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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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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67版)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粤水电在董事会审议本项交易之前,就该等事项通知我们并进行充分的沟通,作为粤水电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项交易进行了解和查验,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粤水电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深入的探讨,认为本项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粤水电计划2015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粤水电本项关联交易是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该工程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总承包合同和标前协议有关条款来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粤水电及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应由粤水电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粤水电已将本项关联交易提交2015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5-057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接高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施工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牵头方)(以下简称“广东省水勘院”)组成联合体共同中标广东省高州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项目,广东省水勘院负责勘测、设计,本公司负责施工。

      根据《广东省高州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合同》,2015年6月10日,本公司与广东省水勘院签订《广东省高州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施工合同》,合同金额暂定为9,735.6610万元,工程工期300日历天。该项目的工程内容为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全部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对项目区河道采取河道疏浚、水系沟通、岸坡整治、生态恢复等措施,具体工程内容以最终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

      该工程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总承包合同和标前协议有关条款来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2.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由于广东省水勘院的法定代表人黄建添先生为本公司董事,本公司与广东省水勘院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构成了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交易属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应该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

      3.关联交易投票回避表决情况

      2015年8月10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该项关联交易,以12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承接高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董事黄建添先生为广东省水勘院法定代表人,因此,董事黄建添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做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1)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2)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陈家祠道48号;

      (3)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

      (4)法定代表人:黄建添;

      (5)注册资本:12,000万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440103455858134 地税:440103455858134;

      (7)主营业务:水利、电力、建筑、市政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和工程总承包;工程技术咨询和培训,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项目及其工程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普通机械。

      (8)主管单位:广东省水利厅。

      2.历史沿革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水勘院成立于1956年3月,1956年7月,改建为水利部广州勘测设计院。1958年5月,与广东省水利厅合并(对外各自保留原机构名称)。1958年9月,电力工业部广州水力发电设计院与早期并入水利厅的水利部广州勘测设计院合并为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1961年2月~1964年9月及1972年11月~1978年6月间,曾两度与广东省电业管理局设计院合并。1971年4月,机构撤销,1972年9月,机构恢复。五十多年来,机构几经分合、数易院名、院址。1980年,作为广东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化管理第二批试点单位,按政策收取勘测设计费,实行企业化管理,国家不再拔事业费。2009年7月,水勘院参与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被定为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目前事业单位登记名称为: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企业登记名称为: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4年度广东省水勘院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广东省水勘院签订《广东省高州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第一标段施工合同》,合同金额暂定为9,735.6610万元。该工程位于高州市石鼓镇、金山街道、泗水镇、宝光街道、云潭镇,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对项目区河道采取河道疏浚、水系沟通、岸坡整治、生态恢复等措施,具体工程内容以最终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工程工期300日历天。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工程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总承包合同和标前协议有关条款来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9,735.6610万元;

      2.支付方式:现金;

      3.支付期限:工程施工按施工进度结算;

      4.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公司与广东省水勘院未因本次关联交易产生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为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签订该施工合同,履行该合同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八、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35,040,346.45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粤水电在董事会审议本项交易之前,就该等事项通知我们并进行充分的沟通,作为粤水电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项交易进行了解和查验,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粤水电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深入的探讨,认为本项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粤水电计划2015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粤水电本项关联交易是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该工程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总承包合同和标前协议有关条款来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粤水电及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应由粤水电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粤水电已将本项关联交易提交2015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5-058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接仁化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施工项目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牵头方)(以下简称“广东省水勘院”)组成联合体共同中标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仁化县2015年治理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广东省水勘院负责勘测、设计,本公司负责施工。

      根据《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仁化县2015年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合同》,2015年6月30日,本公司与广东省水勘院签订《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仁化县2015年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金额暂定为9,273.9150万元,工程工期210日历天。该项目的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仁化县锦江河(黄石角至三合水段)治理工程、董塘河(沙湾段)治理工程、董塘河(墩仔至河口段)治理工程、岩头河治理工程、澌溪河治理工程、城口河(上寨至恩村段)治理工程、下徐河治理工程及沙溪水治理工程,具体工程范围以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

      该工程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总承包合同和标前协议有关条款来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2.构成关联交易的原因

      由于广东省水勘院的法定代表人黄建添先生为本公司董事,本公司与广东省水勘院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构成了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交易属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应该由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

      3.关联交易投票回避表决情况

      2015年8月10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该项关联交易,以12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 1票回避审议通过《关于承接仁化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本公司董事黄建添先生为广东省水勘院法定代表人,因此,董事黄建添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该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做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4.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1)公司类型:全民所有制;

      (2)注册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陈家祠道48号;

      (3)主要办公地点:广州市天寿路116号广东水利大厦;

      (4)法定代表人:黄建添;

      (5)注册资本:12,000万元;

      (6)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440103455858134 地税:440103455858134;

      (7)主营业务:水利、电力、建筑、市政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和工程总承包;工程技术咨询和培训,承担本行业国(境)外工程的勘测、咨询、设计项目及其工程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的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劳务人员;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及配件、仪器仪表、普通机械。

      (8)主管单位:广东省水利厅。

      2.历史沿革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

      水勘院成立于1956年3月,1956年7月,改建为水利部广州勘测设计院。1958年5月,与广东省水利厅合并(对外各自保留原机构名称)。1958年9月,电力工业部广州水力发电设计院与早期并入水利厅的水利部广州勘测设计院合并为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1961年2月~1964年9月及1972年11月~1978年6月间,曾两度与广东省电业管理局设计院合并。1971年4月,机构撤销,1972年9月,机构恢复。五十多年来,机构几经分合、数易院名、院址。1980年,作为广东省勘察设计行业企业化管理第二批试点单位,按政策收取勘测设计费,实行企业化管理,国家不再拔事业费。2009年7月,水勘院参与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被定为公益三类事业单位。目前事业单位登记名称为:广东省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企业登记名称为: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4年度广东省水勘院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表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与广东省水勘院签订《广东省山区五市中小河流治理仁化县2015年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合同》,合同金额暂定为9,273.9150万元。该工程位于韶关市仁化县,工程内容包括仁化县锦江河(黄石角至三合水段)治理工程、董塘河(沙湾段)治理工程、董塘河(墩仔至河口段)治理工程、岩头河治理工程、澌溪河治理工程、城口河(上寨至恩村段)治理工程、下徐河治理工程及沙溪水治理工程,具体工程范围以批复的初步设计为准。工程工期210日历天。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工程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总承包合同和标前协议有关条款来确定,定价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9,273.9150万元;

      2.支付方式:现金;

      3.支付期限:工程施工按施工进度结算;

      4.生效条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盖章并经本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公司与广东省水勘院未因本次关联交易产生同业竞争。

      七、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为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签订该施工合同,履行该合同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的提升作用。

      八、2015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35,040,346.45元。

      九、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

      粤水电在董事会审议本项交易之前,就该等事项通知我们并进行充分的沟通,作为粤水电的独立董事,我们对本项交易进行了解和查验,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有关资料,并就相关事宜和我们关注的问题与粤水电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深入的探讨,认为本项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粤水电计划2015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粤水电本项关联交易是为了扩大工程施工业务规模,提升盈利空间,该工程合同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根据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总承包合同和标前协议有关条款来确定,定价公允、合理,没有损害粤水电及股东的利益。本项关联交易应由粤水电董事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决策。粤水电已将本项关联交易提交2015年8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我们同意本项关联交易。

      十、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60 证券简称:粤水电 公告编号:临2015-059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将于2015年8月27日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30,会期半天;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至2015年8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15:00至2015年8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七)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20日。

      出席对象为在股权登记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凡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19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将审议如下议案:

      (一)关于投资参股广东省北江航道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关于投资建设新疆粤水电哈密十三间房风电项目一期的议案;

      (三)关于拟签署新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汤坑社区项目(一期)工程补充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关于拟签署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街道汤坑社区项目(二期)工程补充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关于拟签署新城东方丽园(三期)工程补充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关于承接阳山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关于承接连南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关于承接高州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关于承接仁化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项目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议案(三)、(四)、(五)、(六)、(七)、(八)、(九)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议案(三)、(四)、(五)、(六)、(七)、(八)、(九)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议案(十)的审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15年8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广深大道西1号1幢水电广场A-1商务中心17层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1340。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60。

      2.投票简称:水电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2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水电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6日15:00至2015年8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

      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联系人:林广喜,联系电话:(020)61776998,传真:(020)82607092,电子邮箱:ysd002060@vip.163.com。

      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或回避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赞成议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回避议案,请在“回避”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