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宝诚股份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15-042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收到董事表决票9份,实际收到9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以传真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以来一直担任着本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勤勉尽责,执业质量高,专业水平高。但随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网络游戏研发、运营业务及影视剧策划、投资、制作、发行业务。为了转型后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并鉴于中喜审计团队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慎重考虑,拟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
此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及补充营运资金,公司拟同意子公司四川宝龙投资有限公司出售位于成都高新区中航国际广场B栋13楼的办公物业,建筑面积共1051.93平方米,交易价格不低于评估机构对相关物业进行评估所得的评估价值。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2015年12月21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事宜见《关于召开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股票简称:宝诚股份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15-043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应收到监事表决票3份,实际收到3份。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以传真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以来一直担任着本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勤勉尽责,执业质量高,专业水平高。但随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网络游戏研发、运营业务及影视剧策划、投资、制作、发行业务。为了转型后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并鉴于中喜审计团队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慎重考虑,拟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15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
此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拟出售资产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及补充营运资金,公司拟同意子公司四川宝龙投资有限公司出售位于成都高新区中航国际广场B栋13楼的办公物业,建筑面积共1051.93平方米,交易价格不低于评估机构对相关物业进行评估所得的评估价值。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2月3日
股票简称:宝诚股份 股票代码:600892 编号:临2015-044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改聘会计事务所的说明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长期以来一直担任着本公司的年度审计机构,工作勤勉尽责,执业质量高,专业水平高。但随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主营业务将变更为网络游戏研发、运营业务及影视剧策划、投资、制作、发行业务。为了转型后更好的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并鉴于中喜审计团队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慎重考虑,拟改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1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8万元。
公司董事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历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提供的专业服务和辛勤劳动表示感谢。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 是一家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二十多年的发展历史;是我国第一批被授予A+H股企业审计资格、第一批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的民族品牌专业服务机构,其执业网络遍及全国,凝聚了一大批具备深厚专业素养、丰富实践经验、良好沟通能力及团队精神的行业精英,事务所现有从业人员9000多名、注册会计师2600名、合伙人330多名、全国会计领军人才20名。服务的客户包括40余家国务院国资委直属中央企业,337家境内上市公司,多家H股、B股、S股上市公司。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瑞华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满足公司2015年审计工作的要求;
2、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3、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相关公告。
本次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日
证券代码:600892 证券简称:宝诚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5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12月21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12月21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银湖路38号深圳银湖会议中心贵宾楼二楼牡丹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12月21日
至2015年12月2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详细内容见《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5年12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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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请各位股东在2015年12月18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来信请寄至登记地址,现场登记的股东请至登记地址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5年12月18日9:00-18:00及会议现场召开前。
3、登记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30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103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82359089 传真:(0755)82610489
邮政编码:518023 联系人:陈凯犇
2、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2月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宝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12月21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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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