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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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2016-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19 证券简称:宝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1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26日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在境内外市场开展直接融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含10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318号),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金额为人民币10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进出口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于发行后2个工作日内向交易商协会备案。本次超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发行及信息披露工作。

注:公司临2015-007号《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2015年1月2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