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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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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2016-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06 证券简称:华懋科技 公告编号: 2016-002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祥禾”)《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上海祥禾拟通过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海祥禾持股及承诺情况

1、截至2016年1月12日,上海祥禾持有公司股份7,218,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62%。

2、上海祥禾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

同时,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1)在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2)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上海祥禾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00%;3)减持方式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上海祥禾拟减持公司股份的,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若违反相关承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况下10 个交易日内回购违规卖出的股票,且自回购完成之日起自动延长持有全部股份的锁定期 3 个月;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的收入归公司所有,上海祥禾将在获得收入的 5 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如果因未履行承诺事项给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上海祥禾将向公司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上海祥禾作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自2015年7月9日起6个月内(2015年7月9日-2016年1月8日)不减持公司股份。

4、截至本公告日,上海祥禾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二、上海祥禾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名称: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减持目的:自身业务发展需要

3、减持期间: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16年7月12日

4、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数量不超过7,218,75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62%(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

5、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或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

三、其它相关事项说明

1、上海祥禾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违反上海祥禾所做出的任何减持承诺。

2、上海祥禾将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规定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上海祥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关于股份减持告知函》。

特此公告。

华懋(厦门)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