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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2015-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5-047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促进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盘活账面资产,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及时回收流动资金,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的资产证券化业务,即通过公司聘请的金融机构设立“平煤股份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次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

      一、专项计划概述

      公司拟通过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将享有的对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焦化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应收账款及相关权益设立本次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进行融资。本次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50,492,146.42元,期限不超过3年,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化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通过协商方式确定,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支付固定利率。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无票面利率、无期限收益,专项计划终止时的剩余资产由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享用。本专项计划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专项计划基本情况

      (一)基础资产

      资产证券化的基础是存在能够产生可预测现金流的基础资产。本次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来源于公司享有的对河南能信热电有限公司、河南中鸿集团煤化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朝川焦化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顶山京宝焦化有限公司、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天宏焦化有限公司、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德平热电厂、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坑口电厂的应收账款1,050,492,146.42元及相关权益。

      (二)交易结构

      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通过向投资者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方式募集资金并设立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向本公司购买基础资产,基础资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050,492,146.42元,专项计划将向本公司一次性支付该项转让款。

      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基础资产回收资金产生的现金流将按约定划入指定账户,由专项计划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分配指令对现金流进行分配,保证人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就债务人在基础资产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保证担保,具体事宜由保证人签署的担保函约定。

      (三)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情况

      本次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向资本市场发行的证券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总发售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50,492,146.42元,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合格投资者发售,占比不超过95%;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占比不少于5%,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规模、期限等项目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综合融资成本不超过7.2%,并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利率水平通过协商等方式确定。项目所募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等。

      三、专项计划各方情况

      1、买方、计划管理人

      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12月2日,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公司经营地址:深圳市金田路4028号荣超经贸中心38层,公司经营范围: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以及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已于2013年12月6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证书。截至2015年10月底,安信乾盛财富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存续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合计160只,管理规模近441亿元。

      2、担保人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943,209万元;注册地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21号院;法定代表人:梁铁山;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煤炭洗选;帘子布、工业丝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普通机械、汽车(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车);设备租赁、房屋租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禁止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截至2014年12月末,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13,960,992万元,净资产2,976,242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13,321,969万元,利润总额-59,686万元。

      四、专项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利用应收账款进行资产证券化,可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业务更好的开展。本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率等。

      五、专项计划的意义

      1、拓宽融资渠道。资产证券化是股权融资、债券融资之外的另一种融资形式,可成为公司现有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

      2、资产证券化可以将应收账款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现金资产,达到盘活资产的目的;

      3、资产证券化是能降低融资成本、受银行信贷政策影响较低的创新融资模式。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5-048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应收账款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拟将享有的对朝川焦化公司等单位的12.56亿元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56亿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一、交易概述

      为了盘活账面资产,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及时回收流动资金,改善财务状况,本公司拟将享有的对朝川焦化公司等单位的12.56亿元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56亿元。转让完成后,由所转让的应收账款对应债务人承担偿还债务本金及融资费用的义务,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连带责任担保。

      二、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标的为本公司享有的对朝川焦化公司、中鸿煤化公司、首山焦化公司、京宝焦化公司的应收账款12.56亿元应收账款。

      三、本次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

      (一)交易对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为本次标的应收账款的受让人。信达河南分公司是中国信达的30家分公司之一,成立于1999年,成立时使用的称谓是“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办事处”,2010年随公司的改制,称谓改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办公地址位于郑州市丰产路28号。1999年分公司成立后,累计接收各类银行不良资产232.6亿元,其中实施债转股49.3亿元,减免各种贷款100多亿元,为河南经济发展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二)担保方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3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1,943,209 万元;注册地址:平顶山市矿工中路 21号院;法定代表人:梁铁山;经营范围:煤炭批发经营,煤炭洗选;帘子布、工业丝及民用丝、地毯丝、塑料及橡胶制品、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及化学危险品)、建筑材料、普通机械、汽车(商用车及九座以上乘车);设备租赁、房屋租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禁止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凡需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截至 2014 年 12 月末,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 13,960,992 万元,净资产 2,976,242 万元;201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3,321,969 万元,利润总额-59,686 万元。

      四、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本公司享有的对朝川焦化公司、中鸿煤化公司、首山焦化公司、京宝焦化公司等单位的12.56亿元应收账款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2.56亿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前向本公司一次性支付该项转让款。

      (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按协议约定的方式主张对朝川焦化公司、中鸿煤化公司、首山焦化公司、京宝焦化公司等单位的应收账款及利息费用。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交易进行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转让应收账款主要是为了盘活现有资产,控制应收账款风险,及时回收流动资金。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可收回12.56亿元应收账款,一方面降低了应收账款风险,另一方面加快资金回笼,有效改善现金流状况,进一步支持公司现有生产经营业务。

      六、备查文件

      1、平煤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15-049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刘银志先生主持。裴大文董事因另有公务委托张金常董事代为出席表决。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14人,实际表决董事14人。会议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过如下事项:

      一、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5- 047号公告)

      二、关于转让应收账款的议案

      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应收账款的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15- 048号公告)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