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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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之外,发行人不存在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需予披露的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如作出不利判决或裁决将可能实质性影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第十一节 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11号2幢6-9
法定代表人:张国祥
联系人:彭影
电话:023-89666600
传真:023-89666601
邮政编码:401121
二、保荐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金燕龙大厦19层1903、190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项目主办人:林森、温焱
项目经办人:王国光、钱杨、毛绍萌、刘长江
电话:010-6653 8666
传真:010-6653 8566
邮政编码:100033
三、联席主承销商
1、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金燕龙大厦19层1903、190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项目主办人:林森、温焱
项目经办人:王国光、钱杨、毛绍萌、刘长江
电话:010-66538666
传真:010-66538566
邮政编码:100033
2、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项目主办人:刘汗青、文哲
项目经办人:孙利军、贾楠、康憬昊、苏楠
电话:010-58328888
传真:010-58328954
邮政编码:100033
四、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经办律师:赵雅楠、鲁浪、毕玉梅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政编码:100033
五、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二座8层
负责人:邹俊
签字注册会计师:左艳霞、文春娟、何琪、黄艾舟
电话:010-85085000
传真:010-85185111
邮政编码:100738
六、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经办人:罗彬璐、魏芸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邮政编码:200011
七、债券受托管理人: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镇金燕龙大厦19层1903、190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9号金融街中心南楼15层
法定代表人:何其聪
项目主办人:林森、温焱
项目经办人:王国光、钱杨、毛绍萌、刘长江
电话:010-6653 8666
传真:010-6653 8566
邮政编码:10003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除本上市公告书披露的文件外,备查文件如下:
(一)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及一期的财务报告;
(三)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四)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五)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六)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七)其他文件。
投资者可至发行人住所地查阅本上市公告书全文及备查文件。
发行人:瀚华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