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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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2016-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代销机构签署的基金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新增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农村商业银行”)为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基金代码:002292)的代销机构。

自2016年1月13日起,投资者可在上述代销机构的各营业网点办理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代销机构的规定。

投资者欲了解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在2016年1月8日《上海证券报》和本公司网站上的《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诺安益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以及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 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519)96005;或前往其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jnbank.com.cn

2.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清新环境估值调整的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旗下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创业成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清新环境(股票代码:002573)于2016年1月4日起停牌。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第[2008]38号)和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决定自2016年1月12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所持有的该只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自清新环境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