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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2016-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300197 证券简称:铁汉生态 公告编号:2016-003

发行人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 、“公司”或“铁汉生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68号文核准。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4亿元(含4亿元)。

2、发行人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4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3、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发行前,发行人最近一期末未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315,581.66万元,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为50.10%(合并报表口径),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0.63%;发行人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9月合并报表中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1,590.67万元、23,576.58万元、24,439.47万元和17,270.51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3,202.24万元,预计不少于债券利息的1.5倍。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4、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8%-6.2%,最终票面利率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月12日(T-1日)向网下投资者进行利率询价,并根据询价结果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16年1月13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

7、本期债券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配售原则详见本公告“三、网下发行”中“(六)配售”。

8、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帐户的合格投资者,公众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合格投资者参与交易,公众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9、质押式回购: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10、本期债券简称“16铁汉01”,债券代码为“112313”。合格投资者通过向主承销商提交《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合格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主承销商另有规定的除外。

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他人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并持有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公告中本期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款缴纳等具体规定。

13、本期债券可能存在预期挂牌方式无法实现的风险。本期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拟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并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同时挂牌(以下简称“双边挂牌”)。目前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双边挂牌的上市条件,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双边挂牌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双边挂牌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在上市前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14、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尽快办理有关上市手续,本期债券具体上市时间另行公告。

15、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可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询。

16、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证券日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注:除特别说明外,本发行公告中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一、本期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主体: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为“16铁汉01”)。

3、发行规模: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4亿元(含4亿元)。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次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通过市场询价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的前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3年票面年利率加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2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7、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次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次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调整幅度为0至100个基点(含本数),其中1个基点为0.01%。发行人将于本次债券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次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次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次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本期债券还本付息发生逾期时另计利息的相关标准:年度付息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利息金额自该年度付息日起,按照该未付利息对应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另计利息(单利);偿还本金发生逾期的,逾期未付的本金金额自本金支付日起,按照该未付本金对应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计算利息(单利)。

12、发行首日及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2016年1月13日,起息日为2016年1月13日。

13、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4、付息日期: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1月13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19年1月13日。

16、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1月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月13日。

17、利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本次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8、支付金额:本期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于利息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利率。

19、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符合《管理办法》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A股证券帐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主承销商根据利率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

20、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配售。

2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22、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偿债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账号11110801040198333。

23、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

24、承销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5、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6、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7、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28、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29、质押式回购: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公司拟向债券登记机构申请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30、发行费用概算:本次债券发行总计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2%。

3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32、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

注:上述日期均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网下向合格投资者利率询价

(一)合格投资者

本期发行询价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利率询价预设区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

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询价区间为4.8%-6.2%。最终票面利率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的询价情况在上述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确定。

(三)询价时间

本期债券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T-1日),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月12日(T-1日)9:30-11:30之间将《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四)询价办法

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拟参与网下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应注意:

(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预设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

(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5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

(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

(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累计申购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2、参与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应在2016年1月12日(T-1日)9:30-11:30之间将以下资料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1)《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2)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主承销商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

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处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传真号码:021-60933197、021-60933184;

联系电话:021-60893209;

联系人:杨天璐。

3、利率确定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询价的结果在预设的利率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16年1月13日(T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

三、网下发行

(一)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且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发行数量

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4亿元,如最终认购不足,不足的部分全部由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购入。

参与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每家合格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手(1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

(三)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

(四)发行时间

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16年1月13日(T日)至2016年1月14日(T+1日)。

(五)申购办法

1、凡参与本期债券认购的合格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中国证券登记公司深圳分公司的A股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必须在2016年1月12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

2、欲参与网下协议申购的合格投资者在网下发行期间自行联系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合格投资者申购意向,与合格投资者协商确定申购数量,并向合格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网下配售不采用比例配售的形式,在同等条件下,参与网下询价的投资者的申购意向将优先得到满足。

(六)配售

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合格投资者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配售原则如下:按照投资者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申购利率相同的情况下,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有权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

(七)缴款

获得配售的合格投资者应按照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16年1月14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请务必在汇款用途中注明投资者证券账户号码和“16铁汉01认购资金”字样,例如,投资者证券账户为1234567890,则应在汇款用途/附注里填写:1234567890 16铁汉01认购资金。同时向主承销商传真划款凭证。

收款单位: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港支行

账户:4000029129200448871

联行行号:27708291

大额系统行号:102584002910

开户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国际商品交易大厦一楼

开户行联系人:王婷

银行查询电话:0755-82461390、82462546

银行传真:0755-82461390

联系人:杨天璐

电话:021-60893209

传真:021-60933197、021-60933184

(八)违约申购的处理

未能在2016年1月14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合格投资者将被视为违约申购,主承销商有权取消其认购。主承销商有权处置该违约投资者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违约投资者的法律责任。

四、认购费用

本期债券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

五、风险提示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说明书》。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一)发行人: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水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133号农科商务办公楼5、6、7、8楼

联系人:邓伟锋

电话:0755-82917023

传真:0755-82927550

(二)主承销商、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如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项目负责人:王浩、袁科

项目经办人:刘欢、朱彤

电话:0755-82135059

传真:0755-82135199

附件: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传真至主承销商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发行的合格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

2、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

3、本期债券的申购上限为4亿元(含4亿元);

4、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最小变动单位为0.01%;

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万元的整数倍;

6、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申购金额是指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

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

假设本次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8%-9%。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

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8.8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19,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8.80%,但高于或等8.60%时,有效申购金额18,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8.60%,但高于或等8.40%时,有效申购金额17,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8.40%,但高于或等于8.20%时,有效申购金额16,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8.20%,但高于或等于8.00%时,有效申购金额15,000万元;

● 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8.0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

8、参与网下利率询价的合格投资者请将此表填妥加盖单位公章后,在本发行公告要求的时间内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主承销商处。

9、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销。投资者如需对已提交至主承销商处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进行修改的,须征得主承销商的同意,方可进行修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修改后的《网下询价及认购申请表》。

10、投资者须通过以下传真号码以传真方式参与本次网下利率询价,以其他方式传送、送达一概无效。

传真:021-60933197、021-60933184;电话:021-60893209

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1日

发行人:深圳市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签署日期:2016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