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升货币基金的理财功能,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公告之日起,继续在销售机构开通旗下货币基金的快速赎回业务(以下简称“快速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功能介绍
快速赎回业务是指本公司为销售机构代销的、本公告适用范围内的、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者提供的增值服务,具体指: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指定平台申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的业务。投资者提交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后,系统将投资者申请的赎回货币基金份额过户给本公司,经过销售机构验证后,过户基金份额对应的提现资金实时支付至投资者货币基金关联的销售机构资金账户中。经过基金登记机构确认过户申请和强制赎回后,赎回款用于归还已经垫付的款项
二、业务受理时间
具体业务受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公示时间为准。
本公司和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开放时间。
三、适用基金范围及销售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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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业务规则及操作流程
1、投资者申请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业务规则以及操作流程请以给销售机构公示的页面规则为准。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拟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2、投资者使用、申请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手续费请以给销售机构公示的页面规则为准。
3、各基金申购、赎回等费率标准详见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五、重要提示
1、投资者通过销售机构办理快速赎回业务的相关流程及相关业务的受理时间应遵循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投资者申请快速赎回业务前,应详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等法律文件。
2、本公司和销售机构协商一致后,可根据业务需要对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进行改进或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公告。
3、本公司有权暂停或终止快速赎回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况:
(1)本公司或合作方系统故障或系统升级暂停服务;
(2)货币基金发生巨额赎回或万份收益为负值;
(3)快速赎回申请总额超过本公司设定的快速赎回总额限额;
(4)因业务原因需要暂停或终止的情况;
(5)受不可抗力影响。
4、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六、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11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cbhb.com.cn
2、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9962000、0512-962000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csrcbank.com
3、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jnbank.cc
4、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319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http://www.cmbchina.com/www.jsbchina.cn
5、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058或前往其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wrcb.com.cn
6、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zlfund.cn
7、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fund123.cn
8、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19-9868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tdyhfund.com
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5ifund.com
10、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http://8.jrj.com.cn
11、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zcvc.com.cn
1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农业银行
开放式公募基金定投产品费率
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的信任与支持,向广大投资人提供更好的服务,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将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推出开放式公募基金定投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活动时间若有变动,以中国农业银行公示时间为准。
二、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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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通过中国农业银行任一渠道新签约办理上述基金定投(含智能定投)的客户,在定投(或智能定投)申购成功扣款一次后,从第二次申购开始享有申购费率5折优惠。基金申购费率为固定金额的不享受此费率优惠。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四、注意事项
1、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开始或结束办理的具体时间及业务办理的具体程序以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为准。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公告。
2、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在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公募基金定投交易。
3、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所购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4、费率优惠解释权归中国农业银行所有,有关费率优惠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留意中国农业银行最新公告。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99,或前往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abchina.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国信
证券开展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4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开展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调整如下:
一、调整时间
2016年1月4日起。活动时间若有变动,以国信证券公示时间为准。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已在国信证券代销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
三、调整方案
调整后,投资者通过国信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的适用的基金,单笔最低金额均由原来的人民币5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下调至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不设置金额级差。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调整业务开始或结束办理的具体时间及业务办理的具体程序以国信证券的有关规定为准。有关本次调整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国信证券的有关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所购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或前往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guosen.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对旗下公募
基金业务规则影响的公告
2015年12月4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并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配合指数熔断机制的推出,确保公募基金在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将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对公司旗下公募基金业务规则影响说明如下:
一、指数熔断对开放日基金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时间的影响
(1)若发生指数熔断且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均恢复交易的,本公司旗下所有基金的开放时间均不受影响。
(2)若指数熔断导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前收市,基金管理人将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前收市时间作为当日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投等业务截止时间,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公告为准。
(3)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因熔断规则导致收市时间不一致的,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孰早原则”确定当日基金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截止时间。举例:如某交易日14点58分,沪深300指数涨幅第一次触及5%,则依据指数熔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当日收市时间为14点58分,深圳证券交易所由于进入集合竞价阶段,收市时间仍为15点。依据“孰早原则”,基金管理人确定当日基金申购赎回转换业务截止时间为14点58分。
二、受指数熔断影响的基金类型
(1)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的指数熔断业务规则受熔断机制影响的品种,基金管理人现阶段将旗下的股票型基金(不含股票型ETF)、混合型基金及基金合同投资范围中包含指数熔断品种的债券型基金确定为受熔断机制影响的基金,即指数熔断导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前收市,上述基金(LOF基金包括场内场外)当日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截止时间将会提前。受熔断机制影响的具体基金名称如下(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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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货币市场基金、短期理财债券基金、纯债基金、股票型ETF以及不参与境内股票、可转债、可交换债券投资的QDII基金不受指数熔断机制的影响,即指数熔断导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前收市,上述基金当日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截止时间不会提前。不受熔断机制影响的具体基金名称如下(截止时间201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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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ETF基金申购赎回业务不受指数熔断影响,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规则,指数熔断期间股票型ETF二级市场交易暂停。具体业务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指数熔断规则。
(4)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变化以及基金投资运作情况调整受熔断机制影响的基金类型或具体基金品种,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指数熔断导致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截止时间提前的情况下基金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规则
若指数熔断导致“受熔断机制影响基金”当日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投业务截止时间提前,则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过公司网站发布公告,并说明当日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投等业务的截止时间。
(1)直销渠道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直销柜台和网上交易)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投业务,若申请时间早于当日申购赎回截止时间,则按照当日申请进行处理。
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渠道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投业务,若申请时间晚于当日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投截止时间,则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投申请,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投资人可以在下一个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内办理撤单。
申请时间以基金管理人直销系统记录为准。
(2)代销渠道
投资人通过代销机构办理基金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投业务,代销机构依据投资人提出申请的时间进行判断,申请时间早于当日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投截止时间,则按照当日申请进行处理。如申请时间晚于当日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投截止时间,则视为下一个工作日的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投申请,投资人可以在下一个工作日的开放时间内办理撤单。
如代销机构未做上述业务判断,基金管理人将依据代销机构发来的申请时间进行判断,申请时间早于当日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投截止时间,则按照当日申请进行处理;如申请时间晚于当日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投截止时间,则确认申请失败。
申请时间以代销机构系统记录为准。
如果届时发布的公告涉及具体基金当日申购、赎回、转换或定投等业务办理时间处理方式与上述处理方式不一致的,以届时公告的为准。
四、定期开放式基金
定期开放式基金开放期最后一个开放日当天发生指数熔断导致交易所无正常交易时间,则基金管理人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况下,可以将开放日延长至下一个工作日,届时以基金管理人发布的公告为准。
五、场内基金二级市场交易
指数熔断发生后,场内基金二级市场交易是否暂停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指数熔断规则为准。
六、分级基金的合并与拆分
若指数熔断导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暂停交易,则场内分级基金的合并与拆分业务不暂停。如果届时发布的公告的处理方式与上述处理方式不一致的,请以届时公告的为准。
七、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在保护长期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基础上,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前提下,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业务规则,并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2、公告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内容为准。
3、如果因业务规则发生变化或在指数熔断发生时,本公司发布的公告涉及的处理方式与上述处理方式不一致的,请以届时公告为准。
4、如投资者对本公告内容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或前往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进行咨询。
5、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6、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