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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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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一期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5版)

燃气业务板块主要涉及福建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的产业链公司,其中福建LNG站线项目(包括接收站、码头、储罐和输气干线)为福建液化天然气总体项目的牵头项目,属于发行人的参股项目(发行人持股比例40%)。工业燃气销售、汽车燃气加气、燃气非管网(槽车)物流运输等大多属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其中,2012年,由于中海石油福建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并入,发行人燃气板块收入大幅增加,成为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部分。

水务业务板块主要涉及跨流域引水调水工程、城市供水等。发行人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华源城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水务业务板块的投资经营活动,其中中闽水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以跨流域引水调水工程、城市供水为主,华源环保公司的业务范围以污水处理为主。随着发行人控股开发水务项目的投产,发行人水务板块主营业务收入也将逐步提高。

铁路业务板块以全资子公司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运营主体,对福建省铁路建设项目进行专业化投资与管理,负责福建省已开工的合资铁路项目和拟开工及拟建的合资铁路项目。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福建省铁路的唯一出资人代表,与中国铁路总公司出资人代表——南昌铁路局合资建设铁路项目,并组建项目公司进行运营管理。目前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参股合资的铁路公司共9个,参股运营铁路线路8条。

造纸业务板块以子公司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为运营主体。2013年8月,由于福建南纸的并入,发行人业务板块增加了造纸业务,作为新并入板块,该业务尚在整合期间,目前仅由福建南纸在其业务范围内运营。

金融投资板块主要涉及银行、证券、保险等领域。发行人是厦门国际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是兴业证券、华福证券的第二大股东,对上述公司拥有重大的影响力。其中兴业证券已于2010年10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人可从中获得较大的投资收益。发行人将持续加大对金融股权资产的投资力度,在金融板块的主营业务收入预计将稳定发展。

(二)发行人主营业务状况

发行人近三年及近一期营业收入结构表

单位:万元

注:1、主营业务中的其他类业务包括造纸收入、房屋租赁收入、物业相关收入、咨询服务费收入、项目管理费收入、工程收入等。

2、其他业务收入包括租金收入、材料转让收入、资金占用费收入等。

1、实业投资

(1)电力业务板块

发行人拥有福建省内大量优质的电力项目,其生产的电力销售以福建电网为主,部分销往华东电网。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电力业务板块总资产91.65亿元(包括持有的华能国际股权),约占发行人实业资产总额的16.38%,共有参控股电力企业14家(含在建)(其中参股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37,446.75万A股,占股比为2.60%,现为可流通股),所投资电厂2015年第一季度共实现发电量180.89亿千瓦时。

风电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风电业务总资产26.47亿元,约占发行人电力板块资产的28.94%。

发行人截至2015年3月31日主要自营风电公司表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已有6个风电项目投入运营,权益装机容量达到24.19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较上年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中闽能源引入战略投资者,发行人对中闽能源持股比例由之前100%变为80.23%)。已全部建成投产的项目有福清嘉儒一、二期风电项目、福清泽岐风电项目、福清钟厝风电项目、连江北茭风电项目、平潭青峰风电场项目,连江黄岐风电项目在建。

发行人截至2015年3月31日已投入运营风电项目明细表

风电场的开发具有建设周期短、投资灵活、运行成本低等优点,是发行人未来主要的收入增长点。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风电业务发电量和售电量分别为2.10亿千瓦时和2.04亿千瓦时,上网电价(含税)为0.61元/千瓦时。发行人风电业务自2010年起实现收入,目前装机规模和发电量较为有限,预计随着已投产项目的全面运营和在建、拟建项目的投产,风电项目对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贡献度将不断提高,有望成为公司收入和利润的新增长点。

水电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水电业务总资产18.97亿元,约占发行人电力板块资产的20.69%;权益装机容量84.22万千瓦,其中包括福建水口电站、棉花滩电站、高砂水电站、沙县城关水电站、龙岩万安溪水电站5个水电项目。

发行人截至2015年3月31日主要参股水电公司情况表

发行人参股的最大水电资产为福建水口水电站。福建水口水电站是国家“七五”重点建设项目,电站总装机容量186.6万千瓦,多年平均年发电量49.5亿千瓦时。该电站以发电为主,兼有航运、旅游等综合效益,第一台机组于1993年8月并网发电。发行人2012-2014年度和2015年1-3月对水口发电公司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分别为2.60亿、1.58亿、1.53亿、-0.01亿。(2012-2014年度发行人收到分红0.22亿元、0.79亿元、1.42亿元)

福建棉花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11月,主要从事水电开发、经营和管理,下辖棉花滩水电站装机60万千瓦,白沙水电站装机7万千瓦和南盘石水电站2.4万千瓦。该公司控股股东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持股60%,发行人作为第二大股东持股22%。发行人2012—2014年度和2015年1—3月对棉花滩水电公司权益法核算确认投资收益分别为0.34亿、0.40亿、-0.16亿、-0.01亿。(2012-2014年度发行人收到分红0.33亿元、0.35亿元、0.35亿元)

总体而言,发行人所参与的水电项目资产质量较高、运行成熟、盈利稳定、生产成本较低、后续经营及盈利有较高的可预测性和稳定性。此板块资产是发行人质量较高的资产之一,未来将继续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利润来源。

火电

火电项目属于发行人的参股项目,运营主体为华夏电力公司(发行人持股24%),总装机容量120万千瓦,权益装机容量28.8万千瓦。发行人同时还持有上市公司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011)37,446.75万A股,占股比为2.60%。该部分股权目前已无限售条件,可在二级市场上流通,具有较大的市场价值。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火电业务总资产35.18亿元(包括持有的华能国际股权,市值23.87亿元),约占发行人电力板块资产的38.39%。

燃气发电

燃气发电属于发行人的参股项目,运营主体为中海福建燃气发电有限公司,负责莆田燃气电厂建设、运营和电力生产、销售等。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燃气发电业务总资产为1.63亿元,约占发行人电力板块资产的1.80%。

莆田燃气电厂是福建液化天然气(LNG)总体项目的子项目,主要供应福建省电网,将满足福建中部和北部沿海主要负荷区电力发展的需要。项目一期建设4 套35万KW等级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投资为50.85亿元。2011年末,该项目已全部正式投产,年发电小时为4,000小时,经营年限25年,气源为印尼进口液化天然气(LNG),年用气量约80万吨。莆田燃气电厂2012年度实现发电收入19.75亿元,2013年度实现发电收入24.45亿元,2014年度实现发电收入18.45亿元,2015年1-3月度实现发电收入4.54亿元,项目对发行人的股权收益贡献稳定、可观。

核电

核电属于发行人的参股项目。目前发行人参与的核电项目有3个,分别为福清核电项目、三明核电项目和莆田核电项目。其中:

福清核电项目为6台百万千瓦机组,运营主体为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项目一期建设2台(1-2号)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核电机组,装机2×100万千瓦,总投资269.56亿元(项目资本金比例20%);项目二期建设2台(3-4号)二代改进型压水堆核电机组,装机2×100万千瓦,总投资223.80亿元(项目资本金比例20%);同时项目公司还开展了5-6号机组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装机容量为2×100万千瓦,预计总投资390.00亿元(项目资本金比例20%)。截至2015年3月31日,项目累计投资464.35亿元,一号机组2014年11月投产,二号机组预计2015年8月投产。

规划中的三明、莆田两个核电项目前期工作均取得不同程度进展:三明核电项目规划建设4台百万千瓦级大型快堆核电机组,一期工程拟建设两台800MW级钠冷快中子反应堆核电机组,总装机容量约2×80万千瓦,目前与俄方正启动框架合同谈判等工作,截至2015年3月31日,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11亿元;莆田核电项目目前正在开展可研前期准备工作。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核电业务总资产为9.3亿元,约占发行人电力板块资产的10.15%。

(2)燃气业务板块

发行人截至2015年3月31日燃气业务主要资产表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福投新能源公司(发行人持股80%)于2011年12月收购中海新能源公司50%股权,中海新能源公司吸收合并福建中闽物流有限公司和福建中闽海油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股东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2013年1月28日办妥,“三合一”整合工作完成。

2015年1-3月,中海新能源公司累计销售10.05万吨,去年同期11.54万吨,同比增长-13%。其中液态分销8.18万吨,同比增长-18%;卫星站0.72万吨,同比增长2%;汽车加气1.15万吨,同比增长26%。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燃气业务板块总资产20.58亿元,约占发行人实业资产总额的3.68%。总体而言,发行人在燃气板块拥有极具竞争力的油气资源、合作伙伴、产业链和政策扶持,将对公司未来的盈利产生积极影响。

燃气接收、输送

在上游气源方面,中海天然气公司与进口LNG上游资源方印尼东固项目单位签订了260万吨/年的25年照付不议天然气购销合同,2015年1-3月,中海天然气公司共采购9船LNG,其中现货 0船,印尼气9船,销售天然气53.39万吨,销售收入20.5亿元,实现利润-1.6亿元。自2008年投运至今,中海天然气公司共采购250船LNG,合计1,556.04万吨。下游客户方面,中海天然气公司分别与莆田、晋江、厦门三家燃气电厂以及福州、厦门、泉州、漳州、莆田五个城市燃气项目业主单位签订25年长期天然气购销合同,并通过福建新能源开展液态分销业务,累计销售LNG1,522.32万吨。

燃气配售及物流运输

目前,中海新能源公司利用福建省福厦漳高速改扩建机会,以福建高速沿线LNG加气站开发为契机,与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关于合作共同推进福建高速液态天然气汽车加气站项目的原则协议》,拟投资3.2亿元投资建设30座LNG汽车加气站:其中一期拟在城市客运市场发展较为成熟的福厦高速公路服务区内发展6个天然气汽车加气站,该工程一期年供应天然气约3,285万立方米。此外,“十二五”期间,福建省计划建成48座高速公路加气站、70座城市和公交加气站,将最终形成以高速公路为脉络,完全覆盖福建省高速公路并向长三角、珠三角辐射的高速公路汽车加气站网路。

2015年1-3月,中海新能源公司完成LNG销售10.49万吨,实现销售收入4.7亿元,利润总额0.56亿元。目前中海新能源公司主要的业务板块情况为:液态分销8.6万吨,占比82%;工业供气0.77万吨,占比7.3%;汽车加气1.12万吨,占比10.7%。2015年1-3 月,完成槽车运输量6.55万吨,较上年同期下降4%。

(3)水务业务板块

发行人主要通过全资子公司福建中闽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福建省华源城建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水务业务板块的投资经营活动,其中中闽水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以跨流域引水调水工程、城市供水为主。目前该公司在运营的宁德、福清、罗源和邵武四个水务项目总供水能力68.25万吨/日,供水区域包括宁德市区及开发区、福清市区及开发区、罗源城区及开发区、邵武市区。

发行人截至2015年3月31日城市水务项目情况

华源环保公司的业务范围以污水处理为主,目前在运营的华源环保污水项目污水处理能力3万吨/日,2015年1-3月污水处理量为118万吨,污水处理覆盖太仓市港口开发区、龙池开发区。

福清供水项目

福清供水项目原水来源于东张水库、闽江调水、新建水库等,水价定价为居民用水2.2元/吨(二次加压供水另加收0.10元/吨)、行政办公用水2.2元/吨、营业用水3元/吨、工业用水2.4元/吨、特种行业3元/吨。

2011年4月1日起,中闽水务公司下属子公司福建投资集团(福清)水务有限公司全面承接并负责福清市自来水公司、宏路、渔溪、龙田、江阴、东皋、占坝等7个水厂的供水业务,并全部接收原7家水厂在岗在册人员。根据福清水务公司股东双方及福清市人民政府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纳入福清供水项目合作范围内的原各水厂的经营损益自2011年4月1日起归合资公司所有。

截至2015年3月31日,福清水务公司资产总额70,170万元,所有者权益 59,326万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3,488万元,净利润-64万元。福清水务公司重组前漏损率较高,目前通过提高管理水平,漏损率有所降低。

福清市七家水厂供水能力与供水规模表

单位:万吨/日

受福清市规划局委托,福清水务公司牵头组织并委托福建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了《福清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专项规划》。今后福清水务公司的供水基础设施建设将以该专项规划为指导,加快推进新扩建水厂与供水管网建设步伐。

罗源供水项目

罗源供水项目下辖6个水厂,其中八井水厂原水取自苏区水库、可湖水厂原水取自西溪水库、洋尾水厂原水取自南榜水库、滩内水厂原水取自滩内水库(起步溪、南溪)、洋后里及下土港水厂原水主要取自溪涧地表水。项目水价定价标准为罗源县人民政府文件《关于调整城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罗政[1997]综24号),即居民用水1.40元/吨、行政办公用水1.80元/吨、营业用水2.20元/吨、工业用水2.00元/吨。

目前,罗源供水项目下辖6家水厂的供水能力和供水规模情况如下:

罗源六家水厂供水能力与供水规模表

单位:万吨/日

2012-2014年,罗源供水项目的运营情况如下:

罗源供水项目近三年运营情况表

单位: 万吨、万元

宁德供水项目

宁德供水项目原水来源于金涵水库、金溪、七都溪、陈家洋水库等,2014年1月综合水价1.42元/吨调整为1.78元/吨。

2012年5月17日,中闽水务公司、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分别以55%和45%的股份合资成立中闽(宁德)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水务公司”)。宁德水务公司下辖宁德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和宁港自来水有限公司,并全部接收原公司在岗在册人员,负责第一水厂、第二水厂供水业务。截至2015年3月31日,该公司供水能力13万吨/日,供水区域21.02平方公里,覆盖蕉城区蕉南、蕉北办事处及城南镇、金涵乡、漳湾片区和东侨开发区,供水人口达28万。

宁德水务供水能力与供水规模表

单位:万吨/日

华源环保污水项目

华源环保公司在运营的江苏太仓、漳州华龙两个污水项目总处理能力3万吨/日,其中:江苏太仓污水项目主要负责处理太仓市港口开发区内的污水,设计出水标准为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当日均污水处理量小于等于8,000吨时,水价1.75元/吨、当日均污水处理量大于8,000吨时,水价1.33元/吨。漳州华龙污水项目主要负责处理漳州龙池开发区内的污水,设计出水标准为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为日保底水量1万吨,水价0.8元/吨。

华源环保污水处理能力与污水处理规模表

单位:万吨/日

邵武水务公司

邵武水务公司于2013年8月组建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福建中闽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占股60%,邵武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占股40%。现有3座水厂,现有供水能力8.25万吨/日,供水区域基本覆盖全邵武市,供水人口15万人。截至2014年底,邵武水务公司在岗职工99人,总资产1.45亿元,净资产1亿元,收入1,588万元,利润总额55万元。

邵武污水处理公司

邵武污水处理公司于2013年8月组建成立,注册资本2,320万元,其中福建中闽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占股60%,邵武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占股40%。现有1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能力2万吨/日,主要承接邵武市城区范围生活污水处理。截至2014年底,在岗职工21人,总资产6,751万元,净资产 4,826万元,收入759万元,利润总额250万元。

敖江水利公司

敖江水利公司于2010年5月组建成立,注册资本6,300万元,其中福建中闽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占股70%,罗源县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占股30%。主要承担敖江引水工程建设,工程预算投资约2.35亿元,路线长度约25km,以隧洞为主,工期约4.5年。该项目建成后,近期供水规模11万吨/日(霍口水库建成之前),远期供水规模40万吨/日。

其他水务项目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水务业务板块总资产22.92亿元,约占发行人实业资产总额的4.1%。为了进一步发挥水务板块的投融资能力,发行人加快拓展扩大城市供水布局,目前已签订意向书的水务项目有:石乳甘泉项目和莆田水务项目。

水是重要的战略性资源。总体而言,发行人主要以并购方式获取水务项目,目前在运营项目规模不大。受当前定价机制以及项目公司内部管理能力影响,发行人目前水务业务板块盈利能力有限。

(4)铁路业务板块

发行人通过全资子公司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铁路板块的投资经营活动。省铁投公司作为福建省投资铁路的出资人代表,主要负责省级铁路建设资本金对各铁路项目的股权投资,并代持各设区市投入铁路建设的资本金,不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福建省铁路建设资金主要来自省级和途经的各地市,其中省级部分主要由省级财政及发行人安排资金投入,地市部分通过各地市财政安排资金投入及土地征迁补偿费用折价出资,项目资本金之外的融资由具体的项目公司负责。目前发行人投资的铁路项目均为参股项目,项目控股股东为铁路总公司下属单位-南昌铁路局,在建项目的融资事项由南昌铁路局统筹解决,已建成投产的铁路项目均由南昌铁路局运输管理。总体而言,发行人依托省铁投公司代表福建省政府对省内铁路进行投资,目前仅作为出资人。

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铁路板块总资产298.51亿元,占发行人实业资产总额的53.38 %。

“十二五”期间,发行人参与完成了第一轮铁路五大项目,即温福、福厦、厦深、龙厦、向莆等五条铁路和福州、厦门等综合交通枢纽及部分疏港铁路等项目的建设,同时积极参与包括合福客专福建段、赣龙复线福建段、漳州港尾铁路等新一轮铁路项目建设工作。铁路项目投入运营后将带来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随着铁路体制改革的深化,铁路项目盈利状况差的局面有望得到改善,一方面国务院《关于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铁路建设的意见》有待进一步落实,通过完善铁路运价机制、建立铁路公益性、政策性运输补贴、盘活铁路用地资源,不断提高铁路项目收益水平,另一方面福建省人民政府出台了相关政策,未来省里将通过注入省属优质资产和股权、依法参与铁路沿线土地开发,加大对铁路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

目前,发行人参与在建铁路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合福铁路: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051号),合福铁路线路长806公里,福建境内约283公里,福建段总投资约328.81亿元,资本金比例50%,中国铁路总公司与福建省各出资50%,福建省出资额为82.2亿元。京福闽赣铁路客运专线重点先行工程于2009年12月31日动工,全线于2010年5月份开工建设,计划2015年建成通车。截至2015年3月份福建段开累完成投资267.66亿元,完成总投资的81.4%。

赣州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赣州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3280号),赣州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线路长250公里,福建省境内136公里。总投资约244.7亿元,福建段投资约129.5亿元,资本金比例50%,中国铁路总公司与福建省按6:4出资,福建省出资额为28.16亿元,计划2015年建成。截至2015年3月份福建省境内开累完成投资109.61亿元,完成总投资的79.86%。

漳州港尾铁路:2009年铁道部《关于新建漳州港尾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09〕1527号),漳州港尾铁路线路长46.34公里,总投资约20.38亿元,资本金比例50%,中国铁路总公司出资60%(6.11亿元)与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7%(1.74亿元),招商局漳州开发局出资23%(2.34亿元)。2010年开工建设,截至2015 年3月开累完成投资10.35亿元,完成投资总额20.07亿元的51.57%。

福州至平潭铁路: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州至平潭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3393号),福州至平潭铁路线路长88.5公里,总投资约194亿元。资本金比例50%,中央预算内投资15亿元,中国铁路总公司承担39.3亿元,福建省承担42.7亿元。2013年10月开工建设,建设工期为5.5年。截至2015年3月开累完成投资42.98亿元,完成福建段投资总额194 亿元的22.16 %。

南平至龙岩铁路:200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3〕306号),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线路长245公里,总投资约278.57亿元,资本金比例50%,中国铁路总公司与福建省各出资50%,福建省出资额为72亿元。2013年11月开工建设,工期四年。截至2015年3月开累完成投资88.7亿元,完成福建段投资总额278.57亿元的31.84 %。

(5)造纸业务

2013年8月1日,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福建南纸股票286,115,110股过户至发行人,至此发行人成为福建南纸控股股东。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发行人持有福建南纸股票286,115,110股,占福建南纸总股本721,419,960股的39.66%。2014年底,福建南纸并入因素增加发行人营业总收入107,040.30 万元;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造纸板块总资产22.75亿元,占发行人资产总额的2.73%。实现造纸业务收入2.05亿元。

发行人控股福建南纸后,通过大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决策水平、优化生产工艺、加强对标管理等措施,在降本增效方面取得成效:营业成本同比节约约4,000多万,财务费用同比节约2,500多万。但由于2013年市场供大于求的局面短期内仍然存在,产品价格仍处于下行区域,降本成效对毛利润的贡献被价格下行所抵销。

虽然造纸行业目前仍处于供需失衡状态,产量增速持续下降,考虑到全行业总产量逐年递增的趋势,以及目前国内新闻纸300万吨的年产量与美国2,000万吨年产量锝巨大差距,细分行业具有较大发展空间。福建南纸拥有目前世界领先水平的两条造纸生产线和一批训练有素的专业造纸队伍,依靠发行人扎实的管理能力及雄厚的实力,使其在行业低谷时具有较好的抗风险能力,为未来行业复苏时快速发展打好基础。

福建南纸拥有的造纸设备目前仍处于世界领先水平,环保设施及污水排放均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从未受过环保处罚。

2、金融及金融服务业投资

发行人金融业务板块主要集中于福建省地方金融企业,涉及领域包括银行、证券、信托、担保、再担保、租赁、典当等,金融业态多样而且产业链完善。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在金融业务板块总资产206.89亿元,约占发行人资产总额的23.52%。

发行人截至2015年3月31日金融领域重要投资项目表

单位:万元

总体而言,发行人拥有福建省内的优质金融资产,金融业态完善。同时省政府给予公司金融业务发展较大的支持,拨付专项资金用于补充创投和再担保公司的资本金进而支持省内高新技术企业及中小企业的发展。

(1)金融项目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制改造工作于2013年1月31日圆满完成,发行人直接持有厦门国际14.66%的股权。同时通过下属二级控股公司闽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占股46.98%,为实际控制人)持有厦门国际10.63%的股权,成为中国首家中外合资银行的第一大股东。

发行人是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分别持有9.99%和34.71%的股权。目前兴业证券9.99%的股权具备无限售条件,发行人主要通过利润分红实现该部分的投资收益。同时,发行人还持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66)9,720万股,股权占比0.51%。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诚财险公司”)是一家由包括中国华能集团、加拿大枫信集团、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等在内的国内12家实力雄厚的大型电力企业和发行人共同组建,其最大股东华能集团出资20%,其他发起人出资分别为5%至10%,共同发起组建的全国性股份制财产保险公司。永诚财险公司于2004年9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正式成立,总部设于上海,注册资本金10亿元人民币。2009年,引进战略投资者加拿大枫信集团,现注册资本19.8亿元。

在国务院《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4号)提出的“支持设立两岸合资的海峡投资基金”指导下,发行人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台湾富邦金控积极开展海峡产业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设立的准备工作,并于2010年5月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开展海峡基金以及其管理公司的筹备工作。目前,海峡汇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已注册成立,基金一期规模50亿元人民币,其中国家开发投资公司承诺投资3亿元,发行人承诺投资4亿元,富邦兴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投资相当于人民币3亿元的美元,海峡汇富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投资0.5亿元,同时向社保基金理事会等机构募集其余资金。

(2)金融服务业项目

依托2010年新并入的华兴集团及其下属公司,发行人开始涉足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典当、招标代理等金融服务领域,金融板块业务进一步充实。

截至2015年3月31日,华兴集团下属的福建海峡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原福建海峡设备租赁有限公司)已经国家批准成为全国80家内资融资租赁业务试点企业之一,完成收入525万元;小额贷款业务已取得尤溪等10个县(市、区)发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指标,并已有尤溪、连江、平潭、明溪、建宁、武夷山市、莆田荔城、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0家小额贷款公司开业,累计完成收入2,637万元;三明、龙岩、莆田、厦门、泉港等5家典当公司已正式投入运营,累计完成收入1,339万元;招标代理业务完成招标代理金额4.8亿元,实现收入166万元;两家拍卖行共举行拍卖会11 场,拍卖总成交额0.22亿元,实现收入76.4万元。

发行人控股的福建省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非赢利性、政策性再担保公司,经营以国家和省产业政策为导向,从事相关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的担保、再担保业务。2011年为晋江市中小企业2011年第一期集合票据提供担保,截至2015年3月31日,已与61家担保机构开展了业务合作。2015年1-3月,累计签订再担保合同5份,实现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合计44.2319亿元,其中再担保余额40.0435亿元,担保余额4.1975亿元。

3、其他业务

(1)造纸业务收入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的造纸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发行人下属公司福建省南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8月1日,发行人和轻纺控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福建南纸39.66%股份过户程序。本次股份划转完成后,公司持有福建南纸股票286,115,110股,占福建南纸总股本721,419,960股的39.66%,成为福建南纸控股股东。2014年底,福建南纸并入因素增加发行人营业总收入105,466.17万元,占发行人2014年营业总收入501,332.67万元的21.04%;2015年1-3月,发行人实现造纸业务收入20,142.53万元。

(2)咨询服务费收入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咨询服务费收入主要来自发行人下属公司福建海峡融资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融资租赁咨询费收入和福建华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融资业务咨询和庆典活动策划咨询。该笔收入为发行人的纯收入,不产生成本,在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很小。2012-2014年度,发行人的咨询服务费收入分别为52.64万元、50.86万元和31.18万元。

(3)项目管理费收入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的项目管理费收入主要来自发行人下属公司福建华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的其他创投公司的管理费收入。该项收入为发行人的纯收入,不产生成本。2012-2014年度,发行人的项目管理费收入分别为995.16万元、1,846.33万元和408.81万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0.36%、0.40%和0.08%%。2015年1-3月,发行人项目管理费收入为60万元。

(4)工程收入

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工程收入主要来自发行人下属公司福建省罗源县创意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的市政工程款。2012-2014年度,发行人的工程收入分别为138.5万元、267.86万元和300.67万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0.05%、0.06%和0.06%。2015年1-3月,发行人实现工程收入916.8万元。

(5)租金收入

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中的租金收入主要来自发行人本部与其下属公司福建省华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房屋租赁收入。2012-2014年度,发行人的租金收入分别为3,474.28万元、2,356.40万元和5,090.32万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1.27%、0.52%和1.02%。2015年1-3月,发行人实现租金收入269.92万元。

(6)材料转让收入

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中的材料转让收入主要来自发行人下属公司中闽(罗源)水务有限公司的材料转让收入。发行人自2010年起产生该项收入。2012-2014年度,发行人的材料转让收入分别为84.56万元、176.66万元和3,765.38万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0.03%、0.04%和0.75%。

(7)资金占用费收入

发行人其他业务收入中的资金占用费收入主要来自发行人本部对参股企业资金调剂产生的利息。发行人利用本部的资金结算中心将部分资金调拨给参股企业作为暂借款使用,使用期限控制在6个月内,并收取相应利息作为资金占用费收入。2012-2014年度,发行人的资金占用费收入分别为760.07万元、2,783.35万元和4,958.17万元,在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分别为0.28%、0.62%和0.99%。

(三)发行人未来发展规划

1、战略定位

坚持以实业投资、金融及金融服务业投资、创业投资为主业,按照专业化投资管理和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要求,采用实业和金融两大主业“双轮互动”滚动扩张的发展模式,逐步将公司发展成为国内知名、福建一流的战略性投资控股公司和福建省级综合性投资主体。

2、战略描述

一个平台,两个支柱,三业并举,科学发展。

具体表述如下:

(1)一个平台: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的经济战略部署,逐步建成福建省级综合性投资主体,吸纳和引导国有资本。社会资本投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产业,按市场化原则运作,不断增强公司实力,为海西经济建设服务。

(2)两个支柱:强化以电力、燃气、水务、铁路等为主的实业投资和以银行、证券、信托、基金、典当、租赁、担保、再担保等为主的金融及金融服务业投资,使之成为两个重要支柱。

(3)三业并举:以实业投资、金融及金融服务业投资、创业投资为主业共同发展。

(4)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和谐共生,制度管理,科学决策;加强风险的识别和管控能力,从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的长远利益着想,打造百年基业。

3、2025年远景规划目标

到2025年总体目标是:资产总额达3,000亿元,所有者权益达1,0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达300亿元,利润达100亿元,成为在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投资控股型企业集团。

4、2018年发展目标(不含厦门国际银行)

到2018年,资产总额超过1,200亿元,比2013年增长85%;营业收入超过200亿元,比2013年增长3.5倍;利润总额40亿元,比2013年增长2倍;2014-2018年累计完成投资额600亿元。成为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经济效益显著、总体实力进入行业前列的综合型国有资本投资公司。

第十条 发行人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财务概况

本募集说明书中的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2012至2014年度审计报告及2015年1季度财务报表。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已对发行人2012年至2014年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发行人2015年1季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资产总额为833.64亿元,合并负债总额为428.6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72.92亿元。2014年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51.66亿元,合并净利润14.36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14.82亿元。

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未经审计的合并资产总额为849.68亿元,合并负债总额为437.6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379.70亿元。2015年一季度,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11.37亿元,合并净利润0.71亿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为0.42亿元。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发行人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资产总额平均数

5、流动资产周转率=营业总收入/流动资产平均数

6、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总收入/应收账款平均数

7、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数

8、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

二、发行人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见募集说明书

第十一条 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

一、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统计

1、发行人于2012年9月6日发行了12亿元“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2闽投MTN1”),债券期限5年,固定利率,发行利率5.65%。

2、发行人于2013年2月22日发行了13亿元“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3闽投MTN1”),债券期限5年,固定利率,发行利率5.21%。

3、发行人于2013年4月9日发行了15亿元“2013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3闽投债”),债券期限8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固定利率,发行利率5.30%。

4、发行人于2014年6月17日发行了12亿元“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4闽投MTN1”),债券期限5年,固定利率,发行利率5.70%。

5、发行人于2014年10月16日发行了15亿元“2014年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简称“14闽投债”),债券期限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固定利率,发行利率5.10%。

6、发行人于2015年3月24日发行了10亿元“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5闽投MTN1”),债券期限5年,固定利率,发行利率5.19%。

7、发行人于2015年8月7日发行了15亿元“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5闽投SCP002”),债券期限0.74年,固定利率,发行利率3.12%。

8、发行人于2015年8月21日发行了10亿元“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5闽投SCP003”),债券期限0.74年,固定利率,发行利率3.09%。

9、发行人于2015年8月28日发行了30亿元“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简称“15闽投MTN2”),债券期限5年,固定利率,发行利率4.38%。

10、发行人于2015年11月2日发行了30亿元“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 债券期限8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赎回选择权、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采用固定利率,发行利率3.86%。

11、发行人于2015年11月25日发行了20亿元“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简称“15闽投CP01”),债券期限1年,固定利率,发行利率3.37%。

12、发行人于2015年12月9日发行了8亿元“2015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停车场专项债券”, 债券期限10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采用固定利率,发行利率3.70%。

13、发行人于2015年12月16日发行了10亿元“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度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简称“15闽投SCP004”),债券期限0.74年,固定利率,发行利率3.07%。

截至目前,发行人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余额合计200亿元,其中企业(公司)债券68亿元、中期票据77亿元、短期融资券2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35亿元。

除此之外,发行人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已发行尚未兑付的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或超短期融资券。

二、发行人其他私募类债务统计

截至2014年12月末,发行人其他私募类债务融资情况如下:

除此之外,发行人及下属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无其他资产证券化产品、信托计划、保险债权计划、理财产品及其他各类私募债权。发行人亦不存在代建回购、融资租赁、售后回租等方式融资情况。

三、“10闽投债”、“13闽投债”及“14闽投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0闽投债”募集资金10亿元中2亿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8亿元用于福建福清核电一期工程项目建设,截至2015年3月31日,募投项目福清核电一期已完成投资464.35亿元,已使用募集资金8亿元。“13闽投债”募集资金15亿元全部用于新建合肥至福州铁路项目建设,截至2015年3月31日,募投项目合福铁路已完成投资267.66亿元,已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14闽投债”募集资金15亿元全部用于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项目,截至2015年3月31日,已完成投资88.7亿元,已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各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如下表所示:

第十二条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25亿元,全部用于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项目建设。

注:权益投资额=278.57*48.21%(发行人的持股比例,详见下文的项目建设主体介绍)

一、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项目介绍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建设内容

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项目沿既有铁路通道新建双线。

南沙段线路自在建合福铁路南平北站引出,经西芹至在建向莆铁路三明北站,线路全长约57公里,线路桥隧比约82%;新建车站1个,新建南平地区合福铁路联络线约8公里。控制工程为乾山隧道,长约11.7公里。

沙永段线路自在建向莆铁路三明北站引出,经三明南至既有鹰厦线永安站南线路西侧设永安南站,线路全长约71公里,线路桥隧比约77%;新建车站2个,新建永安南站鹰厦联络线约1公里,鹰厦线改线约5公里。控制工程为南山隧道,长约5.2公里。

永龙段线路自永安南站引出,经双洋、漳平北、雁石,至漳龙铁路铁山洋站,线路全长98.5公里,线路桥隧比约81%;新建车站3个,新建漳平地区鹰厦联络线约2公里,鹰厦线改线约2公里,新建龙岩地区西北环线工程约17公里,赣龙线联络线约2公里,铁山洋联络线约12.5公里。控制工程为石笋顶隧道,长约15公里。

2、项目建设主体

该项目建设主体为福建福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福建省铁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南昌铁路局合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福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在福州至平潭和南平至龙岩铁路项目竣工后为福州至平潭和南平至龙岩铁路项目资本金数额,其中南昌铁路局认缴51.79%,其中包括:福平铁路出资54.3亿元,南平至龙岩铁路项目资本金的50%;铁投公司认缴48.21%,其中包括福平铁路出资42.7亿元,南平至龙岩铁路项目资本金的50%以及南平至龙岩铁路站房增加面积投资3.14亿元。

(二)项目批准情况

1、该项目环评分别于2010年11月1日、2010年12月7日、2010年12月7日由福建省环境保护厅以《关于批复南平至龙岩铁路南平至沙县段扩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闽环保监〔2010〕120号)、《关于南平至龙岩铁路沙县至永安段扩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闽环保监〔2010〕131号)、《关于南平至龙岩铁路永安至龙岩段扩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闽环保监〔2010〕130号)批复;同时于2012年10月25日由环保部办公厅以《关于确认南平至龙岩铁路南平至沙县段、沙县至永安段、永安至龙岩段扩能工程环评审批权限有效的复函》(环办函〔2012〕1230号)对本项目环评审批予以了确认。

2、该项目建设用地业经国土资源部《关于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0〕315号)、《关于同意延长南平至龙岩铁路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有效期的函》(国土资预审字〔2012〕357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南平至龙岩铁路控制性工程先行用地的复函》(国土资厅函〔2013〕961号)审核通过。

3、该项目用地规划已于2012年11月16日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选字第350000201200018号)、《关于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规划选址的审查意见》审核通过。

4、该项目能评已于2012年12月26日由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以《关于改建铁路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节能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批准(发改办环资〔2012〕3657号)。

5、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于2013年2月17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关于福建省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发改基础〔2013〕306号)。

本期债券筹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所需相关手续齐全。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盈利性分析

1、项目建设的意义

南平至龙岩铁路通道与峰福、鹰厦、合福、向莆、龙厦、长永泉等铁路共同构成闽西南地区对外通道之一,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内重要干线,是福建省主要城市间城际铁路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长三角经海西至珠三角的辅助通道,在区域路网中起到承北启南的重要作用。项目实施对提升区域路网质量和交通运输条件、推动海西经济区城市之间的人员物资交流和分工协作、促进沿线资源开发利用和社会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对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国防建设、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也具有重要作用。

2、项目收益分析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工程建设工期四年,项目收入主要为运输收入。根据对本项目开始建设后34年(含建设期4年(2013-2016年),运营期30年(2017-2046年))的财务测算,自项目建成并开始营运第一年预计营业收入为10.14亿元,其后逐年增长,营运期(30年)总收入约677.67亿元;项目建成并开始营运第一年净现金流量为6.36亿元,营运期(30年)年均净现金流量为15.91亿元。

由于铁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有投资回报期较长的特点,根据测算本项目运营初期并不能实现盈利,中后期盈利能力会实现较快增长;项目运营期(30年)税后利润总额约为42.05亿元,年均税后利润约为1.4亿元。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12%,投资回收期25.83年,项目财务效益较好;经济内部收益率10.0%,经济效益较好。综合上述测算,本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切实可行。

项目投产后,发行人对该项目的投资回报将通过铁投公司从福建福平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所获得的分红收益实现回流。

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项目全部投资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注:1、数据来源:本期募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现金流入由运输收入、回收土建资产余残值、回收机辆余残值及回收流动资金构成。

3、现金流出包括土建固定资产投资、机辆购置费、流动资金、运营成本、运输税金及附加、营业外净支出及所得税。

4、2046年现金流入较大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回收土建资产余残值、回收机辆余残值及回收流动资金金额较大,且该部分现金流入不计入当年收入。

(四)项目资金来源构成及项目实施进度

该项目总投资为278.57亿元,其中工程投资268.57亿元,机车车辆购置费10亿元。资金来源为:南平西、三明南、永安南、漳平西和龙岩车站站房建设的部分投资3.14亿元由福建省承担;其余投资275.43亿元中,资本金按50%考虑(137.72亿元),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福建省各出资50%(68.86亿元)。资本金以外资金通过外部筹资解决。

该项目已于2013年11月开展前期工作,截至2015年3月末,该项目桥梁工程累计完成16,129.7成桥米,完成设计的40.83%;隧道工程累计完成83,374.4成洞米,完成设计的40.67%;路基工程累计完成579.54万立方米,完成设计的41.84%;涵洞工程累计完成2,764.13横延米,完成51.33%。项目累计完成投资88.7亿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一)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发行人将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批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用途对资金进行支配,并保证发债所筹资金中,用于投资项目的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60%。发行人将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实行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发行人制定了完善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通过指定募集款项账户,发行人将对募集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和统一调配。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将严格按照本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资项目安排使用,使用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项目资金预算情况统一纳入发行人的年度投资计划中管理。发行人资金财务部负责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总体调度和安排,对募集资金支付情况建立详细的台帐管理并及时做好相关会计记录,并将不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核实,确保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 偿债保证措施

发行人收入来源稳定,仍有继续增长的利润空间,发行人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为本期债券的还本付息奠定良好的偿还基础。同时,发行人将采取具体有效的措施来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本期债券的偿债计划

(一)偿债计划

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品种,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债券偿付本息的时间较为明确,发行人资产质地优良且经营状况良好,有利于提前制定相应的偿债计划。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发行人将在资本支出项目上始终贯彻量入为出的原则,严格遵守公司的投资决策管理规定和审批程序。同时,发行人为本期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确定管理部门与人员、明确工作流程、安排偿债资金、制定管理措施、做好组织协调等,以形成一套确保债券本息安全兑付的内部机制。

(二)设立偿债专户和提取偿债基金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益,发行人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设立了偿债专户,用于偿付本期债券本息。偿债资金来源于发行人日常经营产生的现金流等。发行人将提前安排资金,保证按时还本付息。

按照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签订的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及合作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将履行监管的职责,切实保障发行人按时、足额归还到期债券本息。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在本期债券的每个还本付息日前四个工作日向偿债专户中划入偿债资金,以保证足额支付债券到期本息。

(三)偿债计划的人员安排

公司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管理还本付息工作,自本期债券起息日起到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全面负责利息支付、本金兑付及相关事务,并在需要的情况下继续处理付息或兑付期限结束后的有关事宜。

(四)偿债计划的财务安排

针对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特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本期债券自身的特征,公司将统筹安排资金来源,有效提高集团资金使用效率,控制财务风险,以提供充分、可靠的资金来源用于还本付息,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公司将在债券发行后按照偿债计划归集资金,用于偿债利息和兑付债券本金。本期债券的本息将由发行人通过债券托管机构支付,偿债资金将来源于发行人日常营运所产生的现金流,发行人将发挥整体的盈利能力和融资能力,为偿还债券本息提供有力保障。

(五)为全体债券持有人聘请债权代理人

鉴于债券持有人的不确定性,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发行人特为债券持有人聘请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权代理人,代理债券持有人监督发行人经营状况,与发行人之间进行谈判及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事项。

发行人已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代理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

受托期间,债权代理人定期向债券持有人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当出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所约定的发行人违约事项时,债权代理人将向债券持有人公告违约事实,并将依据相关协议向发行人履行督促程序(若有)。经督促无效,债权代理人将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讨论是否要求发行人提前偿付本息,启动提前偿债程序。

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内,发生下列事项之一的,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期债券的本息;

(3)拟变更、解聘债券债权代理人;

(4)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解散、资产重组、债务重组或者申请破产;

(5)本期债券被暂停或终止上市交易;

(6)发行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7)单独或合并代表10%以上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8)债券债权代理人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本期债券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其代理人同意方能形成有效决议。

二、本期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

(一)发行人较强的盈利能力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根本保障

发行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主营业务收入呈稳步增长趋势,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2012-2014年,公司分别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84,098.22万元、464,352.30万元和516,579.5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9,556.59万元、113,929.37万元和143,645.74万元。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

发行人经营状况稳定,较强的盈利能力为本期债券的本息偿债提供了根本保障。

(二)募集资金的良好投向可获得稳定的现金回流是本期债券按期偿付的重要来源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有一定的经济效益,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该项目工程建设工期四年,项目收入主要为运输收入。根据对本项目开始建设后34年(含建设期4年(2013-2016年),运营期30年(2017-2046年))的财务测算,自项目建成并开始营运第一年预计营业收入为10.14亿元,其后逐年增长,营运期(30年)总收入约677.67亿元;项目建成并开始营运第一年净现金流量为6.36亿元,营运期(30年)年均净现金流量为15.91亿元。

由于铁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有投资回报期较长的特点,根据测算本项目运营初期并不能实现盈利,中后期盈利能力会实现较快增长;项目运营期(30年)税后利润总额约为42.05亿元。年均税后利润约为1.4亿元。项目全部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3.12%,投资回收期25.83年,项目财务效益较好;经济内部收益率10.0%,经济效益较好。

以上指标表明,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一定的抗风险能力。预计项目建成后,将为发行人本期债券利息及本金的兑付提供有力支持。

偿债资金来源情况表

单位:亿元

注:1、14闽投债发行利率为5.10%, 假设2019年有7.5亿元行使回售选择权,公司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0个基点。

2、假设15闽投债发行利率为5%,2010年有12.5亿元行使回售选择权,公司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0个基点。

3、募投项目净现金流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发行人持股比例折算。

发行人全资子公司铁投公司是福建省铁路的唯一出资人代表,发行人铁路业务相关的现金流入除铁路项目自身现金流外,还包括福建省每年安排的省级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可以作为本期债券偿债资金来源的有效补充。

(三)政府给予发行人的大力支持将有效保障本期债券安全偿付

公司作为大型省属投资公司资信良好,是福建省政府投资省内重点建设项目和重要金融股权资产的出资人代表,承担了福建省内大量重点产业项目投资任务,多年来得到福建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在重点项目优先选择权政策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同时,福建省人民政府对省级铁路建设专项资金的安排也为本期债券的如期偿付提供了根本保障。根据2008年8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复,福建省每年安排3.7亿元省级铁路建设专项资金给发行人;根据2009年2月3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省新一轮铁路建设资金筹措方案的函》(闽政办函〔2009〕17号),2009年起福建省每年追加安排3亿元省级铁路建设专项资金给发行人;根据2010年11月10日下发的福建省政府会议纪要(第60次),2011年起福建省每年再追加安排3.9亿元省级铁路建设专项资金给发行人;根据2013年9月6日《福建省人民政府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铁路建设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3〕40号),自2014年起福建省每年追加安排1.5亿元省级铁路建设专项资金给发行人,并将安排年限延长至2025年。南平至龙岩铁路扩能工程是2012-2014年重点投入的铁路干线项目,因此福建省2014-2025年每年将安排12.1亿省级铁路建设专项资金给发行人。

(四)公司资产良好的投资回报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了进一步支撑

近年来福建省经济保持快速稳定发展,总体来看发行人所投资的项目收益良好:电力和金融产业项目收益稳定、投资回报率较高;燃气业务于2009年正式进入商业运行后,销售情况良好。公司近三年公司的投资收益始终保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2012年-2014年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15.88亿元、19.67亿元、23.99亿元。此外,发行人还持有大量的优质上市公司股权。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市值约151.39亿元。

因此,发行人具备按期偿付本期债券本息的能力,具体保障措施为:1、以本年度经营性现金盈余、募投项目获得的现金回流以及收到的现金分红作为第一还款来源;2、所持有的可变现上市公司股票作为第二还款来源。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市值情况

(五)发行人拥有良好的外部融资渠道为本期债券到期偿付提供了有效补充

发行人具备雄厚的资产实力,稳定的现金收入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并于各大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较强的外部融资能力。截至2015年3月31日,发行人本部共获得各银行授信额度共计人民币202.326亿元,已使用数额为22.126亿元,尚未使用180.20亿元,公司间接融资渠道畅通。

(六)其他偿债保障措施

当预期本期债券本息兑付会出现一定风险时,主承销商将与各级政府一起督促发行人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暂停向股东分红、暂停重大对外投资、紧急启动偿债资金归集等措施,该等措施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

第十四条 风险与对策

投资者在决定购买本期债券之前,应当仔细考虑下述风险因素及发行人在本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其他有关信息。

一、与本期债券有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利率风险

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结构且期限较长,在本期债券期限内,不排除市场利率上升的可能,这将使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的收益水平相对降低。

对策:本期债券利率水平的确定已充分考虑了宏观经济走势及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可能变动对债券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对利率风险的判断,有选择地做出投资。另外,本期债券拟在发行结束后申请在有关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如获得批准上市或交易流通,本期债券流动性的增强将在一定程度上给投资者提供规避利率风险的便利。同时,本期债券主承销商及其他承销商将积极促进场外交易的进行。

(二)偿付风险

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的经营状况可能受到市场环境和政策环境的影响。如果发行人经营状况下滑或资金周转出现困难,将可能影响本期债券的按期偿付。

对策:发行人将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成本支出,提高资金管理和运营效率,确保公司稳定盈利;公司的业务发展态势良好,营业收入快速增长,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稳定;公司的货币资金较为充足,公司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与银行良好的合作关系,融资渠道畅通,筹资能力很强。以上因素都能保障公司能按期还本付息,减少公司的兑付风险。

(三)流动性风险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由于具体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发行人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述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流通,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会在债券二级市场有活跃的交易。

对策: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的1个月内,主承销商将协助发行人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提出上市或交易流通申请,主承销商和其他承销团成员也将促进本期债券交易的进行。另外,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券流通和交易的条件也会随之改善,企业债券交易日趋活跃,本期债券未来的流动性风险将逐步降低。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及对策

(一)产业政策风险

发行人主要从事基础设施、基础产业以及省政府确定的省内重点产业投融资,受到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在我国国民经济的不同发展阶段,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会有不同程度的调整,相关产业政策的变动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盈利能力产生影响。如在电力行业中,发行人以电力销售为主营业务,而当前电力市场的销售价格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其销售价格仍主要由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发行人并无自主定价权。因此,发行人的盈利水平受国家产业政策变动的影响,存有一定不确定性。

对策:随着支持福建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各项政策的逐步落实,在可预见的将来,福建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还将不断加大。发行人作为大型省属国有独资企业,自成立以来一直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公共品价格政策等各项规定亦为本期债券的偿付提供了稳定的收入保证。此外,发行人将对宏观经济政策、国家产业政策及国家金融、土地、税收等政策的变化进行跟踪研究并及时调整自身的发展战略,以适应新的市场环境。

(二)经济周期风险

发行人投资的电力、金融等行业受经济周期影响明显。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进一步深化,经济增速下滑无论对实体产业还是金融产业均影响深远。在电力产业方面,工业生产及居民生活用电需求减少,直接影响电力项目的上网电量;在金融行业方面,金融市场价格下跌、交易量持续萎缩、存贷差逐渐缩小等均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了影响。

对策:发行人通过提升管理水平、优化产业结构,力争平滑经济周期波动、降低其对经营效益的冲击。一方面,发行人对于投资项目始终采取谨慎经营的策略,避免过度激进扩张带来的高风险;另一方面,发行人投资了大量收益相对平稳的弱周期性行业,例如天然气以及铁路业务等。

三、与发行人业务相关的风险与对策

(一)多元化经营风险

发行人作为投资型集团公司,投资了包括铁路、电力、燃气、水务、造纸、金融等多个产业,各产业板块之间的相关度较低,多元化的产业投资给发行人的后续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

对策:发行人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在其投资的各个领域均积累了丰富的投资、管理经验。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大内部治理力度、完善公司组织构架及人才选拔任用机制,通过规范的市场化运作手段和优秀的专业人才加强对各投资项目的运营管理工作。同时,发行人借助各合作伙伴(主要为大型央企)的专业化管理经验,弥补其在各专业领域管理经验不足的劣势。

(二)现金流风险

发行人是投资控股型公司,以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形式参与具体项目的运营工作。目前,发行人在其参与投资的许多主要项目中并非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其对项目公司的利润分红并无绝对控制权,这可能导致项目公司的投资收益无法及时兑现,影响发行人的现金流状况。

对策:发行人一般与国内的大型央企合作,由双方出资建设同一项目。尽管发行人并非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但是由于股东人数较少(通常为两至三位),发行人对于分红的经营决策仍拥有较大的影响力。从实际情况来看:2012-2014年发行人自项目投资收益中取得的现金非常稳定,分别为5.97亿元、10.59亿元和13.14亿元。另一方面公司将加大对控股项目的投资力度,增厚经营性现金流,提高现金分红比例的可控性。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波动风险

截至2014年底,发行人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股票市值约151.39亿元,主要包括华能国际、兴业证券、兴业银行、光大银行、厦门钨业、翰蓝环境、福建水泥等股票,约占公司总资产的18.16%。资本市场的震荡,可能会造成发行人持有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产生较大波动,给发行人的资产价值带来一定的不确定影响。

对策:发行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主要是质地优良的股票资产,且多为战略性持有,以2014年底收盘价计算,华能国际、兴业证券、兴业银行合计所占比重为88.35%。虽然股价波动会对公司净资产造成了一定的影响,但长期来看会给发行人带来持续的分红回报和资本收益。发行人将进一步加强对金融资产的管理水平,减少市场波动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将投资于铁路建设项目,该项目存在投资规模大、建设工期长的特点,建设期内的施工成本受建筑材料、设备价格和劳动力成本等多种因素影响,项目实际投资有可能超出项目的投资预算,影响项目按期竣工及投入运营,并对项目收益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同时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如遇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政府政策、利率政策改变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困难或情况,都将导致总成本上升,从而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影响。

对策:南龙铁路扩能项目的合作方——中国铁路总公司在项目设计、地质考察、环境评价、运行人员培训、系统设施等方面已积累了成熟经验,能将工程建设的重大失误风险控制在最低水平。发行人将同其他各股东方加强工程管理,确保该项目高质量按期完工。

(五)安全生产风险

尽管公司一直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和生产事故,但由于电力、燃气等行业的生产特点,安全生产方面的问题将一定程度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对策:发行人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第一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针对安全生产修订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同时公司还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副主任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发行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避免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 信用评级

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级别为AAA,发行人主体的信用级别为AAA。中诚信国际的主要评级观点如下:

一、主要评级观点

中诚信国际肯定了福建省良好的区位优势和自贸区设立给公司创造的有利外部环境、公司重要的战略地位以及拥有大量优质资产等因素对公司信用实力的支撑;同时,中诚信证评也关注到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跨度较大、资本支出存在一定的压力和造纸板块持续亏损等因素对公司整体信用状况的影响。

二、优势

1、良好的区位优势和政策环境。福建省位于我国东南部沿海地区,与台湾隔海相望,经济发达、交通便利,是我国沿海大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12月,国务院决定设立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司的外部发展环境良好。

2、公司重要的战略地位。公司作为福建省最大的综合性投资主体,承担省内国有资产投资及运营管理职能,业务板块涉及电力、燃气、水务、铁路、金融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领域,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同时,福建省政府给予公司项目优先选择权等支持。

3、公司资产质量优良。公司持有大量省内优质企业的股权,风电项目的投产和新并入的燃气项目拓宽了公司的收入来源;电力、燃气、金融、电信等参股企业贡献了良好的投资收益;同时,截至2015年3月末,公司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市值156.25亿元。

三、关注

1、投资项目跨度较大。公司投资的行业较为广泛,全资及控股企业层级较多,参股企业占比较大、控制力不强,给公司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带来一定难度。

2、资本支出存在一定的压力。公司投资领域包括基础产业和重大基础设施,投资项目众多,未来资本支出存在一定的压力。

3、公司造纸业务处于亏损状态,导致公司盈利水平受到一定影响。福建南纸股权划入公司后,公司盈利水平受到一定影响,公司已对其进行资产重组,未来造纸业务规模将逐步削减。

四、跟踪评级

根据国际惯例和主管部门的要求,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对本期债券每年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跟踪评级。中诚信国际将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对其风险程度进行全程跟踪监测。中诚信国际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公布的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及相关信息。如发行人发生可能影响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中诚信国际,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国际将就该事项进行实地调查或电话访谈,及时对该事项进行分析,确定是否要对信用等级进行调整,并在中诚信国际公司网站对外公布。

第十六条 法律意见

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作为发行人律师已出具法律意见书。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认为:

1、发行人申请发行本期债券已经依法通过其内部审批程序,并获得其出资人批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等已经获得的决议和批准合法、有效。

2、发行人的设立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必要审批,其设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自成立之日起至今有效存续,截至法律意见书签署之日,不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可能导致发行人停止营业、解散、终止、被撤销或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情形,为合法存续的主体,具备发行本期债券的主体资格。

3、发行人已经具备《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和发改财金〔2008〕7号文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本期债券的各项实质性条件。

4、发行人设立时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所签订的有关合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引致发行人设立行为存在潜在纠纷;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有关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验资等已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5、发行人的股东系依法存续,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东或出资的资格,发行人的股东人数、住所、出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股东已投入发行人的资产产权关系清晰,将上述资产投入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股东投入的资产或权利权属证书已由股东转移给发行人,不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6、发行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市场主体,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方面拥有独立性。公司所有员工实行企业化的用工和分配制度,公司按照市场化运作的要求,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运作管理规范,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7、发行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业务变更均履行了必要的手续,主营业务突出,不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发行人违约风险极低。发行人信用很好。

8、福建省国资委是发行人的唯一股东,存在控制关系,但不存在关联交易。发行人与存在控制关系且已纳入发行人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相互间交易及母子公司交易已作抵销;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况;已在发行人内部规定中明确了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9、发行人的主要财产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0、发行人重大债权债务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1、发行人的重大资产变化均履行了必要的手续,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2、发行人税务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13、发行人环境保护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4、发行人募投项目已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在募集资金的运用方面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5、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及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对本次发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的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6、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说明书》及其《募集说明书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引致的法律风险,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7、《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及合作协议》、《债权代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承销协议》以及《承销团协议》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规定,内容合法有效。

18、本次发行无担保。

19、本次发行涉及的中介机构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备从事公司债券发行相关业务的主体资格。

综上所述,发行人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独立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发行人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违反本次企业债券发行要求的行为,具备发行本次企业债券的主体资格。发行人本期债券符合《证券法》、《企业债券管理条例》、发改财金〔2008〕7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企业债券发行要求及实质性条件。发行人实施本期债券发行方案不存在法律障碍。

第十七条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一、 税务说明

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 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1个月内,发行人将就本期债券提出在经批准的证券交易场所上市或交易流通的申请。

第十八条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投资者在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的同时,应参考阅读以下备查文件:

1、国家有关部门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文件

2、《2016年第一期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3、《2016年第一期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4、发行人2012年-2014年连续审计的财务报告及2015年1季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5、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期债券出具的信用评级报告

6、福建国富律师事务所为本期债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7、《偿债资金专户监管及合作协议》

8、《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查询地址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1、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联系人:林鸿珍、周天行、叶震

联系电话:0591-87542540、87542014、87810407

传真:0591-87541849

邮政编码:350003

2、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199弄1号楼20楼

联系人:潘亮、蔡虎、龙杨华、陈高威、林颖达

联系电话:021-38565882、38565881、38565968

传真:021-38565905

邮政编码:200135

如对本募集说明书或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此外,投资人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到如下互联网网址查阅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国家发改委网站:www.ndrc.gov.cn

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

以上互联网网址所刊载的其他内容并不作为《2016年第一期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2016年第一期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的一部分。如对上述备查文件有任何疑问,可咨询发行人或主承销商。

附表一

2016年第一期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网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