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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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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6-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68版)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静宁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李晓安

电话:0931-4890100

联系人:李昕田

网址:www.hlzqgs.com

客户服务电话:0931-4890619、4890618、4890100

(76)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金立群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罗春蓉、武明明

网址:www.cic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65051166

(77)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28层A01、B01(b)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号

法定代表人:俞洋

电话:021-54967203

传真:021-54967293

联系人:王逍

网址:www.cfs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21-32109999、029-68918888、400-109-9918

(78)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12层、15层

法定代表人:程宜荪

电话:010-58328112

传真:010-58328748

联系人:牟冲

网址:www.ubssecurities.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7-8827

(79)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联系人:刘毅

网址:www.china-invs.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008、95532

(80)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技中一路西华强高新发展大楼7层、8层

法定代表人:黄扬录

电话:0755-82570586

传真:0755-82960582

联系人:罗艺琳

网址:www.zs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81)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拉萨市北京中路10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永和路118弄东方企业园24号

法定代表人:贾绍君

电话:021-36533016

传真:021-36533017

联系人:王伟光

网址:www.xzsec.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1177

(82)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赣水路56号

法定代表人:孙名扬

电话:0451-85863719

传真:0451-82287211

联系人:刘爽

网址:www.jh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666-2288

(8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028-86690070

传真:028-86690126

联系人:刘一宏

网址:www.gjzq.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105111(四川地区)、400-660-0109(全国)

(84)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5号新盛大厦A座6层-9层

法定代表人:赵大建

电话:010-59355941

传真:010-66553791

联系人:李微

网址:www.e5618.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9-5618

(85)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陆家嘴环路166号27楼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50122128

传真:021-50122398

联系人:徐方亮

网址:www.cnhbstock.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86)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层

办公地址:福建省厦门市莲前西路2号莲富大厦十七层

法定代表人:王勇

电话:0592-5161642、15880287470

传真:0592-5161140

联系人:卢金文

网址:www.xmzq.cn

客户服务电话:0592-5163588

(87)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600号陆家嘴商务广场32楼

法定代表人:钱华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2878783

联系人:王薇

网址:www.aj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88)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

办公地址:北京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A座3层、5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电话:010-58568235

传真:010-58568062

联系人:黄恒

网址:www.hrsec.com.cn

客户服务电话:010-58568118

(89)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2号高科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电话:027-87618882

传真:027-87618863

联系人:翟璟

网址:www.tfzq.com

客户服务电话:028-86711410、027-87618882

(90)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89号志远大厦1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9号华远企业号D座3单元

法定代表人:李长伟

电话:010-88321717、18500505235

传真:010-88321763

联系人:唐昌田

网址:www.tpyzq.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665-0999

3、场内代销机构:

本基金场内代销机构为具有“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可办理“上证基金通”业务的证券公司的具体名单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如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增加或减少具有“上证基金通”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请以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具体规定为准。

(二)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

法定代表人:周明

联系电话:010-50938870

传真:010-50938907

联系人:陈鸿鹄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丰盛胡同28号太平洋保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朱小辉

联系电话:010-57763888

传真:010-57763777

联系人:杨科

经办律师:杨科、李晗

(四)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东三办公楼)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港平

联系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汤骏、濮晓达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通过深入研究,发掘经济发展过程中受益于内需增长的优质公司,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股票)、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基金、期权的,本基金将按照届时的相关规定设置投资比例限制并制定相应投资策略,在不改变基金投资目标、不改变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条件下,适度参与其他基金、期权的投资,不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40%~95%。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一)资产配置策略

本基金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财政及货币政策、资金供需情况等因素的综合分析以及对市场趋势的判断,结合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水平,合理确定基金在股票、债券等各类资产类别上的投资比例,并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二)股票投资策略

伴随着国内的经济转型,扩大内需在国家经济和社会生活中重要性逐步提升,内需增长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受益于内需增长且具有较好成长潜力的优质公司,把握内需驱动所带来的投资机会,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

1、行业配置策略

本基金在行业配置上将重点关注受益于内需增长的行业,主要包括以下两类:其一是受益于国内消费需求增长的行业,即面向消费终端以及向消费终端行业提供原材料、中间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例如食品饮料、房地产、医药、家电、金融、传媒、休闲服务、化工、交通运输、通信、计算机等行业,其二是受益于国内投资需求增长的行业,即国内城市化建设和国内消费增长驱动的投资需求的行业,例如建筑材料、机械设备、采掘等行业。

为了更好地契合投资主题,本基金将根据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升级以及国家的相关政策等因素动态调整内需增长产业的范畴。

2、个股精选策略

基金在行业配置的基础上,采用自下而上的分析方法精选优质个股。

(1)行业地位分析:行业地位是公司在行业中的影响力和竞争优势的体现。行业地位分析主要包括公司在行业中的市场占有率,公司产品定价在行业中是否具有影响力,公司在规模、成本、资源、品牌等方面在行业中是否具有优势,公司在产品和技术方面是否引领行业标准和发展趋势等。

(2)公司能力分析:公司能力是公司配置资源、发挥其生产和竞争作用的能力,体现为公司各种资源有机组合的结果。本基金主要从生产能力、营销能力、财务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对公司的能力进行综合分析。生产能力是公司将投入转化为产品并为使用者创造效用的能力。营销能力是公司引导消费,以在产品竞争、销售活动、市场决策等方面获取优势的能力。财务能力是公司筹集资金并将其有效运用的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是公司合理组织和有效协调人力资源的能力。

(3)估值分析:估值分析主要是对公司的投资价值进行评估,判断股票估值是否合理。估值分析主要分为估值方法和估值比较两个层面。估值方法上,本基金将针对不同行业特点采用相应的估值方法,如市盈率、市净率等;估值比较上,基金通过对市场整体估值水平、行业估值水平、主要竞争对手估值水平的比较,并参考国际市场估值水平,筛选出具有合理估值的公司。

(三)债券投资策略

结合对未来市场利率预期运用久期调整策略、收益率曲线配置策略、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利差轮动策略等多种积极管理策略,通过严谨的研究发现价值被低估的债券和市场投资机会,构建收益稳定、流动性良好的债券组合。

(四)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通过严谨的研究,综合考虑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安全性、收益性和流动性等特征,并与其他投资品种进行对比后,选择具有相对优势的类属和个券进行投资。同时,通过期限和品种的分散投资降低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五)权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进行权证投资。基金权证投资将以价值分析为基础,在采用数量化模型分析其合理定价的基础上,把握市场的短期波动,进行积极操作,追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稳健的超额收益。

(六)股指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适度参与股指期货投资。通过对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运行趋势的研究,结合基金股票组合的实际情况及对股指期货的估值水平、基差水平、流动性等因素的分析,选择合适的期货合约构建相应的头寸,以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降低系统性风险。基金还将利用股指期货作为组合流动性管理工具,降低现货市场流动性不足导致的冲击成本过高的风险,提高基金的建仓或变现效率。

(七)国债期货投资策略

本基金投资国债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国债期货的流动性和风险收益特征,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适度参与国债期货投资。

未来,根据市场情况,基金可相应调整和更新相关投资策略,并在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公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如果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变更或停止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等原因导致沪深300指数或上证国债指数不宜继续作为基准指数,或市场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适合投资的指数推出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取得基金托管人同意后,变更本基金的基准指数。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混合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以下内容摘自本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2015年6月23日北大荒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14年10月28日北大荒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本基金投资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5.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下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费用

1、基金费用的种类

基金运作过程中,从基金财产中支付的费用包括: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经手费、印花税、证管费、过户费、手续费、券商佣金、权证交易的结算费、融资融券费、证券账户相关费用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等)。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上市初费及年费(如有)。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中载明。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5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账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上述“1、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4、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二)基金销售费用

1、申购费与赎回费

(1)本基金申购费由申购人承担,用于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投资者在申购本基金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具体如下:

(2)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率如下:

注:*对于原兴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期自《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对于集中申购期申购的基金份额和日常申购所得基金份额,持有期从登记机构确认登记之日起计算。

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不满30天的,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满30天不满90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于赎回时份额持有满90天不满180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赎回时份额持有期长于180天(含180天)收取的赎回费,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移动客户端交易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2、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1)申购份额的计算

①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②申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申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申购费用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对于办理场内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额的计算采用截尾法保留至整数位,不足1份部分对应的申购资金将返回给投资者。对于办理场外申购的投资者,申购份额的计算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或收益归入基金资产。

例一:假定投资者办理场外申购,申购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元,若三笔申购金额分别为1,000元、100万元、300万元,则各笔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若申购金额为1000万元,则申购负担的前端申购费用和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2)赎回金额的计算

赎回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赎回金额=赎回份额×赎回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金额-赎回费用

例二:假定某投资者赎回10,000份,持有期限60天,该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50元,则其获得的净赎回金额计算如下:

赎回金额=10,000.00×1.250=12,500.00元

赎回费用=12,500.00×0.5%=62.50元

净赎回金额=12,500.00-62.50=12,437.50元

(3)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日收市后计算,并在T+1日公告,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华夏兴和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依据《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7月11日刊登的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三、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四、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五、相关服务机构”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九、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十、基金的投资”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十一、基金的业绩”的相关内容,该部分内容均按有关规定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

(七)更新了“二十二、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中相关内容。

(八)更新了“二十三、其他应披露事项”,披露了自上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截止日以来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