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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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招商创融-金科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1号”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2016-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招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2016年1月6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招商创融-金科物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1号”(以下简称“金科物业1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与“金科物业1号”的转让业务。

二、“金科物业1号”设立日期为2015年11月5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金科优1”,证券代码为“116042”,到期日为2016年11月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付息、分期定额还本;证券简称“金科优2”,证券代码为“116043”,到期日为2017年11月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付息、分期定额还本;证券简称“金科优3”,证券代码为“116044”,到期日为2018年11月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付息、分期定额还本;证券简称“金科优4”,证券代码为“116045”,到期日为2019年11月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付息、分期定额还本;证券简称“金科优5”,证券代码为“116046”,到期日为2020年11月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付息、分期定额还本;证券简称“金科次级”,证券代码“116047”, 到期日为2020年11月5日,还本付息方式为按季分配剩余专项计划资产的50%、到期分配全部剩余专项计划资产。

三、“金科优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金科优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金科优3”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金科优4”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金科优5”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金科次级”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10000份。

四、对首次参加“金科物业1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五、“金科物业1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6年1月6日

关于2015年记账式贴现(二期)国债

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5年记账式贴现(二期)国债将于2016年1月19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8076”,证券简称为“贴债1502”,是2015年4月21日发行的273日期债券,以贴现形式发行,到期按面值兑付。本次到期兑付,每百元面值国债可获得的本息为100元。

二、本所从2016年1月11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14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6年1月15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