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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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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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安徽水利16.07%股份以外,水建总公司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水建总公司将所持有的安徽水利16.07%股权无偿划转给建工集团所致。在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建工集团将直接持有安徽水利16.07%股权,水建总公司将不再持有安徽水利股权。安徽水利划转前后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然为安徽省国资委。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安徽水利在2015年11月2日已公告正在推进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水建总公司暂无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增持安徽水利股份的计划。如水建总公司作出增持安徽水利股份的决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披露。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上市公司股份数额及比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水建总公司持有安徽水利85,473,813股,占安徽水利总股本的16.07%,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根据水建总公司和建工集团于2015年11月27日签署的《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本次权益变动采取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即水建总公司将其持有的安徽水利85,473,813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建工集团。
本次无偿划转尚须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无偿划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划转协议》当事人
1、划出方:水建总公司
2、划入方:建工集团
(二)划转股份数量、比例及股份性质
本次权益变动采取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方式。
划出方同意将其持有的安徽水利16.07%的国有股权(计85,473,813股)无偿划转至划入方,划入方同意受让上述股权。
(三)划转股份价款及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为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无需支付对价。
(四)《股权划转协议》生效条件
本次权益变动于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生效:
1、划转双方完成《股权划转协议》的签署;
2、《股权划转协议》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生效。
四、本次股权划转涉及的股权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水建总公司所持有的安徽水利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及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安徽水利的控股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附属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存在因正常业务关系而产生的经营性往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附属企业将根据实际业务的开展情况,偿还上述负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其他未清偿对上市公司的负债、未解除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六、本次股权划转的受让方调查情况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受让人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5号
法定代表人:赵时运
注册资本:52,000万元
成立时间:1989年5月6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340000000030471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经营范围: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房屋建筑、公路、市政公用、水利水电、矿山、铁路、冶炼、石油化工(不含危险品)、港口与航道、城市园林绿化;各类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公路路基、公路路面、桥梁、隧道、炉窑、建筑幕墙、消防设施、钢结构、机电设备安装、河湖整治、起重设备安装;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国际国内商贸服务;交通建设投资;建筑材料的生产与销售,建筑机械制造、经销与租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和交通研发、咨询、检测、监理(以上范围涉及许可和资质证的凭许可和资质证经营)。
(二)受让标的股权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在于优化国有股权结构,提升管理效率,促进上市公司为股东创造更好的回报。
七、本次股权划转授权和批准情况
2015年11月4日,水建总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将其持有的安徽水利85,473,813股国有股权(占安徽水利总股本16.07%)无偿划转给建工集团。
2015年11月5日,建工集团召开董事会,同意建工集团无偿受让水建总公司持有的安徽水利85,473,813股国有股权(占安徽水利总股本16.07%)。
2015年11月27日,建工集团与水建总公司签署了《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协议约定:水建总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安徽水利85,473,813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建工集团,建工集团同意受让水建总公司无偿划转的上述股权。
本次无偿划转尚须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无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安徽水利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2015年11月2日,安徽水利公告了建工集团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安徽水利股票仍在停牌,待相关工作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及时向上交所申请复牌。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水建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二)水建总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三)水建总公司、建工集团双方签署的《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上交所和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赵时运
2015年11月30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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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赵时运
2015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水利 公告编号:2015-080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建工集团”)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0月20日起停牌。2015年11月2日本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上述重大事项对本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3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正在进一步商讨、论证中。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502 证券简称:安徽水利 公告编号:2015-081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本公司
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水建总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国有股权(持股总数85,473,813股,持股比例16.07%)无偿划转给安徽建工集团。变动后,水建总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安徽建工集团将直接持有本公司85,473,81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07%。本次权益变动比例不超过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0%,不触及要约收购。
●水建总公司所持本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本公司控股股东由水建总公司变更为安徽建工集团,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仍然为安徽省国资委。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权益变动概述
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本公告其他处简称“水建总公司”)和间接控股股东安徽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告其他处简称“安徽建工集团”)签署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水建总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全部国有股权(持股总数85,473,813股,持股比例16.07%)无偿划转给安徽建工集团。
本次权益变动前,水建总公司持有本公司85,473,81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07%,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水建总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任何股份,安徽建工集团将直接持有本公司85,473,813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07%,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仍然为安徽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公告其他处简称“安徽省国资委”)。
(二)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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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情况:
1、水建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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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徽建工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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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水建总公司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85,473,813股股权(持股比例为16.07%)无偿划转至安徽建工集团。
2、在本次股权无偿划转事宜依法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并办理完毕相关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为标的股权过户之日。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由水建总公司变更为安徽建工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然为安徽省国资委。权益变动前后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权益变动前: 权益变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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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尚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水建总公司和安徽建工集团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2015年12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上接B6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