关田镇沙溪村马子塘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比例降低

      签署日期:2015年6月15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崇义县关田镇沙溪村马子塘

      法定代表人:黄泽兰

      注册资本:301,708,136.47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6072521000008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水力发电;养殖业;造林、营林、木材采伐;铜、铁、铬、镍、铅、锌、铋、钼、钴、金、银、硅铁、萤石矿、石墨经营;经销农产品、建材、五金。

      成立日期:2007年9月13日

      国税税务登记证号码:赣国税字360725664792696

      地税税务登记证号码:崇地税证字360725664792696

      关联关系:章源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并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资金需求。

      二、持股计划

      本次减持后,章源控股持有本公司股票651,775,54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自本报告书披露后两个交易日至2015年11月28日期间继续减持其持有的章源钨业股份。(具体减持计划请查阅公司于 2015年5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章源钨业75.52%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章源控股因资金需要,于2015年6月12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6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1%。

      ■

      截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章源控股持有本公司股份651,775,5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0.5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计质押31,040万股本公司股份,占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44.47%,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59%。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起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章源钨业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应当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及履行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章源控股、实际控制人黄泽兰先生曾作出股份锁定承诺如下:

      章源控股自本公司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实际控制人黄泽兰先生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本公司上市前已持有的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股权。上述承诺已于2013年3月31日到期,实际已履行完毕。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任何担保;且最近一年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公司股票也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情形。

      3、公司控股股东章源控股、实际控制人黄泽兰先生没有做出过关于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2015年5月2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减持股份的提示性公告》,预计未来六个月内累计减持股票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0%(若计划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应做相应处理)。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崇义章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15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