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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情况的公告
    2015-1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3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权质押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5年11月4日接到大股东万泽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泽集团”)的通知,获悉万泽集团于11月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5,4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5%)质押给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为其贷款提供质押担保。万泽集团已完成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目前,万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257,677,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40%。万泽集团本次质押股份15,4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5%;累计质押股份257,17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29%。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4日

      股票代码:000534 股票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4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1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事项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常乐先生持有的深圳市万泽中南投资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深圳市万泽中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投资”)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在2014年3月份本公司与胡帆、常乐两个人股东合作成立的公司,现经三方股东协商同意,股东常乐先生将其持有的中南投资20%股权按照实际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中南投资的经营运作。

      本次股权转让前,中南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1、注册资金:10000万元

      2、股东持股比例:

      本公司 60%;胡帆 20%;常乐 20%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南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1、注册资金:10000万元

      2、股东持股比例:

      本公司 80%;胡帆 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4日

      股票代码:000534 股票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5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11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会议决议公告于2015年11月5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因工作人员疏忽,董事会会议次数出现差错,现补充更正如下:

      更正前: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1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更正后: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1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详见《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106)

      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4日

      股票代码:000534 股票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5-106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1月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决议事项如下:

      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常乐先生持有的深圳市万泽中南投资有限公司20%股权的议案》

      深圳市万泽中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投资”)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是在2014年3月份本公司与胡帆、常乐两个人股东合作成立的公司,现经三方股东协商同意,股东常乐先生将其持有的中南投资20%股权按照实际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转让给本公司,转让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中南投资的经营运作。

      本次股权转让前,中南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1、注册资金:10000万元

      2、股东持股比例:

      本公司 60%;胡帆 20%;常乐 20%

      本次股权转让后,中南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1、注册资金:10000万元

      2、股东持股比例:

      本公司 80%;胡帆 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