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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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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的公告

2016-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公告编号:2016-001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城”或“公司”)股东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琪创能”)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近日减持情况如下:

截止2015 年12月31日,琪创能持有公司股份16,015,09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99%,以上股份为拍卖取得。

2016年1月12日,琪创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卖出公司股票290,000股,均价21.01元/股,同日买入公司股票200,000股,均价20.96元/股。

琪创能来函表示:今日其预计减持商业城股份290,000股,但因券商系统失灵,成交显示已卖出490,000股,致使在减持期间又回购了商业城200,000股,今日实际合计减持商业城90,000股。

琪创能表示今后将加强账户管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已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重申相关法律法规。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公告编号:2016-002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持有商业城16,015,090股,占商业城总股本的8.99%。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自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3月10日,计划减持不超过1,670,000股。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城”或“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5%以上股东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琪创能”)《减持计划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的名称: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16,015,090股,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为拍卖所得。

(三)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2015年1月11日——2016年1月11日,琪创能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6,275,5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2%,价格区间为16.6-28.06元/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为拍卖取得,拟减持1,670,000股,减持期间自2016年2月3日至2016年3月10日,价格区间暂定为17.00-30.00元/股。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琪创能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三)拟减持的原因为琪创能发展自身需求。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报备文件

(一)琪创能《减持计划》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商业城 编号:2016-003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年1月12日,本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交易有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6】0066 号)。

该监管工作函的主要内容为如下:

深圳市琪创能贸易有限公司: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业城”)发布公告称,截止2015年12月31日,你公司持有商业城股份16,015,090 股,占商业城已发行总股本的8.99%。2016年1月12日,你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卖出290,000股商业城股份,股份来源系拍卖取得。同日,你公司买入200,000股商业城股份,由此你公司合计减持90,000股,占商业城已发行总股本的0.05%。经审核,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要求:

一、你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本所《关于落实<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相关事项的通知》,未按规定履行减持预披露的义务。同时,你公司买卖商业城股份的行为涉嫌构成短线交易。我部将对此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二、你公司表示,发生上述卖出商业城股份后再买入的原因系券商系统失灵,请你公司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文件。

三、你公司同日披露股份减持计划,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继续减持商业城1,670,000股股份。你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前述规定,在披露减持计划15个交易日后方可实施减持,且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